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刘宗云慢慢的靠近,这只金毛做出了警戒的架势。
看来这只金毛在这里守护着什么,难道是有小狗?还是他的主人?
刘宗云观察了一下,发现在这头变异金毛身后有一个井盖。
这只变异金毛死守不退的正是守护着这个井盖。
刘宗云大喊:
“有人吗?你出来吧,丧尸已经被我清理干净了。”
喊了几声,刘宗云就发现那个井盖儿被人悄悄推开了一条缝,有一双眼睛观察着外边。
发现丧尸都已倒地,这才从那个井盖中钻出来。
刘宗云看着那双眼睛的主人。
这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她穿着紧身的牛仔裤,一件黑色的T恤,外面套着一件皮夹克,长发随意的挽在头顶上。
虽然刚刚从下水道里钻出来,却也掩盖不住她的优雅。
在刘宗云看到他的那一瞬,仿佛光线都被聚集在她的身上,那双明亮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
那个女孩说从下水道中钻了出来,打量着四周,又看向了呆住的刘宗云。
这时,刘宗云已经完全呆住了,该如何形容眼前这个女孩的美呢?
刘宗云两世为人,尤其是上一世作为宅男,在无数的影视、动漫、游戏中见过无数的美女。
也有无数的美女,让刘宗云疯狂迷恋,上网提及必称老婆。
但是此刻,刘宗云只觉得,将这些美女都加在一块,也比不上眼前这个女孩。
用刘宗云在所有文学作品中看到的唯美的词句,都难以形容这个女孩的美。
刘宗云已经完全呆住了,他此刻所能想到的,唯一能用来形容这个女孩之美的语言就是:
“只觉得这个女孩五官相貌无一不是长在令他心动之处,她的一颦一动仿佛能牵动自己整个世界。”
女孩却好像已经习惯,别人见她时都会呆住的情形,嫣然一笑,伸出了左手说:
“你好,我叫林若曦,这些丧尸都是你杀死的吗?你真是太厉害了,连莎莎都做不到。”
刘宗云连忙定住了心神,收起了手中的长刀,伸出了右手,若是平时,刘宗云脑子里总会想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比如说握手时会想到,据说握手的礼仪的来源就是两个原始人见面后,都伸出自己的右手,示意自己手中并没有武器,演化而来的一种礼仪。
但现在刘宗云脑海中,空荡荡的一片,想到的只有她的声音真好听、她的手真柔软、她的手真滑……
愣住了一下,刘宗云这才回应道:
“你好,我叫刘宗云。”
于是两个人攀谈起来,刘宗云知道林若曦口中的“莎莎”,就这就是这只变异金毛。
从小莎莎就陪着她长大,末日灵气爆发之后,这只金毛就变异了,变得体型庞大,力量强大,但是还跟以前一样十分乖巧听话。
在末日以后,林若曦和莎莎一起相依为命,这次是林若曦的食物都吃完了,所以只能决定冒险出来寻找食物。
结果不小心被丧尸包围了,林若曦只好躲在了下水道里,幸好这个下水道是一段单独的管道能容纳她藏身,只有非常细的几条下水口,通向其他地方。
林若曦一边招呼着那只金毛,一边说:
“谢谢你救了我,那我以后叫你刘大哥好了,你可以叫我若曦,刘大哥,你怎么这么厉害?消灭了这么多丧尸?”
