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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81【初到英伦!】
    重生:崛起香江正文卷1081【初到英伦!】“伦敦,希斯罗机场已到!请各位乘客安全下机!”播报员用甜美的声音在机场播报着。

    周围旅客纷纷从飞机上下来。

    号称“雾都”的伦敦就在眼前。

    石志坚走出伦敦希斯罗机场的时候,按照机场提供的时间调整了一下腕表。

    香港和伦敦时差七个小时,登机的时候是下午五点钟,现在恰好是伦敦早上时间十点左右。

    在他旁边,外甥女姜美宝有些不高兴地用手拍打着哈欠,怀里还抱着一只毛毛熊。

    颜雄穿着风衣,戴着墨镜,嘴里叼着一支牙签,打扮的跟小马哥似的跟在石志坚身后。

    最悲催的要数斧头俊,这个穿衣服能撑爆衣衫的壮汉双手拖着行李箱,脖子上挂着一个个挎包,背上还背着三个包裹,完全一副沙僧模样。

    “喂,我实在搞不懂为乜我要提这么多东西,你却可以空着手?”斧头俊忍不住了,开口问抖着风衣朝路过鬼妹耍帅的颜雄道。

    颜雄看看四周,摘下墨镜朝斧头俊眨眨眼:“你在同我讲话?”

    “没同你,同鬼呀?”斧头俊没好气道。

    “呐,作为长辈我这就要教育你了!出门在外连这点苦都受不了,以后你还怎么让石先生,让我把更大的重担交给你?”

    “不是啊,我只是好奇为什么你不提东西?”

    “我没提东西吗?”颜雄看看空空如也双手,“阿俊,你知不知我同你最大区别是乜呀?”

    “乜呀?”

    颜雄点点脑袋:“我是靠脑子搵食!你是靠力气食饭!懂不懂?”

    “呃?说得好像蛮有道理!”

    “不是蛮有道理,是很有道理!现在来到英国,英格雷是你会讲吗?”

    “洋文么,不会!”

    “那就是啦!连英格雷是你都不会讲,你还能帮老板做乜?不帮我们提行李,难道你还想要造火箭,去登月球做太空人?”

    斧头俊被兑呛的无言以对。

    颜雄又哼了一鼻子,重新把墨镜戴上,瞅了一眼旁边身材劲爆鬼妹,自语道:“哇,来到伦敦忽然感觉自己变年轻了不少!呵呵!”

    “小舅舅,我不喜欢这里!”宝儿撅着嘴巴仰头对石志坚说道。

    石志坚看着宝儿一脸委屈模样,摸摸她头道:“我知你不喜欢这里,可也没办法,你要在这里上学!”

    “我在这里没朋友的!好孤独的!”宝儿眼圈一红,快要哭了。

    石志坚不得不停下脚步,看着她道:“那也要忍一忍,你老妈说过了,你要是现在跑回去,不但要打断你的腿,连我的腿都保不住!”

    “哼!”宝儿生气道,“你们是一伙儿的,串通好的!”

    石志坚不得不低声下气道:“那么这样,你现在这里待一段日子试试,如果到时候还不喜欢,我就送你回香港,这样你老妈也无话可说,好不好?”

    “呐,你讲的哦,可不能骗人!”宝儿说着伸出小拇指,“来,我们拉钩钩!”

    石志坚觉得这样做很幼稚,却还是伸出手与宝儿拉钩钩。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宝儿郑重其事。

    石志坚带着宝儿他们随着下机人流朝着机场外面走去,十点钟的伦敦朝阳刺目,外面喧嚣声逐渐放大,很快就看到车水马龙,汽车鸣笛场景。

    甬道两旁,等待着接机的人们纷纷翘起脚或者举起手里临时制作,写着被接机人的接机牌。

    香港来伦敦的这次客机搭乘的华人并不是很多,石志坚他们夹杂在人群中很是显眼,更加显眼的是接机人群中那个高高举着“石志坚”接机牌的年轻人。

    他叫洪约翰,是徐三少在英国留学时候死党,英籍华人,也是剑桥大学高材生。

    这次石志坚来伦敦留学,徐三少就拜托他帮忙搞定学籍什么的。

    石志坚带人朝洪约翰走去:“你好,请问你是洪约翰先生吗?”

    洪约翰看见石志坚楞了一下,似乎没想到石志坚会这么年轻,才二十出头样子,不过马上回过神,伸手道:“你好!我就是洪约翰,你是……石志坚?”

