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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7章 我要喝水
    徐怡背着秦天翻过一座山,进入大山深处。

    回头望,看着那崎岖的山路,徐怡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做得到。搁平常,她一个人爬山都累够呛,而现在,她竟背着秦天走了这么长的一段山路。

    现在,徐怡总算明白为什么昨天晚上,秦天一直将她搂紧怀里了。

    山中,茂盛的毛草,一人多高。

    徐怡没穿衣服,从中走过时,那看似娇嫩的草叶子,却堪比尖刀,在徐怡白皙娇嫩的肌肤上,留下一道道骇人的伤疤。“正重,大笨猪!回去该减肥了,累死我了。”

    从那座山头到这儿,说起来总共不到一百米的距离,可徐怡却是累的两腿发软,浑身大汗淋漓。豆大的汗珠儿,汇聚成一条溪流,顺着女人白皙修长的脖子。

    前边一颗大树下,有一块空地。

    就到哪儿休息一下吧!

    徐怡实在走不动了。

    她背着秦天,一步步朝大树底下挪去。

    脚下,茂密的杂草丛中,一条成人手腕粗细的蟒蛇,嗖的一声,从徐怡脚边游过。

    “啊!”

    徐怡吓得花容失色,浑身一颤,连忙跳开。然而,脚下一崴,徐怡连带着秦天,一块滚下山去。

    裤袋也崩开了。

    徐怡滚了十几米远,最后被一丛灌木丛挡住。

    秦天也停在不远处。

    徐怡好不狼狈,缓缓从地上爬起来,看着原本令

    自己骄傲的,白皙的肌肤,这会儿却开满了小口子,一道道血红色的痕迹,细细数来,有十道之多。

    皮肤全给割开了。

    “呜呜呜!”

    徐怡忍不住低声抽泣起来。

    比起其他千金大小姐,徐怡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傲娇的人。可她毕竟是千金大小姐,何尝吃过这个苦。

    秦天伤成那样,他都没有皱过眉头,甚至都没吱声。徐怡觉得自己也可以忍受的了这点小痛,可是,以后都很爱美,徐怡很害怕自己身上的伤口会变成一道道骇人的伤疤,最后变成秦天那样,那多吓人?

    秦天毕竟是个男的,身上有伤疤非但不会影响美感,反而平添霸气。徐怡不同,她是个女人,衣服剥光了,露出一身的疤痕,男人还能xx嘛?

    而且,她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把秦天背到这儿,结果……

    徐怡好委屈,心里好难受。

    如果秦天死了,或者一直昏迷不醒的话,她该怎么办?

    “呜呜呜!”

    徐怡爬到秦天身边,拽着秦天胳膊,摇晃道:“秦天,你快醒来吧!没有你,呜呜呜!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呜呜呜!醒醒,你醒醒啊混蛋!”

    如果抛弃秦天,或许徐怡还有一线生机,可如果她这么做的话。就算活着离开毛连山,她这辈子良心也不会安宁的。

    从小到大,徐怡从

    未哭过这么多次。

    要不说女人都是水做的,有什么憋屈,哭出来就好了,烦恼忧愁什么的,全流出去就好了。

    哭上一会儿后,徐怡情绪平复不少。

    皮带断了。

    徐怡拽着秦天胳膊,尝试着往上拖,没用,徐怡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没能拖动秦天。

    从被绑架到现在,双重折磨之下,徐怡早已是身心疲惫。走了那么多山路,又滴水未进,光站着她都发昏,感觉自己累的要昏过去了。

    嘴唇发白,严重脱水。

    尝试拽了几次,最终,徐怡一屁股坐在地上,又呜呜呜哭了起来。

    她实在拖不动,一点力气都没有,肚子饿都快贴后背了。

    得知自己未来的男人要出现在宴会上,徐怡一点胃口都没有,她紧张啊!中午随便吃了一点,然后便和王希一块钻进房间,化妆,挑选衣服,忙了一下午。没曾想,她精心装扮了一下午,结果她未来的男人竟是秦天。

    晚上,宴会还没开始,筷子都没摸到,就气的离家出走了。再后来,被铁三脚的手下,绑到这跪地方,饿了一整夜。关押在小黑屋里的时候,因为神经紧张,也没心思管肚子饿不饿。

    一直到现在,肚皮都扁的不成样子了,一路在那咕咕咕咕的叫,听的徐怡心烦。

    在这该死的深山老林,徐怡总算明白叫天天不应叫

    地地不灵是什么感觉了。

    除了哭,她什么也做不了。

    “水,水……”

    或许因为摔了一跤吧!秦天忽然张嘴,微弱的喊道。“水,给我水,我,我要喝水。”

    “你醒了?”

    徐怡喜上眉梢,然而,秦天并未醒,他眼睛还是闭着的,只是一个劲的要水喝。

    徐怡声音带着哭腔。“我,我上哪儿给你找水去啊?”

    那么大一条蟒蛇,把徐怡骨子里的勇气全带走了,她现在都不敢挪步了。到处都是茂密的杂草,谁知道在那阴暗的角落里一头没有藏着毒蛇。

    “呜呜呜!”

    徐怡抓着秦天臂膀,摇曳道:“拜托!你快醒醒好不好,人家很需要你。”

    “水……”

    我……

    “你,你在这儿等着,我,我去给你找水。”

    最终,徐怡鼓起勇气,就地找了一根枯木。敲打着杂草,慢慢腾腾往山谷深处挪去。

    而这个时候,铁三脚的小弟,百十号人,隔着米远站一个人,个个手持明晃晃的砍刀,连成一片,上山搜寻来了。

    ……

    狼窝。

    李晓刚拿着一把大剪子,咔嚓咔嚓,给园林修剪。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倒乐在其中。

    “嘟嘟嘟!”

    一辆警车驶了过来,开到二号别墅门前,又缓缓倒退了回来,在李晓刚身边停了下来。刘童童摇下车窗,探出小脑袋,

    问道。“那谁,老头,秦天还没回来?”

    李晓刚摇头。

    “那你知道他去哪儿了不?”

    刘童童狐疑,自打那天秦天说有事出去后,这都两天了,还没回来。

    该不会出事了吧?

    倒不是刘童童多关心秦天,毕竟是邻居,另外,作为一个全新的人民公仆,刘童童对犯罪什么的,很是敏感。

    想起那天晚上,维纳斯皇宫大酒店出了那么大的事故,一下死了两个人,地上那么大一滩血,江远山竟只叫他们收尸,其他不用他们管。

    这事儿,透露着玄妙。

    另外,徐家,秦天先前的那个老板可不就姓徐嘛!

    刘童童很想深入调查,好端端的,人就这么没了,总得问个清楚吧?

    “不知道。”

    疯子摇头。

    他何尝不想知道秦天的下落,就等着秦天回来指点他突破暗劲呢!

    两天了,秦天都没回来,疯子也隐隐有些担心。难不成,秦天出事了?

    不可能吧!

    连半步化劲高手都被秦天吓退,相信以秦天的身手,就是遇到化劲高手也有的一拼吧!除非碰到先天高手。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这个世界怎么可能有先天高手?

    假以时日,秦天或许有可能。

    他这么年轻,二十出头就已然达到半步化劲。

    “嘟嘟嘟!”

    正在这时,门口,两部崭新的悍马朝着狼窝飞驰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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