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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8章 他早不想活了
    话毕。

    娇娇已经捂着脸,哽咽的已经说不出话来。

    她真的真的很恨自己不争气。

    倘若她那些年能少一点自私,能少玩一些,能静下心好好陪一陪她的至亲,又何苦他一个人苦苦支撑。让她和爸爸错过那么多年。

    泪水顺着脸颊流落,她抽泣着,靠在傅赢怀里呜呜咽咽:

    “傅赢……

    以后我是不是就成了没爸没妈的孩子了……”

    傅赢心口一痛。

    他想起那一年,小小的娇娇也是这样呜呜咽咽的,用绝望而怨恨的眼神看着他,然后哭着对他说:

    “呜呜呜傅赢,我再也没有妈妈了,呜呜呜我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了呜呜呜呜都怪你!

    傅赢!我恨你!……”

    是啊,如果那一天他不那么想吃那家店的泡芙,阿姨就不会亲自给他买,就不会死。

    如果他八字好一点,他所爱的人就不会受到伤害。

    自责,纠结,痛苦的交织在一起,与这一刻重叠。

    他害怕紧紧抱住怀里的娇娇,颤抖着声音,下意识说:

    “都怪我,娇娇……”

    是他把一切都搞砸了……

    娇娇感受到他的力度越来越大,像是觉得她会被抢走。

    耳边传来傅赢一遍遍不安的道歉。显得格外的心酸。

    娇娇的眼泪,在这一刻停止住。

    因为她意识到,傅赢母亲去世的更早。而他父亲在生前也未曾把他当成儿子。

    他生活在一个暴力血腥的家庭,他很少享受到父母的爱,他从小就是一个没爸妈疼的孩子。

    她的父母至死都是爱她的,留下的回忆都是美好而幸福的。

    可傅赢呢?

    是抛弃,是利用,是千疮百孔的亲情。

    他从来都不曾拥有家人。

    所以他才会从小到大一遍遍对她说:

    “娇娇,我只是想要一个家……”

    可是呢,她和他的父母对他造成的伤害并没有区别。

    是她亲手侮辱打骂他,亲手抛弃他的。

    可怜的,明明自始至终是他啊……

    “不怪你,从来都不是你的错。一直错的是我,该道歉的也应该是我。”

    娇娇抬头,那双亮闪闪,泛着水光的眼睛直直的看着他。

    时隔多年,她终于为自己所犯下的罪孽表示忏悔。

    “对不起,傅赢。”

    “娇娇不需要道歉。”傅赢摇了摇头,苦苦一笑。

    那双温暖的手揉着娇娇细腻的脸。

    “都过去了。”

    “嗯。”娇娇谢了谢鼻子,破泣而笑,把头埋进他怀里。

    是的,都过去了,她现在是傅赢的家人,她可以给他所有的爱和关心。

    至少她重生了,她有机会再陪伴爸爸最后的时光,不再留下遗憾。

    ……

    娇娇知道曲松的病后,刚看到曲松一下子情绪绷不住,又哭的死去活来。

    男人无奈地抚摸她的头:

    “娇娇长大了,心思更细腻了,爸爸什么都瞒不住你了……”

    “娇娇哭什么呀?爸爸还没死呢……”

    娇娇擦擦眼泪,有些委屈:

    “不要什么都瞒着我,你们都瞒我,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

    曲松一愣,最后弯下身轻轻为她擦去眼泪,温柔的说:

    “下次不会了。”

    即使知道结局,娇娇和傅赢还是积极的陪着他去国外治疗。这场手术即使成功也只能让他多活五年。

    被推进手术室那晚,娇娇紧张的吃不下东西,不断的查询着资料。

    傅赢望着他被推进手术室的背影,默默无言。

    只有他知道,其实曲松早就想死了。

    那时候,他经常去医院看望他。

    护士经常跟他告状,曲松老偷偷的不喝药,拔点滴。

    他那段时间被娇娇哭着要爸爸快逼疯了,所以听到这话,很生气的发了脾气。

    桌子上的水杯被他砸的四分五裂。

    他朝病床上的病人怒吼道:

    “你不好好的养病,你闹什么!你知不知道娇娇不能没了你!你能不能不要那么自私!”

    “就让我自私这一下吧。”瘦弱的男人缓缓睁眼,看着发怒的他,有气无力的说着:

    “我早就不想活了,书挽死的那一天,我就不想活了,好不容易等娇娇长大了,就让我自私这一回吧!”

    “什么狗屁逻辑?!曲松!你是个病人,病人就是要好好治病,你不好好治疗怎么能活的久一点?

    搞得好像娇娇拖累了你一样!”

    “你不懂的,傅赢。我是为了书挽。她一个人在下面很冷很痛苦的,咳咳咳咳我要下去陪她。”

    男人躺在床上倔强的说着痴傻的话。

    傅赢不想听那些消极的废话,拿了外套,就往外走。

    真是的,受够了,父女俩一个臭脾气。

    到了门口,他驻步回首,皱着眉严肃的说:

    “你为了你的书挽,我为了我的娇娇。所以你不可以死。娇娇不可以没有爸爸。”

    ……

    上手术台的男人,被打了麻醉剂,意识不清。

    潜意识告诉他这场手术意义重大,失败了,他很有可能活不下去。

    可他闭上眼,全是书挽。

    又觉得,好像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

    曲松喜欢白书挽是在20岁。

    一场音乐会中,一位穿着白色礼服的少女长的灵动而纯真。笑眯眯的上台,然后认真的鞠躬。

    她在舞台中央,优雅的抬起那一双白皙而修长的手指,轻柔的旋律缓慢的流动着。

    灯光打在她身上,那双白色礼服闪着银光,更衬的她脱俗清新,冰清玉洁。

    这样的她,纯净的像是一汪清泉,不容一丝玷污。

    一见钟情,莫过于此。

    音乐会一停,他就找到她搭讪。

    他还没问几句,这傻姑娘就红着脸把底全交个透。

    她说她叫白书挽,一直都在国外生活,因为考上了梦寐以求的余乐音乐学院,这才刚回国。

    “余乐的新生?真巧,我是隔壁s大二年级的曲松。很高兴认识你。”

    “啊!学长学长,你好你好!”

    “要加个联系方式吗?”他从兜里摇了摇手机。

    “好啊好啊!”

    傻姑娘想都没想就给了联系方式。

    一双单纯的眼睛看着他,让他莫名的有些负罪感。

    他打趣的笑:

    “这么快就给我电话号码?这么放心我?你家长没告诉你不要乱加陌生人的联系方式吗?”

    傻姑娘被他问得人愣愣的,低着头,看着脚尖,小声的说出自己的道理:

    “我觉得学长长的好看,不像坏人。”

    他被她逗笑了:

    “那长的丑就是坏人?”

    “我可没有那么说!”她赶紧捂住嘴。

    曲松觉得自己稳了,这姑娘太傻了,又觉得自己长得好看,这不是上天安排的好姻缘,那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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