    “是的,幸会!”石志坚与他握手。

    洪约翰三十几岁,穿着牛仔衣,牛仔裤,留着当下很流行的英式络腮胡子,即使这样,依旧能看出他长得极其俊朗,属于那种脸型棱角分明的型男类型。

    石志坚自我介绍完毕,又回头介绍颜雄和斧头俊给洪约翰认识。最后才指着自己外甥女说:“这个是宝儿,跟我一样,也是来留学的。”

    “哇,这么小就出来留学,你好厉害的!”洪约翰表情夸张地夸赞宝儿,还伸出手与宝儿握手。

    宝儿却很不情愿地与他握了握手道:“你是我厉害,是我阿妈厉害!”

    洪约翰怔了一下,哈哈笑起来。

    其实现在能来英国留学的都是香港那边家境好的,穷人几个能来?但徐三少也没洪约翰讲明石志坚具体身份,所以洪约翰就把石志坚看成了是富贵家少爷仔,属于那种吃不了什么苦的,要不怎么还带着佣人?至于宝儿这么一说,就更加坚定了洪约翰的猜测,对方只是在香港稍微有钱,可能是暴发户土豪那种,只是想要来英国镀镀金。

    “走吧,你们坐了这么久飞机想必也累了,我开车带你们去一个地方休息先!”洪约翰性格开朗,当即丢掉手中纸牌,甚至还主动帮斧头俊拿了行李,带头朝外面走去。

    石志坚他们紧紧跟上。

    外面街边停靠着一辆野外旅游样式的拖车,洪约翰顺手把行李丢到拖车上,指了指车子道:“认识一下,这是我的哈妮!陪伴我几乎跑遍了英伦三岛!”

    看着这辆老旧拖车,车况斑驳,看起来真的出了不少力。

    石志坚笑了笑:“你的哈妮很靓妹!”

    “是吗?我准备有时间把她翻新一下,到时候就更靓!好了,上车先!”

    幸亏这拖车空间很大,即使装载了行李,又载了这么多人,依旧显得很宽敞。

    洪约翰坐到驾驶座上,打着火,顺手从下面的收纳盒取出一罐嘉士伯啤酒丢给石志坚,还有身后的颜雄,斧头俊道:“这里没有茶,鬼佬最钟意饮啤酒,你们就将就点!”

    说着话,自己也动手打开一罐,咕咚咚仰起脖子灌了一口。

    喝完啤酒,洪约翰随便用手背擦了擦嘴巴,扭脸却见宝儿瞪大眼望着他,忙道:“我差点忘了,小孩子是不能喝啤酒的,刚好这里有个宝贝,便宜你啦!”

    说着就见他变戏法似的从收纳盒中摸出一罐棒棒糖递给宝儿:“可这是英国最好的棒棒糖,这一罐当中各种口味都有!”说完还忍不住馋嘴地吞了一下唾沫。

    有棒棒糖吃,宝儿顿时开心起来。

    洪约翰喝着啤酒,大道一声:“出发!”

    拖车嗡鸣,飞驰狂奔!

    ……

    “呐,阿坚,我怕你一时间在伦敦住不惯,所以就善做主张把你安排在这里,你不介意吧?”

    当洪约翰把石志坚他们带到伦敦市唐人街时,开口对石志坚解释道。

    “这个地方虽然平时看起来乱了一些,不过华人比较多,还有很多中餐厅,吃喝玩乐一条龙!”洪约翰指着唐人街如数家珍道,“最重要的是即使语言不通,你也能在这里生存,还不用看那些鬼佬脸色!”

    石志坚看了一眼唐人街环境,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还以为来到另外一个“香港”,到处都是中式酒楼,大红灯笼高高挂,甚至在路边还树立有土地爷的土地庙----这对于寸土寸金的伦敦来说可是很罕见的。

    宝儿嘴里塞着棒棒糖也一脸好奇地看着这个他们即将居住的地方。

    颜雄和斧头俊两个大男人则舔着冰激凌也拿眼扫视周围。

    “蛮不错的,不知我们住的地方-----”

    石志坚话还没说完,洪约翰指着前面一栋小楼道:“住的地方我早帮你们安排好!看到那栋小楼没有?上下三层,安装有空调,里面还有沙发,冰柜,生活用品一用俱全!”

