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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一四章 自由从来都是争取来的
    直到九月底,洛阳依旧没有雨水落下来。

    旱灾没有得到缓解,反而进一步加剧了。

    一些地势高的地方,出现了人畜饮水困难。

    云初期望的全国总动员抗灾的场面依旧没有出现,只是官府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

    长安,洛阳,成都,晋阳,扬州……等等大城市里的储粮开始向下一级的州府运送,同样的,州府粮仓里的粮食也开始向

    最后,粮食也只能停留在县这一级了。

    所以,在得到所有县的县令保证储粮足够的情况下,李治下令,谁的辖地出现大面积饥荒,谁就死的强横命令。

    两台御史空群出动,百骑司空群出动,吏部,户部,少府监的官员同样空群出动一竿子捅到了县一级。

    大城市的储量给了州府,州府的储量给了县,所以,大城市跟州府不用纪律检点,重点在于县,所以,皇帝此次给了大唐四千八百二十四个县的县令极大的权柄——灾期便宜行事之权。

    也就是说,在灾荒期间,县令可以对全县的人,物,兵马有全权统御之权,只要是跟救灾有关,且有利的事物,县令可以不管礼法,规章,制度,酌情行事。

    这已经是皇帝李治能将权力下放的最大程度。

    给了人,钱粮,权力之后,如果还不能办好差事,自己死,或者死全家,抑或是死全族,将是放在全大唐县令桌面上需要考虑的问题。

    没有第四种选择。

    李治的命令虽然很强横,但是,奖励同样非常的丰盛,赈济灾民各种表现达到一级的县,将得到面圣且直面皇帝奖励的荣耀。

    赈济灾民各种表现达到二级的县,吏部考核将是上上之选。

    赈济灾民各种表现达到三级的县,吏部考核将是上选。

    以上三种表现加官进爵已经是手拿把掐的事情。

    达不到以上三级表现的县,下场堪忧,表现中平都不成!

    云初看过条例之后,觉得这是李弘在给自己夹袋里的官员提前准备位置。

    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有很多令人呕吐的权力置换结果,不过,总体上来看,利大于弊。

    同样的,在皇帝的旨意中,没有提到百姓在抗灾中的重要性,这就是云初认为皇帝没有让全国都动员起来的原因。

    他们还是跟以往一样,认为羊群好不好跟羊群无关,只跟牧羊人有关系。

    九月的时候,知了还在叫唤,这就不是一个好兆头了。

    按照民间的说法,九月知了叫,大军不停脚,是兵灾的先兆。

    云初站在地图前面百思不得其解,他怎么样都没有寻找到国内需要用兵的地方。

    随后,皇帝李治的第二道旨意下达了——边军粮秣自筹,期限,三年!

    看到这道旨意之后,云初恍然大悟,兵灾的来源原来在此!

    全大唐如今守卫的边疆的大军足足有四十九万之多,皇帝认为边军身强力壮的不应该在灾年跟百姓抢粮食吃,那么,他们吃什么?

    拿着全世界最精良的武器装备,可不是用来种地的,抢自家百姓?这不成,一旦做了,装备更加精良的十六卫大军很快就过来把他们全部砍成肉泥。

    所以……

    大唐中枢不许大唐边军起衅边境摩擦已经有六年之久了,现在,没有这回事了,虽然皇帝旨意里没有一个字说允许他们踏出国门,偏偏每一个边军将军们从旨意上读到的每一个字,都是鼓励他们去境外干点打草谷一类的事情。

    边军将军们以前被中枢约束的快要疯了,昆仑奴,菩萨蛮,新罗婢,倭奴那么值钱,他们只能忍着口水看着别人发财。

    现在不用了。

    西南林子里多的是身强力壮的昆仑奴,派人去抓顺便找粮食。

    西边多的是菩萨蛮,破几个不知名的小国就能弄回来不少。

    东边新罗人灭国的时候带着大量最优质的新罗婢逃了,到时候追捕了,不光是新罗婢,那些逃亡的新罗贵族们手里有钱。

    倭国那边的白银一船一船的往回运送,倭奴一串串的牵回来都能变成粮食……

    所以,李治的旨意下达到了边军手里之后,那些边军将领们一个个顿时就变成了忧国忧民之徒,各个向皇帝捶胸顿足的保证,一定把自己的部下喂饱,不给朝廷添负担,还有人建议,皇帝陛下,可以把这个期限延长到五年。

    云初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很是担心,他倒是不怎么担心边军被饿死,他担心四十九万大军劫掠习惯了,变成不受朝廷管束的土匪,最后再跳出一个安禄山,史思明一类的人物出来。

    云初通过儿子云瑾谨慎的把自己的意见传达给了皇帝。

    正在喂巨熊吃竹子的李治对云瑾轻飘飘的回答道:“他们不敢!”

