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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章不如不给希望
    没想到的是,沈建军根本不按常理出牌。

    他反而说:“阿锦,我知道你心里装着事,或许还有着秘密。我不问你,是想等你敞开心扉接纳我,愿意跟我说。”

    苏锦将头扭到一边,不敢直视沈建军的眼睛。

    与其两人以后反目成仇,不如现在就不要给他希望。

    “沈建军同志,我不会接纳你的。”

    “我感谢你救了我,但我不喜欢你。”

    “可以说,我甚至对你连一丝好感都没有。”

    说完这句话,苏锦夺过自行车,骑着就跑。

    不知为什么?

    眼泪好像不听使唤,一个劲儿的往外冒。

    沈建军追赶了上去,只要苏锦回头就能看见。

    可从始至终,都没有回头,哪怕一次。

    他喊:“阿锦!”

    苏锦头也不回:“不要跟着我,我厌恶你!你不要以为你救了我,我就能喜欢上你。”

    “我嫁给你,只是为了自己的名誉!”

    她心脏闷闷的,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我接受不了你这炽热的爱意。小吵小闹,你会站在我这边。但大事,就不一定了。毕竟,他们是你的家人……

    厌恶你!

    这三个字一直环绕在沈建军脑海之中。

    他站在原地,朝着苏锦的背影伸了伸手。

    不一会儿,又狼狈地放下。

    沈建军垂着头没有说话,潮湿的眼睫遮住了眼底的神色:“可是,当初明明是你救了我啊……”

    周围路过的人看着这场闹剧,已经脑补了一场大戏。

    一位大叔摇着头,拍了拍沈建军:“小伙子,叔是过来人。那女娃一看就是有苦衷,去追吧!可不要留有遗憾!”

    沈建军调节好情绪,抬了头。

    又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叔,谢谢你。两年前,我答应过。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听她的话。”

    “你这小伙子怎么一根筋呢?”大叔急得跺脚,恨不得亲自上去追。

    沈建军摇摇头,往相反的方向走着。

    不知不觉,到了国营饭店。

    里面吃饭的人只有零零散散几个,并不多。

    这里面一道荤菜七八角,吃一顿饭可能要花费一两元,相当于普通家庭几天的生活费,很少有人天天来吃。

    只是偶尔的时候,来这打打牙祭。

    看着菜单上的红烧鱼,沈建军一摸口袋,才想起来,身上没钱。

    昨天的晚饭和今天早饭都是在派出所里吃的。

    他的津贴还了战友后,剩下的一些托人买了麦乳精、罐头、饼干,还有一件毛呢大衣。

    只留下了回家的车票钱。

    现在,可不是一分钱都没有了。

    隔着玻璃窗,里面的女服务员问:“同志,请问你需要什么?”

    “不用了,谢谢。”

    正当沈建军转身离开时,女服务员叫住了他:“同志,你等一等。”

    虽然沈建军穿着黑色的棉衣,但赵晓莉还是从那健硕的身姿上认出他是个军人。

    赵晓莉今年十九,未婚。

    她脸颊通红,说话却大大方方:“同志,你有对象吗?想吃什么,我请你。”

    后面的炊事员大爷打趣:“哟~晓莉看上这位男同志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今天也舍得出钱了。”

    “刘叔~”赵晓莉跺脚,害羞地看了沈建军一眼。

    苏锦骑着自行车往回赶,沿路还碰见一个热心的大叔指路。

    好不容易找到沈建军,却看着人在国营饭店里跟人女服务员眉来眼去。

    她没有停留,蹬着自行车就往卫生所骑去。

    苏锦有些吃醋,却不自知,气得喘着气。

    她本想着,不给希望也不能让人走路回家,毕竟还是救命恩人。

    结果好了,倒是她多此一举了。

    而另一边,沈建军还不知道苏锦回来找他了。

    他一直盯着菜单:“同志,不好意思,我结婚了。今天,惹我爱人生气了,我想买一条鱼回去,她最喜欢吃鱼了。”

    说起这,脸上还带着宠溺的笑容。

    “可我身上没带钱,请问你们这还需不需要帮工,或者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

    在西北,沈建军就发现苏锦爱吃鱼。

    那时候,阿锦跟别人还在谈对象,他没有贸然接近。

    现在多嘴问一句,也是想抱一丝希望,看看能不能以工换鱼。

    赵晓莉尴尬。

    倒也没多想,大大咧咧道:“那你爱人要是知道,一定很高兴。”

    “帮工倒是不要,你会修炉灶吗?”

    国营饭店一般都有固定的维修渠道。

    对于炉灶这种重要的设备,如果是一些小问题,比如炉箅子变形、小的裂缝等,炊事员会自行简单维修。

    但如果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就会请专业的维修人员。

    可前几天,刘炊事员跟维修师傅吵了一架。

    那师傅一拖再拖,还是没来。

    赵晓莉也就是这么一问,要是沈建军真会修,也算解决了他们的麻烦。

    还别说,沈建军是真会。

    他谦虚道:“我可以试试。”

    “如果修好了,能不能给我一条红烧鱼,巴掌大的就好。”

    “修好了,叔自掏腰包,给你做一条大的。”刘炊事员拍着胸脯。

    这边,沈建军正灰头土脸修着炉灶。

    而苏锦这边,已经跟高大夫一起回到了甲村。

    她一回来,就把自行车先还给了吴金花。

    然后带着高大夫回了家,刚进门,就发现院子里来了不少人。

    从坐着的位置来看,能看出出几个关系不好,各怀鬼胎。

    沈秀梅坐在院子走廊,挨着厨房。

    在门口跟王秀兰有说有笑,就是没有进里面帮忙。

    她抬头看了一眼苏锦,无视地收回目光。

    沈秀茹跟王志勇也来了。

    两人离的老远。

    沈秀茹抱着一岁的儿子坐在堂屋门口,逗着两个女儿玩。

    她看见苏锦点了点头。

    王志勇紧挨着穿着棕色夹克衫的男人,两人坐在角落里正小声聊着天。

    至始至终都没有抬头。

    那留着二八分头发的男人苏锦认识。

    他叫黄正宇,是沈远山的三女婿。

    三姐沈秀英今年二十六岁,十八岁就嫁到了镇上。

    黄正宇是她的同班同学。

    两个人不愧是能睡一个被窝里的,都爱占小便宜,喜欢打秋风。

    前世,没少回娘家连吃带拿。

    当然,这都跟苏锦没有关系。

    她对着旁边的高大夫说:“高大夫,我爸在东屋,我带你去。”

    听见苏锦的声音,厨房里的沈秀英走了出来。

    她长相随王秀兰,人看着也有些微胖。

    一头短发烫成了小卷,嘴上抹了口红,红彤彤的。

    “弟妹回来了,钱寄给你小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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