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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随着数十发炮弹准确的命中了血色护罩,血色护罩被打出了一个个巨大的大洞,支离破碎,但血色护罩却还在试图修复,但当后续的炮弹命中了其中一根石柱的时候,石柱破碎,失去了阵法支撑,它再也无力修复,真正的崩溃了。

    当血色护罩散去时,其余修仙者传完法力已经走开,叶无极此刻手持极昼大剑,浮在半空,神威凛凛,气势更是攀升到了极点,只见他松开极昼大剑,极昼大剑一下子爆涨到百米大小,剑身释放出无数的光丝,“元光化剑,万剑归宗,”叶无极掐动剑诀,口吐真言。

    无数的光丝化作了一把把神剑射向了古萨,而古萨在护罩破碎之前正好进阶金丹成功,却被血色护罩破碎影响了心神,一口老血吐了出来,这是他事先没有想到的,但既然已经进阶成功,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是古萨低估了接下来叶无极的这一招,北极元光以叶无极的修为此刻施展出来离真正的北极元光威力还差了一大截,但他却将这些细小的北极元光化作了自己的剑道,万剑归宗。

    无数的飞剑击中了古萨临时撑起来的护罩,并且又拿出了一面青冈盾法宝,与那柄凤凰拐一样,都来不及炼化,匆忙拿来使用,青冈盾化作了一面巨大的方形盾牌,挡住了漫天的神剑,但他还是低估了叶无极这一招,也高估了青冈盾的防御。

    一轮猛攻之后,青冈盾破碎,剩余的神剑射穿了他的护罩,有三柄还发着光的神剑分别射中了他的肩膀,大腿和手臂,这么重的伤,他一时也无力再战,还好的是,没有击中他的要害。

    他顾不得查看自己的伤势,一件飞舟法器从储物袋里飞了出来,他一跃而上,就在这时,不知道谁朝他开了一发冷枪,从他脸颊擦身而过,鲜血染红了他的半边脸,冷汗从他额头冒出,想刀人的心又有了,但他不敢停留,化作红色遁光,朝远方急速逃去。

    叶无极此刻法力耗尽,再也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从空中摔落,三名同样法力接近枯竭的女子奋力的接住了他们的宗主,而龙阳、熊大,史大林,还有梁羽,同样祭出了自己的飞行法器,朝着古萨飞逃的方向追去,并且还往自己嘴里塞了大量低阶灵药,以恢复法力。

    “好厉害的剑道,真想与他切磋一番,到底是他的剑道厉害还是我背上的这把刀更加霸道,”霸刀不由的感慨道。

    “霸刀,如果任由那名邪修恢复元气,今天我们这里的人一个都逃不掉,都将会成为他的血食,”金铃夫人说道,这时的她已经驾驭飞剑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去,当然去,那个用剑的现在估计连剑都拿不起来了,没法切磋,等我追过去用我的霸刀砍下那名邪修的狗头,那么我的霸刀肯定凌驾于他的剑道之上。”

    接着,金铃夫人御剑化作了金色的遁光,“等等我,”霸刀急忙喊道,然后也化作了黄色的遁光,向着血煞逃跑的方向追去。

    冬宫广场,当所有的修仙者都飞走后,苏摩又开始呆呆的开始发呆,如果撩开他那有些乱糟糟的头发,你们会发现他的脸颊俊美到极致,那是鲛人特有的优点,男的英俊,女的极美,鲛人的眼泪更是名贵的鲛珠,但这也是鲛人一族灾难的来源。

    突然,苏摩好像想起了什么,他跑到红云大长老的尸体旁边,一把抓住了他的储物袋,然后用神识找了好一会儿,他从储物袋里拿出了一个瓷瓶,打开一看,脸上首次露出了笑容,一滴眼泪流了下来,化作鲛珠掉在地上。然后将储物袋丢了,对里面别的宝物都视而不见,带着阿帽,化作遁光远去。

    三天后,马列站在冬宫的广场上,在他的后面站着史大林,下面是高兴至极的凡人和起义的军队,当马列宣布凡人将是这个世界的主人,站起来了,整个仪式达到了最高潮,所有的人用他们认为的所有方式开始庆祝。

    圣堡城,一栋大概五六层楼高的宾馆里,叶无极双脚盘膝,坐在床上运功调息,三天前,他耗尽了他所有的法力,但此刻,他靠身上带的灵石,法力也只恢复了两三层的样子,这并不是说,他带的灵石不够多,按正常来说,他至少恢复了六七层的法力才对。

    叶无极想起了红云大长老临死前对他的诅咒,诅咒自己这辈子安心做一个凡人,起初他没有在意,这时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叶无极心里有些发苦,他在意的并不是自己的修为,而是他以后都使不出那些剑招了,他的剑招都是以法力为基础创造而来,不能使剑,这比杀了他还痛苦。

