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好痛
黑暗中,我艰难的张开眼,本能的想要开灯,恍惚一阵,才想到,是了,这已经不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了。
此时的我,正处于一座伸手不见五指的马车里。
“你醒了?怎么办,怎么办,我们是不是死定了?”
身边的人带着哭腔,紧紧地抓着我的手腕。
这家伙,正是在我穿越到这个世界遇到的第一个朋友。
于少卿,金陵于家富商嫡子,年十六,此次出门是为了去衍州探亲,又因要参加年初的会试科考,这才不顾风雪,匆匆往京城汴梁跑。
我刚穿越来时,在野地里流落十多天,好不容易忍着饥寒交迫来到官道上,终于给我遇到于家的马车路过。
于少卿救了我,我为了在这无亲无故的异世界有个依靠,想尽办法,说尽好话,好不容易才说服他,成为他手下办事的,结果没过几天,便遇到了劫道的。
于家虽派了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保护自家少爷,奈何山匪人多势众,既有心吃我们这块“肥肉”哪有不得手的。不过片刻功夫就把我们的家丁婆子杀了个精光。
我护着于少卿跑了一路,还是被一个身手格外了得的大汉追逼到了野湖边。
虽然是寒冬,野湖上的冰却结的并不结实。
无奈,我只好拼着一死,交涉道:“好汉,你身手比我好,我认栽,但钱财我可以给你,只求你饶我和少爷一命。”
那男人冷哼一声,说:“钱我要,你们的命,我也要。”
我从于少卿手中夺过包袱,对着湖边作扔掉的姿势。
“好汉如果不肯放我们一条生路,我就把这些金豆子都撒到这冰窟窿里。了不起一死,你却得不到你想要的。“
话尚未说完,却只见那人突然一挥手,也不知用什么,打得我手一阵剧痛,不等我反应过来,已经纵身越到我眼前,一拳将我打的眼冒金星。
原来古人.......真他妈会轻功。
这是我晕过去之前,脑中最后想的。
“我们怎么办。”于少卿在黑暗中低声说:“早听说屋头山这边有一伙悍匪,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就连当地衙门府兵也奈何不得。我们路过这里,已经饶了几十里地,都说这条道最安全,怎么偏偏.....”
“路虽安全,行商过路的都来走,时间一久也就不安全了。”我深呼口气,握紧于少卿的手问:“少爷,你觉得,命重要,还是气节与尊严重要。”
于少卿微微一愣,说:“自然是命重要,我于家三代单传!”
我冲他点点头,道:“既然少爷也认为命最重要,那少不了,为了活着要吃些苦,希望少爷你忍得,只要保住性命,我定会找机会带您平安回家的。”
于少卿哀叹说:“只怕我再怎么忍,也没用了,他们杀了多少人,哪会在乎多杀咱们几个。”
我摇摇头,摸摸马车的四壁,说:”他要是想杀咱们,在湖边就可以动手了。既然用马车把咱们驮回去,想来是暂时不会要咱们的命了。“
正说着,只觉得身下的马车骤然停了,帘子被掀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刚毅冷峻的面孔。
“你干什么!”
随着一声尖叫,我和于少卿被那男人一左一右,夹在胳膊间带走。
我暗暗打量四周,奈何天色已晚,除了能大致看到这座出于深山老林中的山寨壁垒外,其他的什么也看不到。
不多时,男人将我和于少卿丢到了地上,于少卿一路挣扎,被男人这一摔,疼的顿时呜咽起来。
我早有准备,虽然手脚都被捆着,但也大致可以撑一下地面作为缓冲,一摔下来,倒不甚疼。
“你倒乖觉。”那人颇意外的看着我,唇边逸着一丝笑意。
我深呼一口气,看着四周扛着刚抢来的丫鬟和财物来来往往的山贼们,心里虽怵,面上却不露声色:“我既然被你劫回来,自然也服了你的本事,闹也没用,不如顺从些,免受些皮肉之苦。”
男人面上微有诧色,冷笑说:“你那主人,虽没用,到底有副好面皮,身娇肉嫩的,还能做个兔儿相公,伺候伺候大爷,你是个什么东西,怎么就断定大爷不杀你。”说着,拿刀在我脸上慢慢地比划了起来。
我本能地浑身紧绷,连呼吸也不敢了。
男人哈哈大笑:“当你是个有血性的呢,原来不过如此。”
不多时,贼人们就已经把财物和女人们都堆到了大厅中央。我和于少卿,以及少卿贴身伺候几个长得还算清秀的小厮,也一同被推到了其中。
一个看起来三十来岁的大胡子男人扫视我们一眼,说:“不错不错,金银珠宝,美女妖童都有了,这趟差事办的这么漂亮,大老爷想来有赏。”
这一说,满厅三五百号大汉都笑了起来。
我心里咯噔一下,只觉得身边的人都在发抖。
美女便是美女,妖童又是什么玩意儿?我脑海中不由想起以前在b站历史科普视频看的内容,心想不会吧不会吧,难不成古人真的荤素不忌,男女通吃?
