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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为大唐而战
    ,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

    太真?

    陆离心念一动,不由往圣人身后望去,那是一位身穿坤道袍的女子。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所谓倾国倾城,大约就是用来形容她的吧,人间难得一见。

    饶是阅美无数的陆离,在看到杨太真后,依旧心生惊艳之感。

    不过,远观即可。

    毕竟,除了圣人之外,天下谁敢染指这位绝色女道人?

    陆离按下心思,叉手说道:“上元佳节能与圣人、贵妃同游,实在是臣的荣幸。”

    “既然如此,爱卿便随朕一同观看马球赛。”

    “来人,赐席。”

    话落,一名身材高大老者捧着两张软垫走来。

    不是高力士,还能是谁?

    他脸型棱角分明,两撇眉毛如同浓墨,且肤色偏黑,若非没有蓄须,根本看不出他是太监。

    “多谢高翁。”陆离满脸客气。

    翁是对老者的尊称,而高力士在宫中威望很高,多次平息皇室内部纠纷,今上能够登基,他功不可没。

    有一句话在长安官场广为流传:

    力士当上,我寝则稳。

    圣人亲口所言。

    因此,宰相李林甫对高力士颇为客气,而诸王公主称高力士为阿翁,太子则喊他一声二兄,驸马们更是称他阿爷。

    “寺卿客气。”

    高力士见人笑三分,给千蕊姑娘递坐垫时,还调笑了几句,以示亲近。

    不过,没叙太久的话,耳旁便传来一阵响彻云霄的欢呼。

    千呼万唤始出来。

    此时此刻,大唐的马队开始进场:

    黑色幞头紧紧包住头发,袍服统一为红色,且用腰带牢牢扎紧,下面则穿着紧身裤,以保证打球时,动作干脆利落。

    永王在最前方,一手执球杆,一手策马扬鞭,带领麾下勇士绕场奔驰。

    看台上的贵族男女也很给面子,欢呼声久久不绝。

    毕竟这里是长安,大唐国都,永王的球队占据主场优势,尚未开始比赛,就在气势上胜了吐蕃人一筹。

    “此儿英果类我。”

    李隆基看着下方高举月杖、绕着球场策马奔腾的永王,心生恍惚,望着坐在怀中的杨太真,道:

    “昔年,朕与姑姑扶持父皇登基,当时朝堂不稳、边疆不稳,吐蕃趁机派出使者前来挑衅,也是比试击鞠。”

    其实,这个故事杨玉环听过好几遍了,可她却没有出言打断,而是仰起螓首,满脸期待的倾听着。

    “由于女主当国已久,禁军疏于武备,根本不是吐蕃人的对手。”

    听到此处,陆离就猜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了——

    满场齐齐呼喊三郎,希望他能力挽狂澜,击败吐蕃使团。

    三郎自然就是时任太子的李隆基,坊间传言他球术高超,曾以四人胜十人。

    而事情正如陆离所料。

    那种情况下,先皇李旦旋即命太子出战,而他也不辱使命,在各国使者、文武百官的注视下,逆转乾坤。

    或许为真,或许是为了讨佳人欢心,故意编造的故事。

    旁人不得而知。

    反正,杨玉环在听完之后,满脸崇拜,仿佛亲眼目睹了正值少年的三郎,骑着骏马,左突右冲,将吐蕃人打得落花流水,扬威于鞠场之上。

    这个时候,突厥马队也登场了,没有人为他们喝彩,像十二个孤儿,孤零零地绕场奔驰。

    “尔等可曾听闻将军三箭定天山,壮士长歌入汉关的故事?”

    一名头戴蕃帽的大汉突然开口,打破尴尬。

    而旁边的吐蕃勇士坦言道:“听过,说的大唐名将薛仁贵。”

    “这个被唐人视为神明的将领,在进犯我吐蕃时,全军覆没,一甲不归,若非赞普仁慈,他连成为阶下囚的资格都没有……”

    踩一捧一。

    手段不光彩,但确实很有效果。

    思及父辈的勇武,吐蕃马队的成员纷纷振奋起来,他们誓要扬威于国门之外。

    而这些话并没有避讳旁人,尤其是喝彩、满堂皆寂的情况下,只要耳朵没聋,都能听到。

    正在回忆少年时代自己如何英武的天子勃然大怒,“彼辈猖狂!”

    幸亏杨太真及时宽慰,高力士从旁附和,说永王会替圣人教训这些蛮子。

    不多时,巡游仪式结束。

    双方人马开始列队,呈一字排开,共十二队。

    永王一方骑得是皇家御马,经过精心挑选、培育,个个体格健壮,并接受对抗性训练,以适应激烈的对撞,同时兼顾灵活性。

    吐蕃一方的马匹个头稍小,胜在耐力强韧,灵活性强,且善于疾驰。

    刚才那一通挑衅,永王心中憋了一肚子火气,抬眸看向场外,示意赶紧宣布开始,他要教训吐蕃人。

    如此,一通鼓响!

    比斗正式开始。

    规则很简单,球场两段各竖一处短门,门上雕红涂彩,只要用月牙形的球杖,将拳头大小的实心木球打进对方门中,就算谁赢。

    “为我大唐而战!”

    永王一马当先,冲向场地中心,去争第一杆,其他勇士国向前奔驰,或护卫左右。

    碰!

    一声脆响在球场炸开,月牙杖头掀起好大一片黄土,实心木球高高飞起,争夺开始。

    马蹄声如惊雷一般炸开,二十四名骑士都在追逐。

    只要自家勇士触球,观众台上就高呼:“彩!彩!彩!”

    等球落入吐蕃人手中,大家齐声嘲讽,嘘声漫天。

    不料这种氛围没能持续多久,一开始还能势均力敌,打得你来我往,可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吐蕃人连进三球,永王府的勇士被冲得毫无还手之力,唯余永王勉力支撑,才进了一球。

    见状,吐蕃使者们纷纷大笑,得意至极。

    谁能忍受这种嘲讽?

    在自家门口被虐!

    若非有自知之明,早就冲上去替永王迎敌了。

    “力士,何其相似啊。”

    天子发出慨叹,眼神中流露出莫名的神采,“你可记得当年?”

    “老奴记得,三郎英姿勃发,提杆上阵,率领将士灭了吐蕃威风。”

    高力士不断点头,因为,当年他也是其中一员,飞马护在天子身侧,与之一同冲阵。

    “魏武帝曹操曾说,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今日朕为娘子战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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