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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4章 消失的大舅哥
    胡半瞎原来是叫胡半仙的,就是因为喜欢搞这些个奇奇怪怪的东西。在那十年里,被带走过很多次,最后一次被带走,回来的时候,右眼就瞎了,这才被改了名字。

    他的医术是没的说的,家里祖上是旗人。当时这边的建制叫协属领,有正蓝和镶蓝两旗,他祖上就是随军的军医长。

    传到他这里,已经不知道是几代了,但是他这个人很怪。

    明明医术不错,却给人看完病后,总会说让三太奶给你送药之类的话。

    似乎后者才是真正起作用的那个。

    但你还别说,他这点在东盛林场,还是有些拥趸的。特别是像徐爱林他老娘那样的家庭妇女,大都是深信不疑。

    徐爱林作为一个接受过初中教育(虽然是肄业,还经历过信息大爆炸年代的人,对于这些则是完全的无感。

    怎么说呢,这玩意跟山神爷还不一样,他愿意相信山神爷就好像是沿海人民信奉妈祖娘娘一样,有原型在,且还都是真善美的化身。

    “胡叔,那我就先走了,等有空再来看您!”

    徐爱林要给买药的钱,毕竟人家是靠这个吃饭的,总不能说看完病不给钱。

    可胡半瞎一直嘴里念叨着,他福缘深厚,自己也算是结份善缘,说啥都不要。

    一番拉扯过后,他被推了出来。

    徐爱林此时虽然腰还是有些吃痛,但已经没有最初那么难以忍受了,站直身子走路还是没问题的。

    他转身来到老丈人家里,“爹,吃饭呢?家里咋就你俩,我大哥呢?”

    老两口围在炕桌前,桌子上摆着碗大酱汤,汤里有几片熊瞎子肉和豆腐,还有一碟辣白菜。

    东北家家户户入秋的时候,都会买很多白菜。人口多的恨不得买上半吨,然后存放在地窖里。整个冬天,不是土豆炖白菜,就是白菜炖土豆。

    老丈人家也会买白菜,不过他家的白菜,绝大多数都会腌制成辣白菜,存放在大大小小的坛子里。

    人家做的辣白菜可不是只用辣椒和姜蒜,还有苹果和梨等物品。经过长时间的乳酸发酵之后,形成甜酸辣的混合口感,非常开胃。

    “老婆子,赶紧给姑爷盛点饭。”

    金宇成很是热情,他往炕里挪了挪,示意徐爱林坐在他身旁。

    徐爱林急忙按下要起身的丈母娘,“娘,我吃过了,你俩快吃吧!”

    老两口一看就是只准备了两人的量,自己哪好意思跟着蹭。

    金宇成将饭碗递给崔氏,喝了口大酱汤,然后叹气道,“浩哲那孩子去执行任务了,从咱俩上山到现在都没回来。

    他领导过来报的信儿,但是说啥涉及保密,也没细说,俺俩也不清楚去哪儿了?”

    他的神情很是落寞,本以为儿子退伍后,能一直在跟前儿,天天都能见到。

    谁能想到,这又被叫去执行任务,一走就是快两个星期,能不让人担心吗?

    徐爱林皱眉思索着,在他的记忆里,这两年好像没发生过什么大案子啊!

    毕竟林城市的监狱就那么大点,有什么新人进来,不出一天时间,身世来历都会被扒个底儿掉。

    他在那里面住了五年,信息还是很清楚的。

    而且这两年还算是太平,大舅哥都退伍了,也不可能再被召回。

    应该是有什么难破的案子,被临时抽调过去办案了。毕竟这个年代很多刑侦手段都不发达,有时候一个案子查上一两年,都没什么进展。

    但这也是件好事儿,大舅哥才入职多久,就能被调去参与大案。万一破了,肯定是能立功受奖的,说不定还能比前世更早的升迁。

    想清楚这些以后,他立即安慰起老丈人,让他不要太担心。

    “对了,我闻你身上一股子中药味,是去胡半瞎那里了?”

    金宇成缓过精神来,立马询问道。

    他现在对于这个女婿很是看重,免不得跟着操心。

    徐爱林点点头,“没啥大毛病,就是今天干活,腰累着了,找胡半瞎开两贴膏药!”

    金宇成这才松了一口气,语重心长的劝说道,“你虽然年轻,但干活也得收着点力,万一落下伤,到老了有你罪受的!”

    徐爱林从兜里掏出两块钱来,“他说啥也不收药费,我也不敢跟他撕吧,爹,你抽空帮我送过去呗!”

    金宇成也没客气,直接将钱拿了过来,看小女婿是越加的顺眼。

    胡半瞎又不会种地,就靠看病收点药费过日子。人家跟你客气,你要是当真,那就真说不过去了。

    他女婿能想到让自己过去送钱,这是仁义的表现。

    “爹,还有件事儿得麻烦您!”

    “有啥事儿你就说,啥麻烦不麻烦的!”金宇成撇撇嘴,对于女婿的客气有些不满。

    徐爱林将明天打算雇工的事情说了一遍,他明天要起早去捞鱼,就算是卖得快,那也得快中午才能赶回来。

    时间不能耽误,也就只能是让老丈人帮忙招工,然后进行木耳物料装袋。

    不让徐满仓去,是因为昨天闲聊的时候,他跟老丈人讲过装袋的要领和细节。让老丈人负责,就不用自己再给那帮老娘们教学了。

    这活其实也不难做,就是将混匀的物料,直接装进塑料袋里。唯一的麻烦是要一直坐在小马扎上,重复动作。

    金宇成立马就应承下来,他还以为是什么难事儿,就这点活简直不要太容易!

    “你去忙你的,这事儿交给我就行,村里哪个老娘们干活利索,你娘心里门清儿,俺俩肯定给你把好关!”

    一旁的崔氏也急忙点头答应。

    约定好事情之后,徐爱林就慢吞吞的往家里赶去。

    他也想快点走,可一走快,腰就开始吃痛,索性就慢悠悠的,权当是散步了。

    迎面见到有三个民兵在巡逻,这几人都跟齐火车年龄相当,徐爱林认识,也能记起一人的外号,但大名却是不清楚。

    别看林场不大,但小团体从孩子开始,就分的很清楚。

    采伐队跟采伐队的一起玩,火柴厂跟火柴厂的一起玩,几乎不会出现越线交往。

    像是陈兵,因为他爹的主要任务,是给采伐队制作修理工具,所以他从小就是跟着采伐队这帮孩子一起的。

    几人经过的时候,也没打招呼,徐爱林侧眼瞄了一下,清一色的自动步枪,还真有够帅的。

    虽然自己手里也有,就是老丈人那把,已经正式移交给他了。

    但看到其他类型,还是忍不住的心生羡慕。

    毕竟哪个男人不想在自家,建一座类似米国大片中的军火库呢?

    又往前走了两步,徐爱林忽然停住了脚步,猛地拍了下脑门。

    “哎呦,我这个脑子,这么大的案子,竟然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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