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顾逢云非常嫌弃大力…啊不对,是如意丸,但最后还是如愿以偿被宋春临以权谋私给塞进了聘礼中,宋春临表示非常满意,万事俱备,就等着良辰吉日了。
顾逢云早年因为身子拖累,直到三十岁了也没娶到媳妇,而苏小哥儿以前代替自家兄长进书院求学,他的生父又是那个鬼样子,自然不会替他张罗婚事,因此也被耽搁了,二十多的哥儿在大景朝也是非常少见的,顾及两个人年龄都不小了,侯府的管事跟苏母的意思难得一致,都是希望他们能早日成婚。
顾逢云还亲自带着礼物登门拜访,同苏母商量了一下定亲的日子,因为比较赶,所以日子定在了下个月初六,诸事皆宜的好日子。
顾逢月这个当弟弟的,比他亲哥还紧张,眼看着日子越来越近,他就着急的不得了,每天总是要问好几遍管家,那些订婚用的东西什么的都准备好了没有,管家被他问得烦了,就把他往宋家赶。
“我的好公子,您还是去跟宋小公子玩吧,正好培养培养感情,老奴我啊,就不奉陪了。”
生平第一次被管家赶出侯府,顾逢月还真的去找了宋春临,宋春临现在一看到顾逢月就特别的无语。
“这是你哥娶媳妇,你怎么比你哥还紧张呢?”
顾逢月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宋春临无奈,干脆带着他去山里一起打猎去。
“走,咱们去猎点稀罕的东西,给你哥的婚事添个礼。”
顾逢月心里乱着呢,也不知道该干嘛,索性任由宋春临牵着他走,走着走着,他忽然回过神来,发现这条路并非去军营的那一条,于是赶紧停下来问宋春临。
“春临,咱们是不是走错了?军营后山不在这边啊。”
宋春临扯了扯他,让他继续走。
“我当然知道这里不是去军营后山的路啊,可是那边山上的野猪都快被我猎的绝种了,咱们吃猪肉就算了,总不能让人家绝种吧,不然明年咱们吃啥?这里是我从边关回来走的那一条路,我上次的那头鹿跟熊就是在回来的路上猎的,咱们这几天干脆就在外边野营几天好了,放心,我同我娘说过了的,咱们过几天再回去,正好能把猎来的东西当做你兄长订婚宴的菜肴,我保证这个菜它一定是无一物二的。”
宋春临都这么说了,顾逢月也就随着他去了,两人一路行至山路四下无人处,宋春临立刻掏出他的大摩托,原本精神萎靡的顾逢月双眼在见到摩托车的那一刻,顿时迸发出两道金光,然后不用宋春临招呼,非常自觉的自己跨了上去,甚至还不忘招呼宋春临上车。
宋春临一脸问号,不是,这小子居然比自己还熟练了?
事实证明,顾逢月确实很熟练,他开车甚至比宋春临还要稳当,宋春临坐在他后面,已经开始怀疑人生了,为什么一个古代人,摸了几次摩托车以后,就能开得比他还好了,这不科学啊!
顾逢月不知道宋春临的纠结,他一路兴奋的翻山越岭,直到面前再也没有可以骑行的路为止。
两人下了车,开始在林子里步行,宋春临放出精神力在林子里搜索可以收入囊中的猎物。
野鸡,太小,不过蚊子腿也是肉,遇到了就收进去,他们这一路上也可以拿来加餐。
兔子,也不错,兔子的繁殖能力特别强,宋春临发现这座山的兔子似乎特别的多。
顾逢月也发现了,光他们来到山脚下还没走多远呢,就已经遇到了三个兔子窝。
“这山里的兔子怎么这么多,太多的兔子可不是好事啊。”
宋春临也很赞同:“确实,兔子老鼠这些都很喜欢打洞,山上的洞如果太多的话,就会引起山土滑坡这样的危险。”
顾逢月伸手抓住一只跑慢的兔子,拎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肥得很。
“这还是一只肥兔子,难怪跑得慢。”
宋春临皱着眉,他刚才利用精神力检查了一下,这山里的兔子窝密密麻麻的,都快要把地面挖空了。
“这样不行,兔子太多了就是隐患,咱们不如待在这里,抓几天兔子再回去吧。”
顾逢月转头看向宋春临:“怎么,不猎你那个特别的东西了吗?”
