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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4章 永远爱你(完)
    靳祈雾和沈透的婚礼在申城举行。

    场地选在一座私密的庄园,是索榕送给新儿媳的“见面礼”。

    婚礼进行得极为低调,全国百姓都只知道靳祈雾嫁给了江省首富沈元礼的儿子。

    但这位公子哥姓甚名谁,长什么样,无人知晓,网络上没有任何关于他的信息。

    不少黑粉都说,肯定是因为沈公子长得太丑,不好意思出来见人。

    也有人说,沈公子因为身体有疾,不方便出来见人。

    总之,众说纷纭,但是又都达成一个共识——靳祈雾是因为要嫁入豪门,夫家不允许她再上网抛头露面,才选择隐退的。

    而婚礼宾客这边。

    之前网上关于靳祈雾并非靳氏集团董事长靳圣昭亲生女儿的传闻,至今没有任何官方回应,这场婚礼的交接仪式就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许多人都在猜测,今天的婚礼上,是否会由靳董事长亲手将女儿交到沈透手里。

    如果是,那么传言则50%为假。

    如果否,那么传言则100%为真。

    到场的宾客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跟个市井长舌妇一样乱嚼舌根,但架不住有人就偏偏那么自大、见不得人好且没情商,竟然光明正大地就在桌上议论开了。

    靳祈雾正在会场门口跟前来祝贺的宾客合照,笑得脸都快僵了。

    佩佩突然跑过来,小声对她说:“老板,不好啦,您的朋友yvonne,就是您让我们帮忙照顾的独自前来的那一位,她跟男方请来的宾客吵起来啦!”

    “啊……?”靳祈雾有些愣。

    yvonne是她本科同学,中文名叶蔺,美籍华裔,祖籍在江省荣川。

    荣川叶家,曾经也是有名的显赫大家族。

    靳祈雾意外得知叶蔺的祖父和她外公是好友,并且上学的时候她俩关系还不错,就给她也发了请帖。

    人家也倍儿给面子,从大洋彼岸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就来了。

    叶蔺英腔美腔切换自如,但中文不怎么好,讲起中文来有点像个假洋鬼子,怎么就跟人吵起来了?

    佩佩说明了一下情况,大概就是男方有人在嚼舌根,被叶蔺听到了,大小姐路见不平拔舌相助,舌战群熊。

    “那,那我去看看。”靳祈雾提起裙子就想走。

    亓官易坤恰好路过,问:“怎么了?”

    佩佩又讲了一遍情况。

    亓官易坤对靳祈雾说:“没事,你在这好好的,我去看看。”

    靳祈雾瘪了一下唇,但她其实是想趁此机会去放松一下面部肌肉来着。

    但看着亓官易坤唇角弯着一抹温柔的笑,她强颜欢笑道:“那就麻烦小坤哥了,那个是我本科同学,abc来着,中文不太好,麻烦小坤哥多照顾照顾。”

    一刻钟后,合照环节进行得差不多了,靳祈雾准备去后台换婚纱了,但亓官易坤和佩佩还没回来。

    正想着,亓官易坤一个人走回来了。

    “小坤哥。”靳祈雾看着他,“怎么样了?”

    “解决了。”

    “那就好,麻烦小坤哥了。”

    “不麻烦。”亓官易坤咬着牙笑,“就是……“

    “就是…… ?”

    “你同学……”亓官易坤欲言又止,笑了笑,慢半拍道,“中文挺好的。”

    最起码,骂起人来一点儿也不含糊。

    居然还说他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助人下石、狼狈为奸。

    他不过就是过去劝个架,怎么就莫名其妙担下了这么多罪名呢?

    靳祈雾去换婚纱,亓官易坤也往会场里面走了。

    迎面又撞上叶蔺。

    亓官易坤微一点头,算作打招呼。

    刚想侧身绕开这位彪悍的大小姐,谁料对方突然扯住自己的袖角。

    亓官易坤:?

    叶蔺挤眉弄眼:“……哎,同志,听说你是新郎的表哥?”

    “我是。”亓官易坤礼貌微笑,“怎么了,这位小同志?”

    叶蔺挑眉,丢下平地一声雷:“听说你之前喜欢过新娘,还跟她订过亲,这是真的吗?”

    亓官易坤:“……”

    叶蔺仰头,好奇地望着他,一脸诚挚地等他的回答。

    他反问:“谁告诉你的?”

    叶蔺下巴指了指刚才她吵架的那桌人,又斜了下脑袋,一派天真:“喏,你走之后,他们说的。”

    亓官易坤:“……”

    他想,他确实有一些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助人下石了。

    叶蔺没等到他的回答,也不打算再等。

    她转身回桌,同时,唇角勾起一抹狡黠的弧度。

    ……

    有人发现,靳圣昭压根就没到场,于是断定传言100%为真。

    但谁也没有想到,最后挽着新娘入场的人,会是崔克——新娘的干爹。

    那张时常在新闻里出现的脸令人望而生畏,再也无人敢议论新娘。

    婚礼的证婚人也是崔克。

    他说:“我是新娘的干爹,但今天,我是代表新娘的父亲来到这里的。老靳他有事,来不了,所以就由我替他,把他的女儿交给你了,沈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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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祈雾就那么被他一句话打得措手不及,眼眶湿润。

