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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3章 山铜
    列米格堡,内城边缘,赏金猎人公会就建立在此。

    说是公会,其实更像个放大了十倍的猪圈,里面充斥着汗臭味,麦酒味,以及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

    虽然是不同的赏金猎人公会,但里面的,还是万年不变的底层猎人。

    简单概括一下就是:

    兜里有钱,小酒吧里称大爷。

    囊中羞涩,公会角落喝翻天。

    吹完牛逼,还得接单把命悬。

    赚了赏金,转头就进酒馆间。

    等什么时候兜比脸干净了,他们才会晃晃悠悠地提刀剥人,去赚点赏金,然后继续回来喝酒吹牛,直到钱再次花完。

    可就算这群家伙穷得叮当响,恨不得把一个铜板掰成两半花。

    也有两样东西,他们砸起钱来,眼皮都不会眨一下:武器,和报纸。

    说武器是命根子,那是一点都不夸张。进了城郊那片“温柔乡”,没把趁手的家伙,谁敢拍着胸脯保证自己能活着出来?

    是那金发碧眼的妖精够味儿,还是手里那把开了刃的钢刀更让人安心?

    答案不言而喻。所以,你经常能看到,一个浑身上下打满补丁的猎人,却能掏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刃,那可是比他老婆孩子都金贵的东西。

    至于报纸,那作用就多了去了。

    首先,当然是看看最近城里城外,有哪些倒霉蛋上了“黑名单”。

    赏金令上的画像,那是一个比一个抽象,赏金后的零,那是一个比一个让人眼馋。

    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挑个合适的目标下手,总比两眼一抹黑,去给别人当替死鬼强。

    当然,对于这些五大三粗的汉子来说,报纸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用途——那些印在角落里,打着各种擦边球的小广告,才是他们真正的心头好。

    “温柔乡”的新来了几个姑娘,哪个腰细腿长活儿好,哪个脾气火爆不准留宿。

    这些重要情报,可都是那些吟游诗人打着哈哈,用最隐晦的词句,才能在酒馆里传播的。

    所以,每当一份新的《列米格堡晨报》送到公会门口,那场面,简直比教廷的传教士发放免费面包还要热闹。

    为了抢夺一份还带着油墨香的报纸,这些平日里称兄道弟的家伙,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至于报纸的内容嘛……反正,第二天早上,你总能在公厕里找到它,伴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

    莫里斯站在公会前台,看着面前这位满脸横肉,胳膊比莫里斯大腿还粗的壮汉。

    只见他将一枚山铜色的金属牌子“咣”地一声拍在他面前,震得旁边那几杯没收好的麦酒都洒了出来。

    “哥们,你的新牌儿,山铜级,童叟无欺!下次可得小心点,这玩意儿补办起来,麻烦着呢!”

    壮汉操着一口浓重的口音,不耐烦地嘟囔着,一边还用他那双蒲扇般的大手,在满是油污的围裙上胡乱抹了两把。

    莫里斯接过牌子,入手冰凉。

    可不是什么粗制滥造的玩意儿,牌子正面雕刻着栩栩如生的猎鹰图案,背面则是莫里斯的名字和独一无二的编号。

    所有细节都打磨得十分精细,在昏暗的灯光下,依然散发着古朴的光泽。

    他之前跟西泽提了一嘴,说自己的身份牌不知道丢哪去了。

    西泽也没多问,估计是见怪不怪了,直接大手一挥,就给公会打了声招呼。

    莫里斯看着手上这牌子,有些感慨。

    自己干了十年才混到山铜已经算晚了,不过也算是个人物。

    可除了能进城门时少交点“保护费”,带把稍微长点的家伙不至于被卫兵当成可疑分子,其他方面好像也没啥区别。

    说来也怪,能获得山铜级的牌子的,真要统计起来也不算少,实际上也是公会头部,那群猎人中最常见的等级。

    倒不是说这些家伙实力不够格,而是上了英雄级,就等于把自己卖给公会了。

    虽然会得到一些资源倾斜,但往后余生,都得听公会的话茬,一辈子过刀口舔血的日子,那这辈子也算到头了,还不如山铜级来的自在。

    那些脑子没病,身手又不错的家伙,早就跑去给王公贵族当私人保镖了。

    签个卖身契,一辈子吃香喝辣,还能混个“皇家骑士”、“宫廷剑士”之类的响亮名号,考公上岸,少走50年弯路了属于是!

    当然,也有不甘寂寞的。

    那些签了英雄级协议的,哪个不是觉得自己天赋异禀,未来至少也是个殿堂级的人物,到时候被吟游诗人写进歌谣里,走到哪都是鲜花和掌声,名利双收,想想就带劲!

    可惜啊,这世上从来不缺有天赋的人,殿堂级就那么几个位置,僧多粥少,竞争能不激烈吗?

    大部分实力不错的家伙,在英雄级熬了几年,发现希望渺茫,最后还不是一个他喵的提桶跑路之飞雷神之术遛到国外,撕毁协议,美美地当佣兵去了。

    莫里斯将新到手的山铜牌随手系在脖子上,沉甸甸的触感让他莫名地感到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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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开猎人公会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一股冷风扑面而来,让他忍不住皱了皱眉。

    现在离梭龙醒来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兜里那200多枚纹金也够他花天酒地一段时间了。

    想到这里,莫里斯脸上露出了几分笑容,大步流星地朝城里走去。

    “早上好,莫里斯。”

    一个轻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莫里斯低头一看,只见塔妮亚不知何时醒了过来,正晃晃悠悠地从装着那枚晶石的口袋里飞出来。

    “现在是傍晚。”

    莫里斯指了指远处即将落下的夕阳。

    “哦,对哦,”塔妮亚毫不在意地挥了挥翅膀,“反正睡了很久,现在感觉精神得很!”

    说着,它一头扎进了莫里斯胸前的口袋,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窝了起来。

    莫里斯摸了摸口袋,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

    “塔妮亚,我怎么感觉你变重了?”

    “你什么意思?你是说我胖了吗?!”

    莫里斯嘿嘿一笑,没有说话,但却让塔妮亚更加生气,隔着衣服对他又抓又挠。

    夕阳的余晖洒在列米格堡的街道上,给这座古老的城市镀上了一层金边。

    莫里斯一路走着,思绪却飘到了别处。

    他得找个时间去一趟武器铺,看看能不能把那把圣银霰弹枪处理掉。

    如果能搞明白怎么用,自然最好,实在不行,卖给那些喜欢收藏稀奇古怪玩意儿的贵族,也能狠赚一笔。

    想到这里,莫里斯加快了脚步,径直朝城北的武器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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