宋春临摇头:“不猎了,先解决这些兔子再说吧,而且兔子肉不是也挺好吃的吗?我爹今年可是种了很多辣椒的,我再弄点花椒藤椒出来,咱们到时候在你哥的定亲宴上做麻辣兔头跟冷吃兔给宾客们吃,保证他们吃了毕生难忘。”
顾逢月是吃过这两样东西的,他回味了一下曾经的味道,不得不说,确实是挺令人难忘的。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磨刀霍霍向兔子。
他们先是找来干草,摸清楚那些洞口的走向,就把其中几个用干草堵起来,点燃后用小风扇,把烟往洞里吹,没有多久,里面的兔子就被烟熏得往外逃跑,宋春临就在洞口守株待兔,来一只他就收一只,来两只他就收一双,来一群,他就专门选那些肥美一点的大兔子收进来,小点没有肉的就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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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打算每隔一段时间就过来这边收一批兔子,保证这些兔子不会破坏生态平衡。
两人在山脚下忙活了一下午,收获兔子三百多只,这还只是一下午的收获,可想而知山里的兔子是有多泛滥成灾。
顾逢月看着满山的兔子,眉头紧锁。
“这些兔子是不是太能生了?”
宋春临给他科普了一遍:“兔子抱窝特别快,还能同时怀两胎,生完这一窝还有下一窝,甚至这一窝刚生完,下一窝就已经怀上了,震惊吧?”
顾逢月表示非常震惊,他只吃过兔子,又没养过兔子,自然是不知道兔子的生崽能力居然如此逆天,难怪会在山里泛滥成灾。
随后顾逢月若有所思,他想起上次宋春临猎到的那一头熊,听他描述,好像就是这座山里猎到的,于是他缓缓看向宋春临。
“春临啊,我是说如果,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你想不想听。”
宋春临忙着煮泡面,闻言不以为意,让他直接说。
顾逢月缓缓道:“你说,是不是因为你把这座山里的熊给打死了,所以这些兔子才没有了天敌,而因此泛滥的呢?”
听到顾逢月的话,宋春临煮面的动作停了下来,他转过身看向顾逢月,伸手指着自己道:“你是说,山里的这些兔子,是因为我才突然繁殖出了这么多的吗?不会吧……不能……吧。”
顾逢月目光灼灼看着他:“也许,也有一部分的原因呢?要你再看看,周围还有没有熊在附近。”
宋春临迟疑着用精神力扫描,惊恐的发现,这山里还真的没有一只熊了,这不对劲啊,山里没有熊,也总该有老虎吧?
“这山里怎么既没有老虎,也没有熊了呢?熊是吃兔子的吗?它不是吃蜂蜜的?”
