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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發現黎琛的問題完全是個意外。
黎琛雇傭的一名偷拍者錯誤地判斷了黎家高層權利鬥争的重點,以為能在黎帛這裏讨到些好處。為了表示誠意,偷拍者向黎帛洩露了黎琛的某些不為人知的“癖好”。
當然,哪怕到了那個時候,黎帛依然沒有重視這件事。
因為黎琛的“不正常”其實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了。
*
黎艾玲在黎家夫婦看來,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失敗品。
同樣的,黎琛在黎家夫妻這裏,其實也很難得到什麽偏愛。
如果不是因為這個孩子流落在外可能會死或者是淪為低賤卑劣的乞丐,讓黎家的血脈蒙羞,黎帛一點都不懷疑,那對夫妻其實壓根就不想把這麽一個“雜種”帶回家。
尤其是,黎琛帶回去時,還顯得那麽瘦小,醜陋,毫無教養。
幼稚的孩童不懂審時度勢,也不懂察言觀色。
他太小了,而他的母親也從來沒有教導過他該如何在黎家這種地獄生活下去的技能。
所以他只會遵循自己的本性,終日不休的哭喊,叫嚷,想要回到熟悉的地方。
而他尖叫着渴求的人甚至都不是他的媽媽,而是他在貧民窟裏交到的所謂的朋友……
所以黎家夫妻選擇了最簡單的方法來調教自己這個混着卑劣血脈的外孫。
*
他們把黎琛關進了地下室。
*
據說在二戰的時候,有很多人用了同樣的方法來處理俘虜。
黎家的地下室又深又黑,沒有絲毫的光亮,外界的聲音也根本無法傳進去。
每天固定時間,會有人從投放口向裏頭的人投放食物,但是無論地下室裏的人怎麽慘叫。都不會得到外界的任何回應。
黎帛在很小的時候曾經不小心被關進去過一兩次。
那一兩次的經歷,足夠他在接下來快二十年的時間裏,始終對黎家夫妻言聽計從,俯首帖耳。
用某些人的話來說,黎帛就是黎家養得最乖的一條狗。
而黎帛對于這個評價從來不以為意。
畢竟若是讓那些人進去,再出來時他們也會變得很乖,很聽話。
但嚴格說起來,黎帛在地下室裏最多也就關了一兩天。
而黎琛……
黎琛據說在那間地下室裏,過了整整一年。
*
當然,黎帛真正跟黎琛見面時,後者已經被黎家夫妻訓練成了一個“勉強看得過去”的孩子。
孩童見到黎帛時會扯開嘴角微笑着喊出“哥哥”,也會在家庭教師來時給出完美的答卷。
在優渥的物質基礎的養育下,黎琛就像是終于回到了天鵝群的醜小鴨一般,以驚人的速度變成了一個聰穎漂亮的孩童。
可黎帛也不知道為什麽,在見到黎琛的第一眼,他便覺得自己背上襲過了一抹涼意……
而這種毛骨悚然的直覺,在不久之後就得到了證實。
*
那是一只鹦鹉。
非常聰明,漂亮有着斑斓的色彩和近乎孩童一般的高智商。
黎帛如今早已經不記得那只鹦鹉的來處,反正大概也就是生意場上某個朋友吧。見黎家夫妻對自己新來的外孫逐漸改變了态度,而特意送過來給黎琛當生日禮物的。
黎琛非常,非常,非常喜歡那只鹦鹉。
在跟那只鹦鹉玩的時候,黎帛第一次覺得,自己的弟弟看上去還有幾分符合年齡的孩子氣。
只可惜好景不長,沒過多久那只鹦鹉便生了重病,就算是派了寵物醫生過來救治,也依舊奄奄一息。
後來有一天,那只鹦鹉便死了。
黎帛親眼看着黎琛面無表情地抱着那只死鳥,在他們之前一起玩耍的溫室裏呆坐了好久。
最後那個孩子默默地流着眼淚,将那只鹦鹉,偷偷埋在了花園裏。
*
一只鹦鹉的死亡和一個孩童的悲傷,在黎家這種地方是在是太小,太輕的一件事。
就連黎帛自己也沒有太在意。
然而,幾天後的一個夜晚,黎帛卻突兀的在睡夢中,被一陣沙沙的聲音吵醒了。
時隔多年,他早已不記得自己當初為什麽沒有驚動其他人,而是本能地披上了衣服,循着聲音一步一步找到了花園。
他在花園裏看到了黎琛。
孩童的身上遍布污泥,雙手更是鮮血淋漓。
背對着黎帛,他瘦小的肩膀正不停地抽動着。
黎帛聽到了一陣很低很低的嗚咽聲,含糊不清,卻讓他全身汗毛倒豎。
“黎琛……你在這裏做什麽?”
