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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2章 多人规则:不同的眼
    但傲慢会让人感到盲目,只是因为一点点因素便对于整体也不假辞色地夸奖,简直就好像因为犯罪动机便轻易宽恕杀人犯一样,是白无一这样的人绝无法接受的。

    这莫非就是西方的那个,白左吗?

    嗯……不过这算是思维方式的差异了吧,也不是他一个人几句话就能改变,或者改变了就有很大意义的事,他是不是该住嘴?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无论如何都不觉得诡异是值得欣赏的东西,那些你觉得好的人或者其他啥,我大抵也遇到过许多,他们在这副本中都过得挺不好的,”

    结果,不知出于什么心态,白无一还是说了:

    “若不是诡异,你当然可以说,他们也许也不会诞生,但不存在并非是一个贬义词,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欣赏欲便放任悲剧诞生,说白了只是无节制的贪婪而已……我说得有点没意思,算了。”

    呃呃,他在说什么?之前对着那个不熟的选手,他明明就能好好做好观棋不语的本职的。

    这话他自己听着都觉得装模作样的,也不是什么趣事,便感到无聊,想把话收回去了。

    “我只是欣赏其中因素,”

    但诗人对此毫不在意,把手腕中剑随意转了一圈,伸出手安抚似指着主动收回话题的白无一:

    “对于诡异整体,我跟你的看法实际上是一样的,尽管我欣喜于这些新乐趣的开辟,但却更加愤怒于它们对我已欣赏许久,寄予深厚感情事物的损害……而且,并非诡异本身那么简单,诡异的世界之外,蓝星之上,为它们受苦的我等同族必须被看见。”

    这……

    不是看得挺全的吗?

    “是。”

    白无一眨眼,想肯定地回复些什么,可似乎又从好的方面到了“无话可说”的境地,于是只能重复地吐出一句:

    “是。”

    “人皆有亲疏远近,我既为诗人,本就是选择了感性,为激情所驱使,怎会如侦探或罪犯般冰冷,一视同仁呢?”

    “侦探?”

    “嗯哼,我这身,”

    莱丽斯抖了抖衣服,站起来,将那身厚重却不显臃肿、反而显出些优雅内敛的黑色风衣撑展开来,拎着剑摆了个炫耀般姿势:

    “不错吧?是模仿一本小说里面一个叫做蕾西·赛尔斯的侦探穿的。”

    “没听说过。”

    “只是一本小众侦探小说罢了,本来找到这小本,我是想要据为私藏的,可等我看完这书,它却突然消失不见了……哎,那人颇为像我,当真令我相恋。”

    人是会用相恋这个词来形容自己的吗?而且,还确实是以如此遗憾口吻说出。

    放其他人嘴里,白无一只会觉得这是个玩笑,可放莱丽斯嘴里,白无一却似乎当真想象出了此人宣称和镜子中的自己结婚的奇妙场景。

    这人又这样,这难道就是真正的文化隔阂吗……高卢人都是这个画风吗?白无一姑且把这种极度的自恋倾向看做一种风俗,勉强接纳着舒缓自己的尴尬:

    “你该不会是每天说着是被自己美醒的那种人吧……话说,这副说话腔调也像演戏似的,难道也是借着什么人的吗?我好像听说有个大鼻子情圣也是这样的家伙……”

    “西哈诺。”

    莱丽斯接过他话头,于是白无一点点头,算是肯定了这个回复,他看的书不算是非常多的那一类,和这种诗人实在比不得。

    不过诗人虽然接过他话,却是用手指点着自己下巴,以挑剔神情不赞同地缓慢摇头。

    “自然,我与他性情有几分相似,但若说我是借着他腔调样子,您却未免误会了惺惺相惜一词……”

    她挪动着脚步,一点点走到白无一面前,手中的手杖一圈圈优雅转定着,到最后正走到他面前时便“咚”一声落下,接着,莱丽斯似乎借着地上星光,被点亮了一缕好主意般双眼瞪大了一些,勾起一丝愉快笑意。

    她先是把双手重叠在手杖上,身体板正,随即忽然又抬手,摆出演讲者姿态把手杖忽一下抬高,双手放肆地平举摊开。

    一连串世界上最大的自大狂也会闻之愧色的离奇诗篇从她口中颂出:

    “不过我并不陌生这误解,且听:有人见我持剑随诗行,便说我如那为情着信的西哈诺;又有人听信我生活荒唐,便说我似那浪荡放纵的唐璜;骑驴的风车骑士、伊福堡的囚徒……名号挂了一身,实际一个也不符!我这鼻子大小正好,情书名字亲写,傲然寄予栖鸟;比起唐璜,我只需一面镜子,便比他受更多诱惑;比堂吉诃德更荒唐,比爱德蒙更技巧……虽我热爱他们,可不愿在名上加上个小!”

    这些过于膨胀的话几乎让白无一惊呆了,他文学素养有限,但光从那些不是名词的语言中,便能感受到她这是吹了一个多大的牛,他本该是不喜欢这种过于张扬的性情的,甚至于惯于嘲笑这种人的不自量力……但是……

    哈。

    狂啊,可真是张狂,狂得像个蠢货,狂得没有边际。但是,也许的确是这样,白无一一瞬便后悔起把这人跟历史上一切人物完全相贴了……还有什么比她自己的名字更适合形容这个傲慢到没有边际的诗人呢?还有什么更能称呼那一双青蓝色闪烁光芒的眼睛?

    “因此,只有一个名号足以形容面前这人,她浪荡山川,傲若星火……莱丽斯·卢米埃,一个名字,一个唯一,莱丽斯·卢米埃,一个父母赠予的名字,比其他一切相似都更好。”

    诗人眨眨眼,鞠了一躬,以一个过于自傲而显出谦逊的仪态作为演讲的收尾,等再抬起头,她便从口中吐出一些泡泡,看着那透明之物朝夜空飞去。

    “……这不是我们之前发现的那个拉丝草吗?”

    “对哦,我还想着能不能把它多实验一段时间然后乘着泡泡上天呢,可惜,这草最大的泡泡也就那样啦。”

    她拥有一双最善欣赏一切的眼睛,而由着她自己是自己最常相处者,于是她最欣赏的便是自己。

    “你……算了,你这样拉踩别的作家的作品小心被打……”

    “我的作品现在还达不到他们那样高度,不是很正常吗?而且,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若是我当真只能欣赏我一个人的诗歌,那该是多么凄惨的一个悲剧呀。”

    莱丽斯把手杖收回来,理了理自己帽子,接着探出一点身,笑嘻嘻地说:

    “不同可是件糟糕又好的事,有时,它制造隔阂,推动不必要的矛盾,但完全一样的东西却又会导致单一和竞争……以及对我来说最糟糕的,刺激的匮乏,也是因此,我才周游世界,而此刻,一片片全新的世界又诱惑般敞开衣襟引我前行……”

    “呀咩咯,世不要说得好像被你造访的地方像是跟你不可描述了一样口牙!”

    喜欢规则怪谈:我正常得格格不入我正常得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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