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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序列提升(下)
    “血池是个直径一米的球形空间,简单算算的话,应该足够我短期里用了。”

    刘拙感知了一番血池的大小,很快得出了这个结论。

    只要上过小学的人都会知道,球的体积公式是v=(4/3)πr^3。

    将血池的半径带入公式里,轻松就得出血池的体积约等于5233m3的数值。

    粗略换算一下单位,就可以知晓血池的储量为52多升。

    刘拙现在八尺的高大健硕身体里,也才装着5升鲜血,5多升的储量便意味着,想要装满血池至少需要吸干一百个他这样体型的壮汉。

    真要满了的话,里面的血液连洗血水浴都够用了,完全能支撑他日常的消耗。

    就在刘拙沉浸在思虑中的时候,门外突然响起了笃笃地敲门声,以及小二的声音。

    “神觋,驴子我已经买好了。

    六号和九号房客人在听说是一位神觋要买他们的牲畜后,不敢有二话,直接了当的拿了银子。

    我来是想问一下,您想吃什么菜,我这就牵了那两头畜生去杀,让厨房现做。”

    刘拙买驴是为了吸血,哪能真的让客栈做成菜,当下就直言道。

    “不用杀了,我突然感觉没了胃口,等到明日再说吧。

    那两只驴子你今天晚上也不要喂了,空一空肠胃,明天也好处置。”

    “这……”

    小二虽然心有疑惑,不知刘拙为何突然改了主意,但终究不敢质疑一个修士的决定,只能恭敬地应道。

    “是,那我就先告退了。”

    听着小二渐渐远去的脚步声,刘拙将门缝中钻进的那只血蜱收回,便迈步来到了窗前。

    临沅只是汉朝的一座小县城,没有那么多高楼,此时站在客栈的二楼上临高远眺,竟然能一眼看到大半个县城中亮起的稀疏灯火。

    后院的马厩里,两头驴正在欢快吃着草料,浑然不知自己正被一双血色的瞳孔注视着。

    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今晚恰好是个无月的暗夜,正适合做一些不好被人看到的事情。

    刘拙从窗户跳了下去,落地无声,几步来到马厩前,熟练的用手摸了摸两只驴的长面和腮帮子。

    在舒服的抓挠中,它们很快放松了下来。

    作为一个马夫,刘拙太懂得如何让这类四蹄动物消除戒心了。

    突然。

    噌!

    随着一声仿佛利刃出鞘般的声响,刘拙十根手指上的指甲就齐齐化作了尖锐的兽爪,刺进驴子的脖颈。

    噗呲!

    鲜血从伤口迸溅!

    两只驴子瞬间便四肢无力的瘫软在地,口吐白沫,连叫唤的力气都没有了。

    [血爪]:一种血肉类鬼术,虱母鬼力改造十指引起的肉体畸变。

    拥有此鬼术后,血裔长出的利爪不仅能随着序列等级提升变得更加锋利坚固,每一根指甲还可以附带一种不同的[吮血诅咒]诅咒效果。

    驴子是很皮实的牲畜。

    会因几道小伤口就虚脱倒地,自然是因为,刘拙现在十指上附着着,他掌握的唯一一种诅咒[衰弱]。

    [衰弱]:一种通过伤害他人肉体发作的诅咒类鬼术。

    对膂力、体魄两项数值越低者,可发挥越强的效果。气量和气品两项数值高者,也可压制削弱诅咒效果。

    呼哧,呼哧——

    两只驴子在无力喘着粗气,刘拙蹲下身体,将两只手分别放在了它们皮毛上,神情淡淡的道。

    “感谢慷慨的奉献。

    你们的鲜血将会填饱我的胃袋,在我的身体里滋润延续我的生命。

    保证不会被浪费一丝一毫。”

    话音一落,顿时有如潮的血蜱从他衣下涌出,爬满了两只驴子的身体。

    锋利的口器纷纷刺破皮肉,蜱虫的肚子在吸血中越涨越大。

    在容量到达极限后,血蜱又跑回到刘拙身边,咬破他的皮肤,将口器刺入他的静脉血管。

    随着新鲜的血液持续注入他体内,刘拙的脸色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润起来。

    [血种之躯]——溶血,血肉类鬼术,可使血裔的身体完美容纳、吸收不同物种的鲜血,而不产生任何排异。

    这种对鲜血的强大包容性,甚至能做到将异种血液直接注入体内,快速完成消化。

    刘拙身体缺失的血液,很快就被补满了。

    在强健心脏的鼓动循环下,那些多余的血液在流经右手的咒印处时,又会直接被排入血池里储存起来。

    就这样,时间在血蜱的爬动中快速流逝,刘拙面前的两只驴子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干瘪。

    直至它们变成两具没有任何水分的干尸,血蜱才停下了吸血的行为,如倒流的潮水般消失在他的衣服之下。

    刘拙却仿佛重新活过来一样,龙精虎猛地站起来,看着手心的咒印想道。

    “两只驴子,一共给血池添了六十升鲜血,那几块银饼勉强算是没白花吧。

    如果魏知雄和蛞蝓妖说的桃仙劫,真的是六十年前灾劫的重演,城里以后一定会冒出很多的妖怪,到时候杀妖取血应该不难。

    在那之前,这点血应该也够用了吧。”

    抖抖一身活力十足的筋骨,他一手提起一只干驴尸正要返回房间,突然视线扫过院中的水井。

    心中一动之下,便驱使十几只血蜱爬进了井沿宽大的缝隙里。

    “白日里,蛞蝓妖曾说过让我小心水井。

    虽然这话听起来很像跑路前放的狠话,但小心一点总是不会错的嘛。”

    做完这件小事,他才提着干驴尸纵身跳回了房间。

    血裔需要每日进食鲜血,这是一个极为明显的缺陷,如果有人看到了马厩里的干尸,可能会猜到他的进食习惯。

    这个情报如果被他以后的对手知晓的话,恐怕会有在活物血中下毒,或者以高品质血液引诱等等手段等着对付他。

    至于苦水巷里几头猪,倒是不用担心,它们是被蛞蝓妖的体液大面积腐蚀身体而死的,根本看不出吸血痕迹。

    孤身行走在这个世界上,刘拙必须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他把驴尸暂时放在房间里,打算等到后半夜大街上没人的时候,再找个地方把它们处理掉。

    “呼——”

    一切忙完,刘拙把自己砸在了床板上,长舒了一口气,愣愣地看向头顶那块布满虫眼的楼板。

    在经过今晚的第二次加点后,他的劫运就全部用光了,所谓无事一身轻,心神疲惫的他很快就在无思无想中陷入了梦乡。

    房间里也回响起轻微的鼾声。

    夜色昏沉,不知哪处草丛里,彻夜响着渴望交尾的虫鸣。

    时至亥时,就在整个临沅县城陷入沉寂的时候。

    客栈的后院,水井深处却响起了“哗啦啦”的响动。

    只见一条流体状的白色软肉,慢慢从井中爬了出来,拖着湿漉漉的身体向客栈二楼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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