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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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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和你还是会去你上次的地点巡逻,你对那里还有印象吗?”大麦克继续问。

    奥尔的思绪被大麦克叫了回来:“有。”

    大麦克温和的笑了笑,胡子遮住了他的嘴巴,但他的眼睛弯了起来:“那可是个繁华的地方。”

    奥尔也尽量自然的对着大麦克以微笑回应。

    “嘿!大麦克!新来的小家伙!”左右两边也有警察走出了宿舍楼,对着两人打着招呼——三栋挨在一起的联排别墅,根据奥尔他们那栋楼的住宿情况,所有的楼如果住满了至少会有四十个警察家庭。

    鱼尾区分局就在联排别墅的对面,只要走过一条街就是。分局的左边不远处有两家银行,能看见那边的保安正在把早晨新鲜送来的钱袋子从运钞马车上朝下搬运——那车厢看起来就是个放大的保险箱。

    有个老人正一瘸一拐的挨个关上瓦斯路灯的开关,警察局前面停着一辆马拉囚车,几个明显还没来得及下班的夜班警察惺忪着睡眼把马车上的犯人一个接一个拽下来,看见他们立刻露出“太好了”的表情高声嚷着:“帮个忙!”

    还没靠近马车,奥尔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酒臭味,更靠近马车的车门,还能闻到从里边飘出来的呕吐物的酸臭味。他眼神恍惚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浮现在眼前。

    原主第一天上班,也是从帮同事处理酒鬼开始的。

    不能说是一模一样,只能说是毫无区别。

    “呕!”一个被拽下来的酒鬼低头就吐,奥尔下意识跳了一下躲闪,但靴子上还是被溅了一点,他的眉毛动了一下。

    “嘿~小妞儿~”有个囚犯对着奥尔轻佻的叫着,甚至吹起了口哨。

    “嘭!”吹口哨的家伙还噘着嘴唇,大麦克已经一拳揍在了他的眼窝上,囚犯立刻向后倒去,后脑先是撞在了囚车的铁门上,接着他就翻着白眼倒在了地上。大麦克没饶过这个囚犯,他拽着他的领子把人拎了起来,又是一个巴掌把晕过去的人打醒。

    醒来的囚犯再也没有了刚才面对奥尔时的轻佻,他瑟瑟发抖着举起手挡在脸前面,大概是伤了舌头,所以他求饶的声音有些含糊,但已经尽量大声了:“我错了!先生!我错了!饶了我!”

    大麦克随便把他朝同事那一扔,其余囚犯也立刻收起脸上的笑容,有几个醉鬼竟然也突然变得清醒起来,走得稳路了。

    “只是一群人渣,要让他们学乖很简单。”大麦克看向奥尔时,再次收敛起了刚才的凶悍,他憨笑着,一边和奥尔走进警局,一边说,“但我得说,你太瘦弱了,蒙代尔。不过,当你正式成了巡警,获得警徽,我就能带你去鱼尾区警察俱乐部了,那里有射击场和拳击场,在那里训练上一个月,你能立刻变得强壮起来。”

    “当然,我迫不急待变得强壮了。”奥尔回以大大的笑容。

    这是善意的提议与诚心的祝福,他应该接受。至于冲上去阻止大麦克殴打囚犯?

    大麦克可是为他出头,如果去阻止大麦克,那已经不是圣母,而是脑残了。

    警局一进门就是引导台,警察们也在这签到——囚犯和警察同时签名,不会写字的就用蓝色的印油印下一个手印。昆茨签字时发现,不会写字的警察只比不会写字的囚犯少了一点点。即使曾经是贵族后裔的皇家警察,接受基础教育的也只是少数。

    引导台负责的文员警察叫鲍文·班迪尼克,有着比大约翰更大的肚子,还有着与他的肚子匹配的大嗓门:“看来你确实好了,小蒙代尔!这可真是太好了!”

    他伸出粗短的手指,想拍一拍奥尔的肩膀,但是,他和奥尔之间隔着引导台,还有他的肚子,他的肚子为主要障碍,班迪尼克的胳膊也不是很长,结果这个举动只是让他尴尬的将手伸在半空拍打着空气。

    奥尔主动向前一倾,握住班迪尼克的手抓了一下:“也祝你一切顺利。”

