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落地窗前,一个长相英俊,穿着白色衬衣,略微有些忧郁的男人,坐在办公椅上,摇晃着手中的红酒杯,俯视着
顾远舟轻抿了一口红酒,来压惊。
完了完了,原主实在是太变态了!
原主陆念安,京城四大家族之首,陆家这一代唯一的独生子。
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样貌英俊,人温和不失凌厉。
年纪轻轻的就继承了家业。
陆氏。
在小说中写这家公司横跨了各大领域,是夏国最强大的公司,没有之一。
是的,这是一本小说形成的世界。
原主就是那个冤种男二,呸,舔狗小反派。
小说里总会写龙王或者神医下山的女人身边会有一个,嗯,富二代追求者。
原主对一个女人。一见钟情了,成为她的舔狗。
林欢欢家只是一个小公司怎么办,送合作,亏本送。
林欢欢买不起那些高定或者限定首饰怎么办,送!
对他态度不好怎么办,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顺便把右脸送过去打。
原主这个舔狗一做就是两年,嘘寒问暖从不落下。
女神却连一个好脸色都不给他。
因为她的真爱不是原主,不是真爱,怎么可能对他有好脸色。
这种类型的小说,女主绝对要是纯情的那挂,即便交了男朋友,也是没有上床的那种。
男主都无所谓,因为那些女人都是他的后宫。
神医下山了,在一次意外中林欢欢的爷爷晕倒,是神医李明救了他。
原主找了无数名权威专家,和珍贵药材帮她爷爷调养身体,没有得到她一丝感谢。
李明救了她爷爷一次,林欢欢就对他心生好感,爱意无限增长。
两个人暧昧来暧昧去,原主还跟个傻子一样,傻傻的奉献。
要只有一个神医下山,他的下场,也许不会那么惨。
书中有三个主角。
原主的追求者,身边的保镖是军中战神。
原主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的妹妹,入赘的老公是国外雇佣兵之王,龙王。
三人集齐,没有一个人看他顺眼。
原主的家人遭人暗杀,产业招人狙击,最后爷爷竟以贩毒的罪名,执行枪毙。
一个经历过无数抗日战争的老爷子,竟以这种方式死去。
这些罪名是军中战神张华提供的,在书中配角是无智的。
他们觉得张华说的对,因为张华是他们的战神,保护他们的国家。
原主家最后破产,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想到了林欢欢。
他并不准备连累林欢欢,只是想问她借一些钱,离开这里。
原主找到林欢欢,却看到林欢欢和一个男人在拥吻。
原主质问,得到了是李明毫不犹豫的嘲笑。
他说在原主当舔狗的时候,林欢欢就躺在他的床上,随他摆闹。
林欢欢也嘲笑的说,她从来没有喜欢过原主,看他一眼都觉得恶心,原主所做的一切在她看来和一只跳梁小丑差不多,让她厌烦至极。
原主看着李明那张普通甚至泛着黝黑的脸,陷入了沉思。
究竟是他的眼光差,才看上了林欢欢。
还是林欢欢眼睛瞎了,看上了李明。
原主搞不明白。
但他对林欢欢的喜欢彻底消失,想要离开这里,却被李明射出的针扎中了双腿,无力的倒在地上。
两个人从原主的身体上走过。,留下阵阵嘲笑的声音。
李明告诉他说他是个傻子,仇人就在眼前,他都不知道。
腿断了的原主没有人再来找他的麻烦,他晚上睡在天桥底下,白天捡垃圾吃。
高高在上的贵公子,不到两天就沦为了一个比乞丐更像乞丐的乞丐。
原主想要报仇。但以他现在的身体情况,根本不可能报的了仇。
在他们又一次的嘲讽中,原主。选择了最弱,也是他以前最爱的女人林欢欢下手,可惜没能成功。
这个举动成功惹恼了李明,李明。把他当成了毒人,各种稀奇古怪的毒药全部往他身上招呼。
原主死的时候,身上没有一块好肉,全身溃烂,死不瞑目。
在书里他只是一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反派。
但他只是喜欢自己的未婚妻有什么错。
是的,林欢欢和原主已经结婚了。
因为林欢欢的父亲看上了陆氏最新的项目,成功将会有几十亿的收入。
而他想要插一手,又怕原主不同意。
便让林欢欢和他订婚,这样提任何要求也是理所当然了。
原主死后才知道他生活在一本书中,从出生起便被注定了,他所有的一切,包括家人都要为别人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