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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章 故人
    想了半天李灼光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干脆便不想了,重新将精力集中在了任务上。

    找官府打听是没辙了,郭北县只是一个不太重要的县城,也并未设立锦衣卫的衙门。李灼光准备干脆就直接去兰若寺,看看燕赤霞在不在。

    但当他准备出门时,就发现一个背着箱笼的书生,被人从店铺里扔了出来。正好趴在李灼光一行人的面前。

    李灼光足尖一挑,将地上那人,挑地翻了个个儿,露出脸来。好吧,是哥哥的脸,看来这就是宁采臣了。现在这幅模样,估计是收账被人撵出来了。

    好吧,这下也不用再费力确认时间点了。现下正是剧情刚开始的时候。

    李灼光伸手将他拉起:“这位兄台为何如此狼狈?”

    宁采臣看着眼前拉起他的男子衣着怪异,头发奇短,不像是什么正经人。但外貌倒是生得面善,而且还对自己施以援手,便说道:“在下姓宁,名采臣,浙江金华人士,来此地界公干。”

    李灼光点点头,拉着他重新走进了那酒楼。掌柜见着宁采臣还敢进来,当下就要呵斥。李灼光直接将腰牌,扔在了柜台上。

    那掌柜的见到腰牌,脚都软了。

    “我这朋友来此公干,你能配合地便配合吧。对了,弄桌子菜,我正好还没吃午饭。”

    听到李灼光的吩咐,老板哪敢携带,立即招呼小二清理了一张桌子出来,并且亲自吩咐厨房拿出看家本领置办出一桌菜来。

    至于宁采臣的账款,即便账本花了也不介意,宁采臣说多少就是多少。老板他见着宁采臣一表人才、两袖清风的样子,就知道这人一定是个诚实可靠小郎君。

    饭菜备好后,李灼光特意让宁采臣一齐入座吃饭:“这位是我刚刚新认识的朋友,姓宁讳采臣,我与宁兄一见如故,便邀请他一起用顿便饭。”

    熊发财无所谓,秦大牛也不会拒绝。至于魏长风和王淑云,李灼光根本不在乎他们的意见。

    因为宁采臣刚才没有看清腰牌上的字,所以李灼光邀请他吃饭,他也就很开心的答应了。这些天一路赶来,都是啃的干粮,难得能吃上一顿热乎的,他当然不会推辞。

    宁采臣看着这一桌子的人,其他人都还好,倒是矮矮壮壮的那位,裸露在外的肢体,全部用绷带缠上,不像什么正常人。

    但是,来都来了。

    随着各色佳肴摆上桌,除了李灼光与熊发财,其他人都大吃特吃。这只是一个明朝小县城的饭馆,即便是厨子已经拿出压箱底的手艺了,但也差强人意。

    李灼光在原世界饱受科技与狠活的考验,根本看不上这些粗茶淡饭。小日子过得还不错的魏长风与王淑云,同样也不太看得上这些饭菜,只是他们不久前被饿怕了,现在只要有吃饭的机会,一定吃到饱。

    至于熊发财,他倒是想尝尝异乡的地方特色,但又怕自己露了脸后引起骚乱,徒增变故,只能作罢。

    用过饭后,宁采臣便打算打道回府了,毕竟账已经收到了,他也没有理由在此多逗留。

    在宁采臣离去时,李灼光不动声色地塞了些金子在他的箱笼内,他回家后也能有点本钱,足够安定下来。毕竟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在这乱世之中奔走,难得善终。

    李灼光塞金子的动作,被熊发财瞧在眼里,疑惑地问他:“喂,你和他关系很好吗?”

    “今天才认识,只是他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

    “你的至交好友?”

    “不是,那人只是歌唱得好听而已。”

    熊发财摇了摇头:“那你干嘛不直接把钱给那人?”

    “人家唱腻换场子了,想给也找不到人啊。”

    “那倒是有些可惜了。”

    众人中午用过饭以后,找人问了下路,就准备出发前往兰若寺。

    兰若寺距郭北县三四里的样子,以前香火兴盛过一段时日,但后来荒废了。所以去兰若寺的路也没什么人经过,不太平整。

    不过好歹有路可循,即便是三四里的路程,也用了不少时间。李灼光与秦大牛,倒是可以用钢铁战甲赶路,但这附近,除了树妖姥姥,鬼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妖物。

    李灼光思虑再三,还是低调行事为妙。

    离开郭北县后,熊发财终于能够拆下绷带了,之前绷带缠身可让他憋得不行。

    路过一片树林时,熊发财动了动耳朵。

    “有狼群靠过来了,正好可以储备一点儿食物。”

    李灼光闻言,拆开一袋压缩饼干,扔给熊发财:“狼肉处理起来太麻烦,味儿也不好,尝尝这个。”

    熊发财接过一尝:“这小点心味儿真不错,再来点儿。”

    李灼光又扔过去几袋:“发财哥,之后为了完成任务,有可能会发生冲突。关于你的实力,你透个底呗。”

    熊发财摆了摆手:“我资质不行,虽然刚参加工作那会儿,也是城卫队的。但是后来嘛,坐了办公室,疏于锻炼,再后来又结了婚,练得就更少了,这些年来实力退步了不少。”

    “至于说现在的实力嘛。”熊发财正说着,那些居住在林子里的狼群也靠近了众人:“就拿它们做演示吧。”

    说罢熊发财对着袭来的狼群伸出爪子,贴地一挥。几道漆黑的爪印凭空浮现,接着又消失不见。

    只是熊发财前方的那些狼群,如同被无形的利爪抓中,皆是碎裂成肉块,散落在地上。

    并没有实际参加过战斗的魏长风与王淑云着实被吓住了,那熊发财的手段,在他们眼里与仙术无异。

    一击之下团灭狼群,李灼光自问也能做到,但绝不会有熊发财那么细致、隐蔽。要知道这里可是树林里,刚才熊发财一爪之下,那些狼全成了肉块,但四周的树木却未伤及分毫。

    于是李灼光带头鼓起掌来:“发财哥真是好手艺。”

    其余人见状,也跟着鼓掌。

    在自己世界里作为一个小透明的熊发财哪里经历过这阵仗,一时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没有,没有,已经退步很多了。要放我年轻那会儿,连一丝妖力都不会逸散出来。”

    又是一阵商业吹捧后,李灼光招呼着众人继续赶路。最好趁着天黑之前抵达兰若寺,毕竟这里的妖魔鬼怪,在白日里实力会大打折扣,稍微弱点的,见着阳光就会魂飞魄散。

    在路上,李灼光一路旁敲侧击,打听着熊发财世界的信息。

    发现虽然他们那里有人有妖,能修炼,能飞升。但社会风气与生活环境,却更接近于李灼光世界的民国时期,给人一种后仙侠时代的既视感。

    在交谈中得知,熊发财那里的居民,也会为找工作、买房、结婚、生子而发愁。熊发财的房子,还是他父母给买的,靠他自己的那点工资根本买不起。

    而他的老婆,也是一只妖,但却是只猪妖。照他的说法,他们那里已经很开放了,也就只有些老顽固还在坚持着同类只和同类结婚的理念。

    和熊发财聊着他那世界的趣事与见闻,李灼光还真想去他那世界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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