    云瑾一边捂着鼻子收拾巨熊刚刚拉的一大堆青团,一边道:“家父以为军队是纪律部队,不能撒手不管。”

    李治道:“军队是血气聚集之地,只有纪律没有血气的军队朕要来何用?”

    云瑾将最后一块青团装到簸箕里道:“没有约束又血气满满的军队乱了怎么办呢?”

    李治笑道:“朕,才是他们所向无敌的底气所在,朕,也是他们胆敢离开大唐境内去外边觅食的底气所在。

    告诉他们,他们不仅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朕,朕的皇宫一年的开销也不少。”

    听皇帝这么说,云瑾没有接着问,而是跟端来清水跟肥皂的瑞春开始给巨熊洗澡。

    没错,伺候巨熊沐浴的从来都不是宦官,宫娥——是皇帝自己!

    只是这两年身子不好了,这才允许秘书跟瑞春来帮他。

    即便是这样,巨熊洗澡的时候,皇帝还是要守在一边,安抚不肯乖乖洗澡的巨熊。

    一头五百斤的巨熊坐在巨大的澡盆里就跟一座山一样,有时候洗澡不爽的时候,还会伸出爪子扒拉一下帮它洗澡的人,即便云瑾跟瑞春都是身强力壮人士,但是,在力大无穷的巨熊面前,依旧不怎么够用,巨熊一扒拉,就能把他们两人粗暴的推开。

    云瑾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在巨熊的爪子再次挥过来的时候,云瑾就敏捷的闪开,毕竟,巨熊的身子很大,没有那么灵活。

    云瑾记得阿耶曾经说过,这头巨熊的脾气很好,见到人的时候很有礼貌不说,有时候还显得非常的卑微,自从他成了皇帝的秘书之后,这头巨熊根本就不是阿耶说的那么好伺候,甚至称的上顽劣。

    刚刚爪子没推到云瑾,巨熊就开始耍赖,两只爪子轮着来找云瑾的麻烦,而且只要云瑾转到哪个方向,巨熊就挪动肥大的身躯转到那里。

    好不容易给巨熊全身打了肥皂,又用清水冲洗干净,一头黑白分明的漂亮的,威武的花熊就展现在云瑾面前了。

    只是在两只黑眼圈中间的两只圆眼睛,看云瑾的神色极为不善。

    好在李治见巨熊被洗干净了,就招呼它去那边的席子上趴下,等着身上的水渍干透。

    然后,云瑾就看到巨熊呆立在原地,浑身的肥肉开始绷紧,紧接着它满身的皮毛就像是脱离了肥肉一般,开始剧烈的滑动,随即,漫天的水珠将云瑾跟瑞春打的浑身湿透。

    目送皇帝带着巨熊去晒太阳,云瑾就对瑞春道:“您是百骑司大都督。”

    瑞春抹一把脸上的水道:“你还是皇帝的女婿呢。”

    云瑾道:“就不能让旁人来吗?”

    瑞春摇头道:“不能给旁人伺候这头熊的机会,否则,大唐将会出现不少因为把这头熊伺候的好,就成为勋贵的佞臣。

    这么多年以来,已经成了皇宫里的惯例了。

    哦,你是第一个可以伺候巨熊的秘书,以前的秘书干到死都没有这个机会。

    不过,你来了也挺好的,陛下已经有一个半月没有杀秘书了。”

    云瑾闻言倒吸了一口凉气道:“以前的秘书呢?”

    瑞春叹口气道:“最长的一位干了三个月不到吧。”

    “为何?”

    ”为何?”瑞春见皇帝走远,忍不住拔高声音道:“大唐有三个君!皇后问话,秘书回答不回答?太子问话,秘书回答不回答?

    别人想要知道皇帝隐秘的人,只会暗中勾搭秘书,不为人见,这两位倒好,绝对不跟秘书勾结,每一次都是直接问。

    这两位问过之后,还不替秘书遮掩,觉得皇帝隐秘的事情跟他们有关,就会直接去问陛下,这样做的原因跟目的,很是开诚布公!

    所以呢,秘书回答不回答的都不可能活过第二天。

    你来当陛下秘书真好,哪怕秘书是正五品的官职,甚至是秘书监中仅次于秘书丞的存在,你看秘书监中可曾有人对你当陛下秘书说过半个不字吗?

    整日里烧香拜佛祈祷你能长寿永康的秘书监中人多的是。”

    云瑾想了一会道:“你别说,我还真的是陛下秘书的最好人选,不过,你们还是要抓紧选一个新的秘书出来,因为我马上就要跟安定公主回长安成亲了。”

    瑞春苦笑道:“秘书监的日子又不好过了。”

    云瑾笑道:“抓紧给陛下再找一个女婿,来当秘书。”

    瑞春道:“只有太平公主的驸马或许能在陛下手中活下来。”

    云瑾笑道:“那就抓紧。”

    瑞春道:“你弟弟云鸾……颇得皇后欢心。”

    云瑾摇头道:“想都别想,我弟弟跟太平如今是兄弟!”