刘宗云还是以前那套说辞:
“我是学武的,末日之前正好在乡下练武,结果末日爆发了,能吃的都吃完了,才到这里来找食物,在不远处一个大楼建了一个庇护所。”
“之所以能够消灭这么多丧尸,是因为在末日灵气爆发之后,我发现可以通过练武,来吸收灵气,令自己变得更强大,速度更快,力量更大。”
刘宗云和林若曦聊了几句,两人带着莎莎来到了,不远处的一家酒店的大堂里休整,正好这里的丧尸都在刚刚被吸引出去了,两人就坐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一边吃东西,一边攀谈起来。
林若曦问道:
“对了,刘大哥你有没有发现一只很奇怪的丧尸,之前我就是不小心中了那只丧尸的陷阱,我远远看到有个背影,在被几只丧尸追赶,于是我带着莎莎想来救他,结果那个被追赶的背影一转过来,竟然也是一只丧尸,它叫了一声,周围就涌现一大堆丧尸围了上来,我怀疑这只丧尸,不单只有了智慧,还会指挥别的丧尸。”
刘宗云说:
“我刚才是用燃烧瓶烧掉了一大片丧尸,剩下的几只丧尸,被我用刀解决掉了,但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的丧尸,这段时间,我都在这附近巡逻,搜索物资和杀丧尸,我会留意一下有没有你说的那种变异的丧尸。”
然后刘宗云又问林若曦之后准备的安排,林若兮说这次出来本来是打算收集一些食物的。
之前几次有组织的撤离,她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撤离,所以现在自己和莎莎一起躲在他们居住的那楼里,一直靠之前储存的食物支撑到了前两天。
然后刘宗云看到林若曦欲言又止的样子,问她有什么事。
林若曦就说:
“实在有点不好意思,我带着莎莎出来搜索食物,但在附近都没找到食物。”
刘宗云了解到,原来林若曦带着莎莎出来搜索食物,却一直没有收获。
像超市和商场之类的地方,要不就是都已经被人搬走清空了,要不就是库房锁的严严实实,没办法拿到。
像是居民楼那种地方,以莎莎的体型进去搜索食物,基本很难施展的开,十层实力只能发挥一层。
要是林若曦进去搜索,她又没有什么自保能力,尝试了两次都险象横生,而且也是大部分的地方都被锁着,无法进入,所以她们虽然在出来已经一天多了,但是仍然没有找到什么食物。
林若曦是想问刘宗云,有没有多余的食物可以分点给她们,又有点不好意思说出口。
刘宗云笑了笑:
“没关系,不用不好意思,在这个末日世界本来就应该互相帮助,才会有更大的生存机会。”
“我在这片区域探索扫荡,不但清理了很多丧尸,而且储备了大量的食物足够吃很久的,所以不用客气,随便拿吧。”
刘宗云说着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些食物分给林若曦。
刘宗云通过与林若曦的攀谈,发觉她这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
原来有两次她是可以跟官方组织的部队一起撤离的,但是由于她的莎莎是变异动物,不能带着一起撤离。
林若曦不忍心放弃莎莎,居然放弃了撤离的机会。
而就在刚才,她们虽然已经饿了好几天,但林若曦却仍然不好意思直接开口问刘宗云讨要食物。
刘宗云想到,其实可以叫林若曦来庇护所一起生存,毕竟在末世,人多力量大,当然刘宗云也不是什么人都收,他只会接收那些善良的人,至少是没有恶意的。
大家一起努力,争取早日重建文明。
虽然自己来往高武世界和末日世界,有些不太方便,但未来自己仍是尽量的在清理丧尸,一方面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等级,另外一个方面是为了重新建立社会秩序,恢复生产,以后势必会收拢越来越多的人,另外一方面当然就是林若曦长的很漂亮,令刘宗云一见钟情。
记得以前刘宗云在网上看过一个段子,说所谓的一见钟情和见色起意并没有什么区别,然后底下还一大堆人在那里品论,没错、没错,一见钟情就是见色起意。
但刘宗云本人是不赞同这个观点的,所谓一见钟情是见到了以后就觉得很喜欢,想要两个人一起生活下去,而所谓见色起意,只不过就是想不负任何责任的爽一爽而已,这两者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刘宗云沉吟了一下说道:
“我在离这里大约2公里左右的地方,建了一个庇护所,储存了不少的物资,现在这个庇护所里,只有我和另外兄妹两个人在那里生存,若曦你不如搬过来,我们一起在这个庇护所里生存,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在末日生存下去。”
“如果不愿意的话,也可以在那里附近找一栋楼居住,我在那片区域清空了好几栋楼,并且在里面储存了不少的物资。
那里附近的丧尸,都被我清理的差不多了,住起来相对比较安全一些。
我今天就是在那片区域搜索物资清理丧尸时,发现有不少丧尸向这个方向聚集,所以我才前来这里一探究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