    他需要想办法尽快的解掉诅咒才行,不然最后他终究会失去所有法力,沦为真正的凡人。但红云大长老以生命和所有修为为代价的诅咒又哪是那么好解的,红云大长老本是半步金丹的修为,修为比自己还高,如果自己修为还是全盛之时,或许还有办法解除诅咒,但现在是毫无办法。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一个修为比施咒之人修为更高,但能比红云大长老修为更高的修仙者,那就只有真正的金丹期高手了,但这些人在如今这个末法时代,是真正的神龙见首不见尾,他又去哪里寻找,整个至冬国明面上的修仙者修为最高的也就是筑基后期而已。

    而且,随着时间拖延的越久,那么诅咒就会愈加难以解除,直到最后,他将失去所有修为,沦为凡人,本来沦为凡人到也没什么,只是他苦心研究出来的剑招再也施展不出来了,他此刻有些苦涩。

    “咚咚,”叶无极房间的门响了。

    “进来。”

    三名素衣女子走了进来,看到叶无极才恢复了这么点修为,“宗主,你的修为,”三女同时问道。

    “我中了红云大长老的诅咒,看来修为是恢复不了了,月娥,你是你们三人中最稳住的,从今天开始,你就是北极宫的宫主。”

    “宗主,不可,”月娥说道。

    叶无极又拿出极昼大剑摸了摸,眼中都是舍不得,“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对于我来说也是好事,我从小的梦想就是仗剑走天涯,而且即便我没有法力了,我的剑法也是非常不错的,寻常人等也近不了我身,这把极昼大剑依旧由宗门保管。”

    “月娥,还不领命,”叶无极脸上闪过威严。

    “是,宗主。”林月娥不敢违背,最终接过了极昼大剑。

    半个月后,谭书文告别了马列,还有史大林,虽然他们都挽留了自己,但谭书文见识到了筑基期修仙者斗法的威力,意识到自己跟他们差距有如鸿沟,自己只有修炼到那所有武者向往的传说中的境界,先天之境,或许才有一战之力,于是准备远游,继续磨炼自己的武道,于是就提出了辞行。

    最终,为了感谢谭书文,马列给了他之前救了自己,挽救了革命,马列叫他再等一会再走,过了一会,马列让人拿来了一个包裹,里面有五千卢布,二十块下品灵石,并说现在新政府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拿不出太多的钱,这点钱和灵石只代表我个人的一点心意。

    接着,史大林也从口袋里掏出了几瓶丹药,“书文,做大哥的也没什么可给你的,听说你也是修仙者,这几瓶丹药和这本书你拿着,有增进修为的,也有疗伤的,你拿着。”

    尽管谭书文推辞了,但在马列和史大林的一再要求下,说即便是修行,带些钱和灵石还是必要的,所以他最后还是收下了,又过了一个多月,谭书文来到了圣堡城东面的一个小县城,安远。

    安远城四周河流湖泊密布,再往东是广袤的原始森林,一直往北走,据说大名鼎鼎的北极宫就在安远城的极北之处,但到底在哪里,凡人一般都不知道,此刻已经是冬季,河流全部被冻住,暴风雪吹的旅人艰难赶路,谭书文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赶到了安远城。

    谭书文没有修仙者那种飞天遁地,不惧寒暑的本事,于是找了一家便宜的客栈,先住下来,等过了这个寒冬再说。他来到这个地方只为找寻一种鱼,一种能够提升修为的鱼,陆行鱼。

    还在圣堡城的时候,他待了半个月,与一些修仙者还有他大哥交流过一些修仙心得,修仙除了用灵石提升修为外,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灵兽,灵兽也有低阶和高阶之分,只要是体内含有灵力的野兽,其实都可以将其定义为灵兽。

    与灵石的灵气杂且吸收慢相比,灵兽体内的灵气更为精纯,更容易被修士所吸收,这也导致很多灵兽被修仙者捕杀。而所谓的邪修,魔修其实也是这么来的,相比吸收缓慢的吸收灵石中的灵气,或者自己捕杀灵兽,他们更喜欢直接捕杀修士,吸收修士的精纯修为。

    还有一种更为残忍的魔修,那就是直接血祭,即便是凡人也会被抓去血祭,在修仙界,早就有一种说法,人的灵魂其实也是由灵力组成,而且是这个世界上最精纯的,也是修为增加最快的一种修行方法,但直接吸收灵魂也有负面作用,那就是当你吸收了一个人灵魂,这个人心中的七情六欲也会被魔修给吸收进体内,这也是魔修大都最后疯癫的主要原因。

    当然,吸收低阶灵兽并不会有这种弊端,毕竟低阶灵兽没有灵智,不会影响人的神智,而高阶灵兽,比如修炼出妖丹,五阶以上的灵兽,修仙者一般会将其妖丹炼制成丹药,那就没有这种问题了。

    陆行鱼就是一种低阶灵兽,陆行鱼也不代表或特指某一种鱼,在这个富含灵气的世界里,并不只有人类会修仙,所有的野兽一旦处在灵气丰富的区域里都会自主的修行起来,人类也是如此,最早的修仙者就是这么来的。