    瑞春不解的道:“兄弟?”

    云瑾点头道:“没错,是可以一起撒尿的兄弟!”

    “一起撒尿的兄弟?跟太平?”

    云瑾点点头道:“太平嫁给谁都不可能嫁给云鸾。”

    “怎么说?”

    “你是百骑司的大都督,派人去调查一下就知道了。”

    瑞春瞅着朝皇帝走去的云瑾陷入了沉思……他总觉得这里面应该有他不知道的事情正在发生。

    自从养出太子弘这个白眼狼之后,武媚就没有让英王显,豫王旦早早的就藩,而是养在上阳宫的宫殿集群里面,继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今日,英王李显居住的少阳宫里浓香四溢。

    宽大的少阳宫的庭院内,放置着五个巨大的蒸笼,就在蒸笼底下,各自有一堆沉香屑正冒着袅袅的青烟,散发着浓郁的沉香气味的烟气钻进蒸笼之后,坐在蒸笼里,只露出一个脑袋的五个人则是一脸的享受。

    一群宦官,宫女在院子里忙碌着,有的负责拉帷幔挡风,好让沉香烟气不受风的影响全部进入蒸笼。

    沉香在永徽六年以前,一直是宫廷的贡品,即便是朝廷的官员,也只能等着皇家的赏赐。

    李绩东征归来的时候,皇帝赏赐给了李绩五十斤沉香,李绩没有独享,而是把这五十斤沉香分给了追随自己东征的将军们,一时传为美谈。

    云家分到了半斤,被虞修容当作珍宝藏起来了。

    云初都这个样子,更不用说普通百姓了,更是难以触及,这也算是有价无市了吧。

    永徽年之后,因为长安富庶的原因,社会风气奢靡,不仅皇城之中沉香成为流行品,由于贪腐严重,一些掌管宫中事务的官员也会私自苛扣一些沉香将他贩卖给权贵或是富庶之家,虞修容趁着跟东宫交往密切,弄到了一百斤。

    后来被孙神仙连锅端走,拿去和药了,至今说起这事,虞修容依旧很是遗憾。

    今天,五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正在用价比黄金的沉香屑烧火。

    “小鸟儿,你觉得这样熏下去,真的能让我们几个身上的香气永存?”

    听豫王旦问话,本来已经被沉香屑熏得半睡半醒的云鸾勉强睁开眼睛道:“熏肉吃过吧?”

    豫王旦道:“我喜欢吃带有松柏香味的。”

    云鸾打一个哈欠道:“那是我家产的,我告诉你啊,想要松柏香味的熏肉,就拿松柏枝子慢慢的熏烤,听说反复熏烤一段时间,肉里就有那个味道了。”

    英王显是一个对香料很有研究的人,随即道:“我们用沉香屑熏蒸之后,香味就会入侵肌理,多熏蒸几次之后,沉香味道就会与我们的身体混为一体,即便是不用香,身体也会自然散发沉香气。

    不过,这仅仅是一个底味,你们要知晓,单纯的香气味道并不好,复合香才是最好的,我们先用沉香做底香,然后再用别的香味调和出新的香味之后,再改变一下我们身体里单纯的沉香气,这样做,延年益寿不说,将来不论何时何地,我们的身体就能自动散发我们喜欢的香气。

    如此一来呢,就把我们这些贵人跟那些粗鄙之人彻底分开,自成一体不好吗?”

    太平公主的小脑袋也露在蒸笼外边,闻言大笑道:“小鸟儿,你兄长一表人才,为何会喜欢上安定那个毒妇?”

    太平身边的云倌倌立刻道:“公主还没有看到李思穿着紧身衣爬墙的样子呢,啧啧啧,也就是大哥喜欢看,我们几个看到了都要捂眼睛,那屁股撅的,没眼看。”

    太平道:“我想看。”

    云倌倌道:“洛阳没有爬墙,等你去了长安,我带你偷偷看,你是不知道啊,李思身上全是硬梆梆的腱子肉,难看死了。

    还没有显哥哥喜欢的那个韦氏好看,我以后一定要长成韦氏的模样,太平,你太瘦弱了,以后要多吃,现在的男子都喜欢胖的。”

    英王显闻言大笑道:“就是,就是,韦氏才是好看的。”

    太平用力的点点头道:“小鸟儿,安定的嫁衣你一定要帮我毁掉。”

    云鸾懒懒的道:“那件破衣裳你那么在意吗?”