    “哦~哈哈哈!”班迪尼克收回了手,高兴的拍了拍自己的肚皮。

    奥尔扭头看了看大厅的另外一边,那挂着一张大黑板,上面是最近半个月的排班表。横排是日期,纵列是鱼尾区主要街道的名称,警察被写成了小牌牌。

    牌牌上是警察名字的简写,比如奥尔自己的是a·蒙代尔。但这样太容易重名了,于是名牌又有了颜色的区分。

    “菜鸟!快点走!”奥尔还以为是叫他,结果是另外一个老巡警像是用脚踹着一个见习巡警离开。

    这也提醒了奥尔,他东张西望的时间太长了。将视线从大黑板上收回来,奥尔快走两步去到了大麦克的身侧。

    虽然他对警局的其它地方依然充满了好奇——另外一侧的大厅,那个关押凡人的笼子,还有传来叮铃铃吵闹电话铃声的远处警探房间——但现在不是时候。

    虽然刚才的酒鬼和囚犯让他有些熟悉感,但也仅此而已,他依然没有更多的原主第一天执勤的记忆。

    “明天轮到我们在警局值班,我会带你绕上一圈的。走吧,蒙代尔。”

    大麦克态度十分温和,他在醉汉的那件事上为奥尔出头,他称呼奥尔为蒙代尔而不是菜鸟——老蒙代尔打点过的人?

    为什么老蒙代尔没说过?又或者不是没说过,只是他的记忆里没有?

    奥尔一边跟着大麦克走,一边回想,他很确定,是确实没有。老蒙代尔离开时,只给了原主一封任命书,告诉他根据任命上的地址前往鱼尾区警察分居报名,又给了他两百金徽,就匆匆的去赶船了。

    这不太合理,既然能将人塞进皇家警察的队伍,那也该给原主留下两个可靠的人脉吧?即使是担心这个一直活在象牙塔里的男孩短时间内把人情都用光,也没必要一点都不漏。

    如果不是,大麦克是单纯的善意?还是因为别的什么目的?

    奥尔充满感激的对着大麦克微笑,和许多其他巡警一起,走出了警察局。他们刚出来就听见“呜~哐当哐当哐当!”的声音,于是十几位巡警一块朝着警察局的右前方小跑起来,那里是公共有轨蒸汽列车站。

    “咔——”他们刚到站台不久,公共有轨蒸汽列车就在站台前停下了。

    它的“脑袋”和电影中的老式蒸汽火车头很像,奥尔没在蓝星见过真实的蒸汽火车头,只是从感觉上,应该是比蓝星的火车头小。驾驶室在列车头的头顶,人们能清楚的看见被x形安全带牢牢捆在座位上的列车长和副列车长——驾驶室里没有方向盘,只有长长短短的拉杆。

    列车头后头挂着两截绿色的车厢,车厢比列车头高出一截,至少有三米高,但宽只多出一点点。车厢上漆着一个大大的十一。

    根据原主的记忆,还有奥尔刚才赶车时的观察,这车的速度和蓝星的公共汽车可能差不多。

    巡警们鱼贯进入车厢,门口有一个穿着制服并且浑身酒气的家伙:“嘿,伙计们。”他对着巡警们问好,还打了个酒嗝。

    原主虽然有自己的马车,但也坐过公车——除了这种城市内的公共火车还有公共马车——他知道这个醉鬼的制服代表他是售票员,但前面上车的巡警们甚至都没搭理售票员,走进去就在位子上坐下了。

    车厢里是霉味、汗臭味、酒臭味甚至还有尿骚味的混合,一盏小铁笼子一样的油灯固定在车厢的正中,顽强的散发着暗淡的光。

    车上其实已经有人了,但他们都集中在了车厢后三分之一的位置,极少数人坐着,大多数人挤挤挨挨的站着。

    奥尔跟在大麦克身后,他还以为要朝后走,但大麦克把坐在第一排位置的巡警拽了起来:“让让,我们要去长沟街!”

    那两个巡警立刻站了起来,坐到后边去了。大麦克自己坐到里边,让奥尔坐在外边。

    公共列车鸣笛之后,哐哐哐的开动了,车轮在木轨上碾过,发出咯噔咯噔的声音,木椅子也随之有节奏的颠簸着。

    一开始还有巡警小声说话,不知道谁咳嗽了两声,就没人说话了,车厢后段也是安静的。售票员谄媚的笑着靠近一位大概是他相熟的巡警,被瞪了一眼,就回他专门的座位上去了——门口有个纯铁的高脚凳,高脚凳外边还有一圈横杠护栏。

    售票员只有半个屁股靠在座位上,并且在那扭来扭去,显然十分不习惯现在的情况。

    奥尔甚至听见后边有个孩子的呜咽,但只有半声。

    又有些记忆涌了上来,第一天带原主的巡警是唐德尼·布莱特,三十岁左右,黑发蓝眼,很英俊,留着两撇当前最时兴的胡子,他带着原主坐着出租马车前往的长沟街。出租马车当然要比这种有轨列车舒服得多,但也要花更多的钱。

    一个巡警可没有那么阔绰。

    所以那位布莱特同样给了他特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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