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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一章 生死有命
    玫瑰回想起以前的时光,记得阿嫂有次给她梳头时讲过,她手里还有一笔钱存在汇丰银行,会在她嫁人的时候拿出来当陪嫁的嫁妆。

    她不再是原来那个小土妞,她变漂亮了,变性感了,举手投足有着女人味和勾人的媚惑,然而俩人见面不到一个小时,林跃就拆穿了她的伪装,假使这个男人真忘了她,能做到这种程度吗?

    “你问为什么不去接你,我现在就告诉你为什么不去接你。”林跃顶着枪往前走,枪顶着她一直往后退。

    “我那时候招惹了颜童,之前在沙头角警署当差的同时受到牵连,龅牙黄被公仔强的人砍了一根手指下去,如果把你接过去,那些人绑架你怎么办?后来阿嫂来到hk,有她照顾你,有阿平陪你学习,有小威保护你,总好过你跟白晴去磨合,还得忍受我那个百般挑剔的岳母。”

    玫瑰不说话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林跃用力掰开那双汗津津的手,把保险都没开的手枪丢到一边,有些蛮横地把她拥进怀里。

    (以下内容自行脑补。)

    ……

    玫瑰是一个什么性格的人?

    伍世豪不是一个好人,大威小威哑七玫瑰都不算是什么好人,但是抛开那些犯法的事情不提,这几个小弟都是重情重义的人,因为小时候伍世豪给阿花赎身,所以她甘愿去泰国和tw学习格斗学习媚术学习射击,成为一个女杀手,回到hk后一边帮雷洛贩毒,一边做伍世豪的眼线,最后甚至搭上自己的命。

    如今不一样,是他帮阿花赎的身,每个月给她生活费,再加上一个听起来用心良苦的理由,他不相信玫瑰不感动。

    伍世豪,玫瑰是你的人?

    不,只要我愿意,她就是我的人,而且经历过今天的事情,还能上双保险,“人”字前面加一个“女”字。

    对于因爱生恨,因爱生怨和耍小性子的女人,睡服永远比说服卓有成效。

    之前在雷洛家里见面,握手的时候就察觉到她的掌心贴了一层汗,看他的目光有些躲闪,这种情绪不应该出现在一个职业杀手身上,完事从雷宅出来,她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打戏,完事上了宝马轿车,后视镜下面的挂件竟然是一张老版驼背仔,结合她的身份,林跃哪里还不明白钞票的来历,再后面就是卧室里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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