    太平道:“我就是看不惯她得意的样子。”

    云鸾道:“嫁给我,我一定央求我娘帮你弄一件更好的。”

    太平鄙夷的瞅着云鸾道:“你做梦呢?”

    云倌倌连忙在一边道:“你姐姐能嫁给我大兄,你嫁给小鸟儿很好啊。”

    太平大笑道:“李思那个笨蛋能嫁给你大兄已经是我父皇看在蓝田侯功勋卓著的份上,她就是一个赏赐功臣的物件,我可不是!”

    云倌倌道:“小鸟儿长得很好啊,学问也好,你嫁过来只有享福的份。”

    太平公主笑得更加大声了。

    “享福?本公主差你云氏那点福气吗?小鸟儿长得好看?云倌倌,你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韦氏,杜氏春日宴上的少年,哪一个不比小鸟儿好看?

    下次聚会的时候带你们两个长安来的土包子去看看,也开开眼界。

    也好让你们知晓,这世上不光是有种地,打仗,还有歌舞,美人,与最美妙的伶音。”

    云鸾明显有些生气了,对太平道:“云氏的男儿才是治天下,平天下的好男儿,余者不过是草鸡一般的家伙,配不上你这头金凤凰。”

    云鸾话音刚落,英王显,豫王旦一起转头看向云鸾,英王显怒道:“你这是连我们兄弟都包括进去了是吗?”

    云鸾连忙道:“说你妹子的未来夫婿呢,关你们何事?

    太平闻言哈哈大笑。

    五个人在蒸笼里足足待了快两个时辰,才意犹未尽的从蒸笼里出来,相互狗一样的乱嗅,英王显把鼻子从云鸾身上挪开道:”咦,没啥特殊的味道。“

    云鸾也想把鼻子凑到太平身上,却被太平一把推开,云鸾笑道:“常居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

    太平嫌弃的看着云鸾道:“但愿不是长居鲍鱼之肆,久而不觉其臭。”

    云鸾哈哈大笑道:“家父曾经说过,癞蛤蟆配天鹅,也不是没有机会,只要有耐心,等天鹅落地,就凶猛的抱住天鹅腿……”

    太平见云鸾似乎有扑过来的模样,迅速的躲在豫王旦的身后,皱起好看的鼻子道:“王兄,赶走这只癞蛤蟆。”

    浓香四溢的云鸾跟云倌倌坐在马车里疲惫的瞅着对方。

    云倌倌道:“皇后好像真的看上你了,要不然也不会故意撮合你们两个。”

    云鸾用手揉揉自己的脸道:“真的很麻烦啊,一边要让皇后知道我在尽力的讨好太平,一边又要让太平喜欢跟我玩,却又讨厌我追求她,这中间的平衡不好把握。”

    云倌倌笑道:“最重要的是必须表现得跟他们一样傻,真是难为你了。”

    云鸾露出一个傻笑道:“我本来就傻。”

    马车带着两人来到了白马寺附近的云家。

    晚上开饭的时候,云鸾跟云倌倌没有看到李思,就诧异的问阿耶。

    “思思姐姐哪里去了?”

    云初看一眼惫赖云鸾道:“玩归玩,别把自己装进去。”

    云鸾道:“我很聪明的。”

    虞修容担忧的对云鸾道:“太平要不得。”

    云鸾抬起头看着母亲道:“您那只眼睛看到孩儿喜欢太平了?”

    虞修容道:“太平的颜色很好……”

    云鸾一把将身边的云倌倌抓过来道:“这才多大,就有了妆容,去掉妆容连倌倌都比不上,哪来的好颜色?”

    虞修容道:“我看你天天去找太平……”

    云鸾跟云倌倌对视一眼道:“阿娘你是不知道啊,太平那里啥都有,很多因为费钱您不允许我们干的事情,现在都能干了。”

    虞修容嗅着两人身上传来的沉香独有的浓香道:“太过分了。”

    云瑾道:“以后要装的更像一些,按照你的要求,我已经把你跟太平的事情告诉给了瑞春,以后,你们干的事情,将会被皇帝知晓。”

    云鸾一边吃饭,一边点点头,事情上升到了皇帝,皇后层面就很严重了,他需要进一步的伪装,或者将伪装的自己,当成真正的自己才有机会骗过那两位,彻底的断绝后患。

    云初一直安静的吃饭,对于云瑾,云鸾两兄弟的事情都不准备发表多余的意见,自己敲敲边鼓就成,绝对不能代替他们自己做决定。

    这世上的所有好处都没有白得的,只要是好处就会有人去争夺,胜利了享受胜利的果实就好,失败了,那就没办法了,自己吞咽自己酿成的苦果就好了。

    这就是人生,成王败寇,莫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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