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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9章 糖葫芦很好吃
    战斗一触即发。

    “......说了这么多,原来还是一样的结果。”

    昔拉问:“你听了我的故事之后呢?有什么感受?”

    怜悯?唏嘘?还是...毫无波澜?

    无论是哪种答案,对当事人而言,都是一种侮辱。

    “好吃吗?”

    ?

    诺德说:“糖葫芦,好吃吗?”

    昔拉显得有些别扭:“还...还可以吧。”

    诺德:“那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候,开心吗?”

    当然。

    这个问题不需要回答。

    昔拉感觉他的态度有些奇怪:“你到底想说什么?”

    诺德一笑:“也什么,只是我也很喜欢吃糖葫芦,地球上还有很多人也很喜欢吃。

    我永远忘不了和所爱之人在一起的时光。相信许多人也不会。”

    “昔拉...”

    对方看着他。

    “我很抱歉。在这个地球上,还有很多人渴望着幸福。拥有幸福的权利,不该被剥夺。”

    光剑出,战局定。

    是非黑白,爱恨情仇。这个世界并非非黑即白。

    这个世界充斥最多的颜色,是灰色。因为人本身就是灰色。

    如果幸福不曾被夺走,就不会有人想着去剥夺他人的幸福。

    如果昔拉健健康康,幸福美满的长大。或许,以她的资质,将来宇宙中,一定会出现一名不容小觑的强大战士。

    可惜...

    可惜...

    “可惜呀——”

    “多年不见,你竟然还成了一个人物。”

    “呵呵。”

    男人尬笑:“初哥,你我这么多年没见了,就别说这种戳人心窝子的话了吧。”

    无碍笑骂道:“你差点砸了我的寺庙。说你几句还要不得了?”

    “这不是还没砸成嘛...”

    “你还想再砸一会?”无碍话中已经带有点颜色。

    “不敢不敢。”男人连忙摆手。

    “我哪儿敢砸您老人家的场子。”

    旁边喝茶的朝仓陆差点喷茶。

    什么叫厂子?他这是还在寺庙里吗?

    怎么搞了半天,秃头和尚爆改黑社会老大?

    男人脑袋上挨了一棒槌。

    “注意措辞!什么厂子,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这么欠收拾。”

    .......

    “怎么了?”

    见男人捂着脑袋,欲说还羞,眼含热泪的娇羞样。

    把在场另外两人看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无碍忍了又忍了,实在是快忍不下去了。

    “好好说话,别做出一副我死了的样子!”

    “再这样我就把你同你那帮人一起丢出去!”

    “没,我...我只是有点想你....初哥。”

    “在呢。”

    男人一下子哭出声,“这...这些年,你到底去哪儿了啊?”

    自高考一别,就是二十几年。

    当初的少年已然不在。再见,竟是物是人非。

    “说来话长。”无碍看他这副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叹了口气。

    “先不说这个,你冒犯了人家,还不快给人家小施主道歉。”

    男人眼泪还挂在脸上,就对朝仓陆无比诚恳的表达了歉意。

    朝仓陆表示并不在意。事实上他也没吃什么亏。反而活动来了身子。

    他现在倒是对无碍的事更感兴趣。

    “无碍师傅,看样子...您年轻的时候好像...颇有风采啊。”

    朝仓陆“不怀好意”的打趣道。

    “长江后浪推前浪,比不得小施主你现在啊。”

    朝仓陆:“哪里哪里...”

    无碍:“见笑见笑”

    朝仓陆:......

    不知道为什么,无碍这副“欠欠”的样子,特别像某个人。

    难道是他的错觉?

    “初哥...”男人按耐不住,又出声。

    “别问了。”

    无碍止住他的话,“该说的,我会慢慢给你说。”

    毕竟当年的不辞而别确实是他做错了。

    原来,男人全名名叫丁二。

    和无碍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玩伴。

    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丁二是被拐儿童,被他后爸花了千把块钱买来的。

    后爸是个常年酗酒,赌博成性。脾气差的在几个村子上和镇上都出了名。

    这辈子注定要打光棍一直到死。

    实在讨不到媳妇,又没多余的钱去买。

    那年头,在偏远山村,女人比孩子值钱。

    所谓,物以稀为贵。

    担心老了没人照顾,给他送终。

    于是勉勉强强凑够钱,从人贩子那里买了一个最瘦弱的男孩——丁二。

    丁二那时候太小,不过四岁的年纪,都还不怎么记事。

    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好像叫丁二。

    丁二被卖后,常年遭到继父毒打,不仅要承担家务活还要时刻担心被打。

    小小年纪,就养成了阴郁的性格,同村的孩子都不愿意和他一起玩儿。

    有一天,他又挨了一顿毒打,被继父踹出去挑水。

    当时的天已经快黑了。

    村里缺水,井水离家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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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瘦瘦小小丁二打完水准备往回走的时候,天已经黑完了。

    “我什么都不怕,只怕黑。”

    “每次站在黑暗之中,都会有快要被溺死的感觉。”

    “好像黑不是单纯黑,而是深不见底的黑海。”

    水,撒了。

    丁二无助的原地抱头蹲在地上,黑暗不断挤压他的生存空间。

    在害怕到极点的时候,人甚至会忘记呼吸。

    “张嘴,呼吸。”

    突然,光芒乍泄。

    严冰融化,春暖花开。

    另一道童声的出现,将丁二从绝望中拯救出来。

    “那是我和初哥的第一次见面。”

    那一晚,足够两个孤单的幼崽结下深厚的友谊。

    人的生存本能,会下意识融入群体,以便抱团取暖。

    虽然两个人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凑不出来,抱在一起也不暖和,但就这样一起磕磕绊绊的长大。

    丁二身世悲惨,另外一个也没好到哪里去。

    三岁死爹,五岁死娘,家里又没老人,村里有名的野孩子。

    克死双亲的凶名在外,连百家饭都吃不上。

    饿了就偷,啃果子,渴了就随便喝点山泉水。

    两个小可怜凑在一起,变得稍稍不那么可怜一点。

    丁二每回烧饭的时候会偷偷摸摸留点带出去,而比他大,要做他哥的男孩就保护他不受其他小朋友的欺负。

    两人的命运,直到丁二十四岁的时候,发生了巨变,走向了另外一条岔路口。

    他们逃了。

    对,你没听错。两个人计划了一年之久,终于从那个小山村里逃出来,看到了外面的世界。

    很难想象,两个半大的少年是如何翻山越岭,走到了有公路的地方。

    但事实就是,他们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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