山贼们做成了大买卖,推杯换盏,大鱼大肉,好不痛快,就在这时,一个身高差不多一米九的中年男人从侧道走了进来,众山贼顿时放下手中酒肉,齐声道:“大老爷!”
那大爷微微摆了摆手,在虎皮宝座上轻轻坐下,自有一个三十来岁的美艳妇人上前,为其斟了一碗酒。
“我听说了,今天收获不错?”
“是呀大爷,这家人护卫多,油水也多,抛去乱七八糟的物件,光一袋金豆子,就够咱们几个月花销。”
那大爷“哦”了一声,说:“快要腊月了,届时大雪封了山,有金子也没处花,还是攒一点粮食牲畜什么的,也好踏踏实实过个好年。”
底下齐声说:“是。”
大爷先同众匪饮了一碗,目光忽然落到了我们这边。
他径直走到我们面前,忽然伸手,捏着于少卿的脸左右打量了一阵,啧啧嘴巴说:“谁家小公子啊,长得倒是一表人才。”
底下一个二三十岁的青年上前说:“孩儿问过了,说是金陵,买卖丝绸布匹的于家。听说这小公子还是个读书人,十一岁便考中秀才,今儿这是来关中探亲,回家的路上给咱们逮着了。”
大爷打量自己儿子一眼,说:“看样子,你喜欢?”
那青年吓得脸色发白,结巴着说:“不,不.......儿子,儿子只是觉得父亲会喜欢,儿子断断不敢想的。”
大爷倒是面色温和的说:“行啦行啦,你喜欢就弄了去做个端茶倒水的童子便罢,只需谨记,顽个一阵子,要记得早些打发了,不要玩物丧志留些莫名的牵挂才好。”
我越听越觉得头皮发麻,只见那青年却是满脸喜色,但随即又有些为难说:“父亲肯疼孩儿,儿子自然是高兴,只是,儿子见二叔似乎也对这小公子有意思,不如还是父亲做主,把这小公子送给二叔父吧?”
话音刚落,就见厅堂八首席的一个黄毛老汉笑着摆摆手说:“哎,少东家有这个心,老儿我已经很高兴了,大爷既赏了你,三郎你就安心的玩儿,左不过还有这么些小丫鬟,小小子儿,我老儿顽哪个不是顽。”
那边厢也不推脱,不多时,我身边的人便哭天抹泪儿的一个个都被分走了,只余下我和一个年龄稍大些的小厮没人挑,那黄发的干瘪老头二爷见状,笑说:“余这两个孩子,不那么俏些,倒是鲜嫩,还记得二十年前,那场饥荒,灾民遍地,草根树皮吃完了,便都易子而食,那时候,我爹娘都走了,我饿极了,恰巧碰到一家子逃难,我将它父母杀了,将那孩子作一锅“和骨烂”别说,果腹虽然一般,但那肉香,却也让老儿我念念不忘,从那后,三五不时,倒要吃一顿香肉解解馋才好。这两孩子,既然没人着眼,不如算我老儿的,多要这两个人口,生切了片,做成铜锅涮着给大伙吃,也叫大家伙饱饱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