    以至于宣读誓词的时候,声音都是打颤的。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在25岁这个年纪结婚。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生性凉薄的人,凉薄是我的天性,自私是我的本能。时至今日,我依然这么觉得。

    “我们似乎是两个完全不同世界的人。我们经常争吵。甚至在一周前,我们还因为婚礼的琐事闹得不愉快——主要是我单方面发火,而你选择了沉默。

    “这样的事情从前就有很多,未来一定会更多。但幸运的是,你没有因为我的坏脾气而放弃我,我也没有因为你的沉默而离开你。我们没有像其他情侣一样因为‘不适合’而渐行渐远。我们选择了坚持,选择了彼此。

    “书上说,恋爱时,人体会分泌很多种爱情的激素,其中一种叫苯基乙胺,它会让人意乱情迷,产生强烈的愉悦感,迫切地想要和对方在一起。

    “我想我一定是对你产生了大量的苯基乙胺。所以,冷漠如我、自私如我、坏脾气如我,也愿意为了我们未来可以预见的充满争执的生活,做出改变和努力。

    “但我觉得你应该对我产生了更大量的苯基乙胺,所以从刚开始交往的时候就想娶我当老婆,并且,一直在为此努力着。所以万贯家财的你甚至都没有和我签署婚前协议。

    “然而,书上还说,苯基乙胺这种激素的浓度峰值只能维持六个月到四年。所以,直到昨天,我还在想,万一这种激素消失了,万一我俩最后离婚了,这么大的财产该如何分配,我一个人可消化不了这么巨额的财富。”

    话音落下,台下有人笑,有人表情严肃。

    台上的沈透依然面不改色,温柔地注视着他的女孩。

    “我始终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牢靠,尤其是婚姻,常被称为爱情的坟墓。其实我很怕进这座坟墓……但因为是和你,所以我想试一试。”

    “这篇致辞可能有点大逆不道,可能会引来你的各种亲朋好友的不满,所以,当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给你看我写的稿子时,我完全没想到,你会如此支持我。”

    深吸一口气,靳祈雾忍不住哽咽了一下。

    “你一直都很支持我。”

    她转身看向沈透。

    “但是,还有最后一句话,我没有跟你商量过。”

    四目相对,她看到他眼里的莹莹泪光,在璀璨灯光的映照下,在他琥珀色的瞳仁上,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是她第二次看到他的眼泪。

    第一次是悲伤的,但这一次,是幸福的。

    她说:“沈先生,我宣誓:我将违背我的本能,忤逆我的天性,永远爱你。”

    ——正文完——

    ……

    ……

    ——完结碎碎念分割线——

    这本书从24年9月1号开始构思,到25年1月31日,历时整整5个月,终于完结啦。

    这是我写的第一本纯感情流文,前面还行,但是写到后面拉扯部分非常累,真的太耗费心力了。

    以及这本书很多事件和内容都是融合了作者现实生活中观察到的一些人和事写的,所以比较现实向,很多人会觉得三观不合(现实生活就是如此精彩刺激……)

    如留学部分,韩国小姐姐智善是有原型的,现实生活中的她马上就要嫁人了。杜薇珑也是有原型的,现实生活中的她嫁给了一个超级有钱的富豪……包括伦敦丘比特这个账号也是真实存在的,我认识的两个人都被拉住配对过……等等等等等。

    以及沈透和祈雾,他们虽然没有原型,但是性格和某些经历部分也有参考我的一些见闻和经历,这也是很多风象星座和土象星座的读者一下子就猜出男女主的星座,并表示深有感触的原因。

    而他们“性格”部分的参考,在现实生活be了。

    是的,这样性格的两个人,在现实中很难最终走到一起,所以雾和透能在一起是真的很不容易!!

    而这本书最开始的灵感,

    就是来自于雾最后的宣誓词——“我将违背我的本能,忤逆我的天性,永远爱你”。

    摘自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

    因为作者本人也是一个比较凉薄的淡人,所以我突然就想写一个女主,她有一点自私,她也不懂怎么爱人,但她有幸找到了真爱和归宿。

    最后说一下小坤哥。

    很多人都希望坤和雾在一起。

    但他们其实并不合适,就这种朦胧不清的感觉最好,真的戳破了,指不定有多虐。

    雾很拧巴,而且她很“自私”,她需要的不是一个能无限包容她的人,而是一个能治她的人,让她成长,让她学会爱。

    所以如果他一开始就和雾在一起,他解不开雾的心结,也无法改变她的“自私”。

    如果他在透和雾分手之后和雾在一起,也许他们会好一点。

    但这并不是雾真正想要的,雾特别是不安分的一个人,她想要的是天雷勾地火的感情。

    于是我给坤哥在结局的时候,安排了一个我个人认为可以跟他玩到一块的人,叶蔺。坤喜欢逗人玩,她比他还喜欢逗人玩;坤喜欢自由,她比他更爱自由。(有灵感的话,可能会写一个他和小叶子的番外,如果有人想看的话)

    最后收尾部分我写得不是非常顺,无论是从个人感受上还是数据表现上确实都不如之前了,如何给故事收尾一直都是我的短板,也感谢大家能一直追下来,这本没机会了,下本书我再努力提升一下。

    最后的最后,感谢各位的陪伴,有缘下本书再见(大概率是一本横刀夺爱/撬墙角/微背德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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