    说着话,洪约翰就直接带着三人朝那栋小楼走去。

    一路上,很多做生意的华人摊贩,还有路过的华人民众纷纷朝洪约翰打招呼----

    “洪少好!”

    “洪少,这个月房租能不能晚点交?”

    “洪少,我女仔病了,这个月房租能不能减免?”

    洪约翰非常大方地挥手,基本上对方的要求全都答应。

    颜雄跟在石志坚屁股后,咬着冰激凌嘀咕:“这分明就是个包租公嘛!”

    石志坚却是清楚地知道,这个洪约翰表面是剑桥大学高材生,前途无量,实际上却是唐人街潮州帮大少!整个唐人街有三分之一产业都是他们家族的!

    而洪约翰受家庭影响,在大学毕业后未能继续深造,反倒因为特殊身份,不得不继承家族事业,靠着潮州帮积攒的底子,创办很多新公司,主抓餐饮娱乐。

    实际上,这个年代伦敦唐人街香港人最多,人一多就容易抱团,而潮州帮又是海外最有名社团,华人为了自保就甘愿加入潮州帮组织,以至于唐人街潮州帮势力越来越大。

    当然,随着唐人街的发展,又有一大帮越南人,日笨人,还有韩国人,马来人涌入!

    这些人凶悍骁勇,在打架斗殴方面比潮州帮的人还要狠,不断蚕食唐人街地盘,慢慢壮大他们势力,搞得唐人街越来越乱,以香港人为主的潮州帮势力更是受到挑战,洪约翰他们的家族生意也就没以前那么好做了。

    洪约翰脑袋瓜够用,既然打打杀杀不能继续下去,于是就开拓其它正当行业,这几年反倒做的风生水起。

    正如洪约翰所说,这栋小别墅真的很精致,完全是个居住的好地方。

    石志坚对此很是满意,连很挑剔的宝儿也忍不住先挑了自己喜欢的房间,她房间对面恰好是一家鲜花店,推开门就是各种鲜花迎面扑来!

    洪约翰带着石志坚等人看完房间,看看时间差不多中午时分,就提议去外面吃饭,这顿他负责请客!

    宝儿倒时差,肚子不饿,说困的要睡觉。

    颜雄也扛不住,毕竟不是年轻人。

    斧头俊倒是没什么事儿,只是他要留下来照顾“年老体衰”的颜雄,还有“年纪小小”的宝儿,只能在家里自己煮泡面。

    石志坚原本也不想出去的,洪约翰却非要一尽地主之谊。

    石志坚推脱不掉,只好简单洗漱,换了衣服和洪约翰一起出门。

    ……

    很快,洪约翰就把石志坚带到了一个灯红酒绿地方,周围各种招牌,什么“青春玉女指压”,“唐人街三温暖”等等。

    石志坚忍不住指了指:“你请我食这些?”

    “当然不是啦!你这么靓仔,搞这些岂不是便宜那些女的?走咯!在小巷里!”洪约翰笑嘻嘻带着石志坚朝着小巷里走去。

    “你知不知这里为乜叫唐人街?因为这里香港人最多!那么你知不知香港人最大特色是什么?会食咯!尤其擅长煲汤做料理!不过那些都是小儿科,最经典的还是狗肉,可惜,这里杀狗是犯法的!”洪约翰一边说着,一边把石志坚带到了一处没有招牌的饭店前,“既然这样我们就搞别的啦?你猜这里最正点的是什么?”

    石志坚摇摇头,“猜不到。”

    “当然是蛇羹咯!”洪约翰笑道,“其实我也不钟意杀狗的,狗狗那么可爱!蛇就不一样了,连上帝都讲它是撒旦,食多一点就当是帮上帝老大报仇!”

    石志坚忍不住笑道:“怎么感觉你不像是剑桥大学毕业?”

    “是吗?十年前我一身文气,十年后就成这样,一身匪气!”洪约翰道,“一切因为生活!”

    “哇,洪少你来了,刚好有条肥龙,得不得呀?”蛇羹店老板一见到洪约翰就裂开嘴笑道。

    “得!这位我好友来着,你搞些最好的给他补一补!”

    “ok啦!一看这靓仔就是香港来的!香港有家蛇王羹知不知,开店的是我细佬!”老板嘻嘻哈哈道。

    石志坚一怔,香港那家店他倒是知道的,也光顾过。

    再一想华人传荣就是这样,哪门生意好就会遍世界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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