黎帛問。
随後,黎琛在月光下,緩緩地轉過了頭。
他的面孔依舊完美無瑕,仿佛精雕細琢的玩偶。
然而大半張臉都被血污染成了黑紅斑駁的一片,襯得他的牙齒格外雪白,細密。
而在他嘴裏,正咬着那只已經被吃了一半的……鹦鹉的腐屍。
*
當時那股濃烈的腐臭和鹦鹉屍骸間蠕蠕跳動的白色蛆蟲,在接下來好幾年都是黎帛噩夢中的常客。
他曾經找過心理醫生,也尋求過藥物和酒精的幫助,但終究都未能起效。
他的噩夢中最後總是會以那個孩子天然且毫不遲疑的回答作為結尾。
*
“……別怕,哥哥。”
幼年的黎琛神色淡定。
他非常仔細地咀嚼着自己口中鹦鹉的屍體。因為腐爛已經變得格外軟爛的肉塊混合着碎羽,化作了粘稠的黑血湧出他的唇縫,又被他仔細地抹回了舌尖。
在臼齒的研磨下,鳥類細碎的骨架發出了嘎吱嘎吱的聲音。
“我只是覺得小思太孤單了。”
黎琛沖着吓到面無人色的少年,扯開了嘴角,露出了一個充滿血腥味道的微笑。他看上去明明就跟白天的“黎琛”一模一樣,可黎帛卻覺得那個孩子看上去異常陌生。
陌生得就像是被深淵的惡鬼奪舍了一般。
“我太喜歡它了,你不覺得,就這樣讓它孤零零地待在泥土裏腐爛,然後随着歲月流逝被人忘記,實在是太可憐了一點嗎?”
“可……可憐?”
“是啊,好可憐,真的好可憐。”
黎琛咽下名為“小思”的鹦鹉最後剩下的頭顱。
啪叽一聲,咬碎了鹦鹉的眼珠。
然後他伸出舌頭,一點點舔去了嘴角腥臭的血污。
“……所以我覺得還是讓它永遠跟我在一起比較好。”
孩童拍了拍自己的胃部,滿足且幸福地微笑着。
“雖然有點惡心,屍體也很難吃,可是,哥哥你看,現在就再也不可能有人,把我跟它分開了!”
*
黎琛有病。
而且是非常,非常嚴重的精神疾病。
*
後來黎帛才得知,當黎家夫妻終于想起來自己的外孫,把人地下室拖出來時,黎琛就已經瘋了。只是靠着精密的精神控制和洗腦,再加上大分量的藥物幫助,才有了衆人眼中那個可愛乖巧的孩子。
然而,瘋子總歸是瘋子。
也許是為了捱過地下室裏暗無天日的可怖時光,黎琛出現了非常明顯的人格分裂。
其中一個人格勉強能夠維持住黎琛的社會日常生活。
而在那副完美面目的深處,還有一個宛若惡鬼般瘋狂黑暗的靈魂。
随着黎琛的長大,他也變得越來越完美,但與之同時,那副光鮮皮囊下腐臭的暗影也愈發扭曲。
甚至就連黎琛自己都很清楚這一點。
當黎帛将那名偷拍者的告發丢給黎琛,警告後者不要繼續下去時,黎琛反而笑眯眯地主動向他坦白了那個可怕的秘密。
*
“啊,對,我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完全無法控制的stalker。一個跟蹤狂,偷窺狂,瘋子,性y者……一個變态。”
“但我并不打算停止這種行為。”
跟幼時滿身泥污和血腥腐肉黑血的孩童不同,再次來到黎帛面前的青年身材挺拔,坐姿優雅,就連臉上的表情都顯示籠上了一層假面具,所有的情緒波動都被徹底掩蓋,無懈可擊。
“你早就發現了吧,我的很多想法都……嗯,有些不正常。”
他聲音輕柔地說道。
“每次看到他,我身體裏都會湧起一種強烈的渴望。我身體裏的另外一部分總是很啰嗦,喋喋不休尖叫個不停,想讓他永遠跟我在一起。”
“啊,哥哥,你知道我是什麽意思吧?對,就是你想的那樣。”
“所以我必須非常努力,好讓‘它’冷靜一點。我不希望思思就這麽死了,畢竟,他那麽膽小,那麽脆弱,又那麽可愛。如果‘它’真的把思思殺了,就我會很難過的。”
“可是啊……哥哥,你知道嗎,我和‘它’幾乎每時每刻都在渴望着跟他徹底結合在一起。只有這樣,思思才能徹底屬于我們。”
“我必須得讓這種欲念有釋放的渠道才行,不然我也不知道,一旦失控,‘它’會做些什麽。”
……
作者有話說:
楊思光:……搞什麽鬼?!!!
黎琛(猛然冒出):當然是你的老公死鬼!
【好冷的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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