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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 同仇敌忾(2)
    第二百七十章同仇敌忾(2)

    几大筷子涮羊肉下肚,又吹进去一整瓶啤酒,看着面前这个酒囊饭袋的满足样儿,霍直谦恭地开口:“磊哥,你给我讲讲江湖上的事儿呗?我可崇拜这些上海滩许文强一样的人物了!”

    胡磊又干了一大杯啤酒,不可一世地撇着嘴角说:“兄弟,这些事儿你问我就对了!我告诉你,别看磊哥我算不上什么大哥,但江湖上的事儿没有我不知道的!看见迪吧里坐在沙发中间那个人没有?那是我大哥的大哥,绰号菜狗。你知道他在江湖上什么级别吗?我告诉你,他的老大那可是枪漏子,翁兆刚手下第一大管家!”

    绕了这么大一个弯子,终于听到了翁兆刚的名字。霍直眼睛冒着亮光,明知故问:“菜狗是你大哥的大哥,他大哥的大哥才是翁兆刚。那……那翁兆刚是谁啊?是黑道老大吗?”

    “哼!这么跟你说吧!别说在春江城,就是整个春江省,翁兆刚也是江湖老大。甚至整个东三省的刀枪炮子都拿他当大哥,绝对不比当年上海滩的许文强差!许文强是什么玩意啊?让其他帮派撵得跟土耗子似的。人家翁兆刚不但接管了整个春江的黑道,连白道都听他的!他说收拾谁就收拾谁,袁男被打黑就是翁兆刚一句话的事儿!还有江城三胖、云市李五、油城马大庆、都是跟翁兆刚装了那么一丁点儿小犊子,结果全扣上黑社会罪名给毙了!牛叉不?”胡磊说得嘴角直冒沫子,跟火锅上面那一层白色东西一个颜色。

    “牛叉!牛叉!太牛叉了!”霍直故作惊讶,眼里全是好奇和崇拜的神色。

    “牛叉就行,来,走一个!”胡磊端起酒杯与霍直的杯子碰了一下,一仰脖,咕咚咕咚,一大杯啤酒又下肚了。

    霍直一看火候正佳,饶有兴致地问:“磊哥,那个菜狗是你大哥的大哥,他又是翁兆刚小弟的小弟,那你算什么级别啊?”

    这句话好像不太合适宜,胡磊瞪了霍直一眼,脸上闪过一丝难为情的尴尬,自嘲地笑了一下:“嗨!怎么说呢!实话跟你说吧,像我这个级别就是扛镐把的。平时用不着我们,一旦打个群架啥的,就跟人家后面凑个数,我们叫‘出现场’。呵呵……”

    “那……那你们有……有钱赚吗?”霍直把脸上的表情调整得更诚恳一些,以便问这种比较直白的问题。

    胡磊的神色黯淡了一下,随即又恢复常态,轻轻摇着头说:“要说收入嘛,呵呵……那就看运气了,要是碰到讲排场的大哥,就跟着一起泡个迪吧、蹭个吃喝啥的。偶尔有打群架和拆迁的机会,去凑个数,也能混个几百。我大哥他们可以走走这个,我现在碰不上那玩意儿!”

    胡磊边说边用两根手指抹着鼻子,做吸*毒状……

    “那你们打群架真上吗?”霍直兴趣盎然地问。

    “嗨!上啥?就是壮个声势,真打起来就跑了。否则也不至于快三十了还混不出个名堂。”胡磊自嘲地笑了笑。

    话说到这儿,霍直知道这个烂仔的价值不是很大,也就值这顿火锅钱。于是,只捡干的问:“磊哥,你见过翁兆刚吗?”

    “嘿嘿……要说见过是骗你,现在能见到他的人除了枪漏子就是黑军和牙签宝,剩下那些各区县的大哥见他都不容易。”胡磊边说边大口往嘴里塞肉片……

    “黑军和牙签宝也是翁兆刚的小弟儿吗?”