    而鱼类在有了最基础的修行后,鱼鳍便会变长,并且可以自由活动,可以到陆地上行走,当这些低阶灵兽再进行进一步的修行之后,会开启灵智,结出妖丹,但在这个末法时代,五阶妖兽也是极为罕见了,当年的谢玄也是运气极为逆天,一下子找到了两只五级灵兽,并且还互相争斗而亡,被他捡了现成。

    在安远城客栈,谭书文也在争分夺秒的修行,利用三转化元功,灵石中的灵力被源源不断的转化为自己的真元,这种修仙方法可以说让他进境极快,已经有冲击先天之境的预兆了,只差了临门一脚,同时,随着自己真元的浑厚,他感觉自己的炼气三层的境界也有些松动,也感觉快要进阶了。

    四年多的修炼,谭书文早已经清楚了,武功和修仙之间其实也有一些联系,并不是毫无关联,自己用三转化元功吸收灵气强化了自身的武功,武功高了身体变强壮,连带着灵根吸收灵气的速度也在变快。

    而事实上也是如此,修仙者也有很多炼体的,轻视术法,炼体的修仙功法,一般是直接吸收灵气,只有一小部分进入丹田,运转大周天,而剩余的灵气则直接被身体给吸收,根据炼体功法的不同,也会孕育出不同的神通,比如熊大的化作巨熊,龙阳的神龙功,也需要强大的体魄支持才行。

    不过除了修炼,谭书文的五谷三餐依旧没有断过,与其他修仙者,即便是炼气一层就开始辟谷不同,他是每顿饭都不会落下,他最爱的吃的还是离他住的客栈不远的一个面摊,这里的面特别合他的口味,尽管此刻天气寒冷,但店老板还是会每天早晨准时摆摊,谭书文也会每天准时光临。

    面摊老板的生意也非常兴荣,来光顾的大都是市井走卒,这里的人除了自己的生意外,也会谈论发生在安远城里的各种大事,谭书文也是耳熏目染。

    “听说了吗,白家的大小姐不小心从自家楼梯上摔下来,已经三天了还昏迷不行,白家家主到处寻访神医,只要谁能治好白家大小姐的伤,赏卢布十万块。”一个卖菜的吃着面跟一个卖肉的说道。

    “真的假的,十万块钱,这是我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

    “白家你还不知道,区区十万块,以白家的财力来说,毛毛雨,”那个卖菜的说道。

    这时,安远城的某处,两个月亮一前一后挂在半空,有一小孩指着远方的天空,“娘亲,有流星,”已经有些蒙蒙亮的天空,那道流星不是特别明显,小孩指着远方天空那一道滑落天际的火球说道,不过他的娘亲显然对这种事兴趣不大,继续干活,这件事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安远城以出产铁矿石闻名,而在安远城,白家的铁矿场可能不是最多,但白家还开有很多兵器铺,白家出产的兵器,也是凡间兵器中的精品,常常有武林人士过来光顾,且政府也是他们的合作伙伴,当然,近些年随着灵枪的普及,政府采购兵器的订单在逐渐减少,如果再这样下去,兵器生意很可能被其他家族超过。

    而此刻的白家大小姐,躺着自家闺房里,有一个贴身丫鬟随身照顾,丫鬟可能是连续照顾了白小姐好几天,犯困的不行,趴在床边睡着了。

    白青君缓缓的醒转,但一醒来就感觉头疼的不行,头上还包着一块布,那是她伤到的地方,但此刻白青君的头疼也不仅仅是额头伤口的疼,她的脑海里还多了很多记忆,那是属于真正的白家大小姐的记忆,全部一股脑的涌了进来。

    白青君睁开了眼睛,她先看了看手,只感觉这只手怎么这么好看,肤白纤细,可是,这不是自己的手吗,但,什么时候自己的手变得这么好看。

    接着,她又发现了不得了的地方,她摸到了自己的头发,可自己什么时候拥有了这么长的头发了,这时,白青君已经完全清醒了,她用力坐了起来,看到了自己若隐若现的胸脯,小小的也很可爱,纤细的腰肢,光滑的大腿。

    白青君索性起床,因为床的前面有一张梳头台,桌子上有一面青铜局,白青君走到梳头台面前,拿起青铜局照了又照,镜子中的可人儿,十五六岁的样子,乌黑的头发,大大的眼睛,略显尖尖的瓜子脸,未施粉黛,但已经可以看出,绝对是一个美人胚子。

    接着她将青铜镜重新放在梳妆台,然后摆着各种POSS,这个身体她很满意,“爷可真漂亮,”白青君低声说道。

    这时,睡着的丫头也迷糊的醒了过来,当她看到床上一空,心里一惊,但转头又看到白青君在照镜子,急忙跑了出去,“老爷,老爷,小姐醒了,老爷。”

    注,这本书会写我一些喜欢的角色的名字,会涉及一些同人改编,也为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从这一章开始,我也会注明出处,白青君,我以女儿身万古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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