    “小弟儿?可不是一般的小弟儿,是最贴心的小弟儿,纯纯的左膀右臂。这两个人在江湖上都是大名鼎鼎的刀枪炮子,只要翁兆刚出现,他俩必在左右。”

    “枪漏子、黑军、牙签宝都长啥样啊?”霍直有的放矢地追问。

    “枪漏子挺白净,像个大老板。黑军一脸骚疙瘩,黑大个。牙签宝是个车轴汉子,长得贼凶。”

    一听黑军是一脸骚疙瘩,霍直的心脏狂跳了两下,但他没有把激动表露在脸上,而是装作若无其事地问道:“这几个人你都亲眼见过吗?”

    “没有,也是道听途说的。呵呵……”胡磊的脸喝得通红,言语倒还真诚。

    “菜狗能见到翁兆刚吗?”

    霍直的问话刀刀见血,但胡磊只当他好奇。咧嘴笑笑说:“要说他没机会吧,有些太绝,对没准哪个场合赶巧就见到了。但正常来讲,他是见不到的。”

    “哦!是这样啊!那……黑军和牙签宝都在春江城吗?”

    “这个……我也只是听说,道上人传言,黑军和牙签宝平时也和翁兆刚一样,全家都生活在国外,只有必要的时候才露面,春江城的一切事物都归枪漏子管。”

    “那……枪漏子平时都在哪儿待着呀?”霍直怕自己追问得太紧引起胡磊怀疑,故意漫不经心地边吃喝边问。

    “哦!他好找,他的办公室就在皇朝大酒店。但见他也不容易,人家出门就是奔驰S560,进门就是星级酒店,身后总有七八个跟班。”胡磊说话时一脸羡慕的表情。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霍直终于从这个烂仔嘴里套出了有价值的东西。但他不能表现得太虎头蛇尾,这样容易让面前这个酒囊饭袋产生怀疑。于是,他继续一边听胡磊卖弄一些江湖趣闻,一边假装兴致勃勃地吃喝。

    但分别时霍直却没告诉胡磊自己的手机号码,因为他知道,这个废物从此将失去利用价值,包括当时在迪吧里被自己认为很有价值的菜狗。

    回到出租屋,他的兜里只剩下三块钱。

    躺在那张临出门前就打开电褥子的单人床上,一股刻意加工出来的温暖从背后爬上全身,很是舒服。他把被子拉至胸口,眼睛凝望糊着报纸的天花板,父亲临终前的眼神仿佛就映在看不清字迹的报纸上。他咬了咬牙,仇恨的心头上渐渐幻化出英雄的图案。为了父亲、为了数不清的平民百姓、为了制度和那抽象的正义、自己要做的就是现代荆轲,而翁兆刚则是无法侥幸逃生的秦王。一个个朦胧的计划在脑海里跳跃着,就像一群无处安身的灵魂在舞蹈……

    第二天,他那张归属地是上海的手机卡里的话费也所剩无几,每天傍晚固定给母亲发信息的费用都将支撑不下去了。这个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生活在幸福之中,怎么就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呢?这些天的压抑和沉重就是因为自己对世界的无力感而产生的,在生存的底线面前,实在是退无可退。无奈,他把男子汉那高傲的自尊压了压,给分配到江城某银行工作的一个高中女同学发去一条不好意思的信息:求救!银子若干。

    名叫简思叶的女同学是他的追慕者,见到信息立马回了过来:钱在包里,我在千里之遥,若两者都要,一并奉上。

    他回复:先要前者,方便时可以归还。后者不敢企及,一旦要了,则无法完璧归赵。

    简思叶肯定在笑,女孩儿面对心仪男生的调侃没有不笑的。稍后回复道:后者也要了吧!那才是真正的完璧归赵。呵呵。

    他不再调侃,发过去一组自己工商银行卡的卡号。

    大约十五分钟左右,他那部五年前流行的破手机收到了银行的信息回报,有两万元人民币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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