人类刻板印象之一:熊是蜂蜜的,但其实熊也是吃肉的,不然哪里长这么多大的块头。
两人百思不得其解,想了半天,还是顾逢月拍板道:“想这么多也无济于事,不管是因为为什么原因,咱们明天继续抓兔子就是了。”
“好吧,也只能这样了。”
吃完了宋春临煮的加料泡面,面条因为煮得太久有些软,但在这荒郊野岭的,能吃上一口热腾腾的面条,也是极舒服的一件事情。
晚上两人躺在帐篷里面,各自一个睡袋,只露出一个脑袋出来,宋春临侧过身,跟顾逢月头碰着头,小声的聊着天,聊着聊着,顾逢月就先睡过去了。
宋春临没有睡意,他闭上眼睛,也没有进入空间,他放出精神力,笼罩着周围一公里的范围,在他们的帐篷周围,还被他种下了变异藤蔓,作为警戒,所以他们的帐篷外围都是安全的。
但宋春临还是有些不安,他很害怕,万一真的是因为自己把那头熊给杀死了,才导致这里的生态环境失去了平衡,那些兔子肆无忌惮的繁殖,大有占领这个山头的架势。
第二天宋春临跟顾逢月还是在山脚附近抓兔子,他们还没有进入这座山的腹地,仅仅是外围的山脚下,就抓到了快八百只兔子,这还是宋春临剔除了那些小兔子的得到的数量,假如加上那些放走的小兔子,那数量起码要翻倍。
连续抓了两天的兔子,宋春临做饭的时候也满脑袋都是兔子了,想到空间里那逐渐增高的兔子山,宋春临觉得哪怕只要兔头,他都吃不完这么多的兔子。
“唉,以前没肉吃也愁,现在肉太多了也愁,你说,要是我让我手底下那群饿死鬼连续一个月都吃兔子,他们会不会吐出来?”
顾逢月试想了一下自己连着一个月吃同一样东西,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不了吧,我觉得真让他们连续一个月都吃同一个东西,他指定要造反不可。”
那就是不行了,宋春临那个愁啊,这山上的兔子要是全都抓完,那得猴年马月去了,幸好他的空间足够大,否则怎么装下这么多的兔子还是个问题。
顾逢月安慰他:“你不是也抓了很多白兔子吗?兔子的皮毛也是个好东西,正好给家里每人都做一件兔毛披风,冬日里穿着也可暖和了,实在消耗不完,就做成兔毛的毯子,用来垫着或者盖着也很不错。”
宋春临幻想了一下,好像也很不错的样子,空间这么多的兔子,白兔子也有好几百只了,灰兔子的毛似乎也可以,就是一些杂毛兔子不行,太丑了,当地毯还差不多。
想到未来可以实现兔毛跟兔肉自由,宋春临也不emo了,他吃饱睡好,第二天就是生龙活虎的,跟着顾逢月往山上进发。
两人花了三四天的时间才顺利来到半山腰,跟宋春临用精神力看的那样,山腰的兔子更多,洞也比山脚那里多了一倍,宋春临跟顾逢月好几次一脚就把兔子洞给踩塌了,两人险些因此滚下山坡。
就在他们又一次一脚把兔子洞给踩塌的时候,宋春临忍不住开始吐槽:“要命了,这些兔子打洞真的肆无忌惮,简直是乱来,底下的洞这么多,一不留神就能踩到,真是太烦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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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逢月扶着他,好让他把脚从洞里拔出来,在他脚拔出来的那一刻,一个灰色的影子直接从宋春临踩塌的洞穴里窜出来,顾逢月眼疾手快,一棍子敲下去,那只兔子就四脚朝天躺在地上,脚丫子一阵抽搐,没多久就彻底没了动静。
宋春临表情麻木的把兔子收进空间里面,这是他们第几只兔子来着?他记不清了,反正他空间里一进去就能看见一座壮观的兔子山,为此大宝没少在空间里蛐蛐自己,让他们别再抓了,这么多兔子,要吃到猴年马月去啊。
宋春临苦中作乐的笑了笑:“早知道当初我就不该去猎野猪,直接来这里抓兔子多好,你瞧这些兔子多的,别人说三千人一起吃了,三万人,一人一只也是吃不完的,甚至还能有剩余。”
顾逢月见他还能说笑,就知道他的心情已经调节好了,不再陷入自我怀疑之中,于是接下来地时间,他们更加卖力的抓着兔子。
事实证明,山里的兔子再多,也架不住这两个人的疯狂抓捕,他们后面甚至懒得去挑兔子的大小,反正能抓住的全都抓住了。
花费了五天的时间,宋春临跟顾逢月总算是把这座山上的兔子抓了个七七八八,剩下一些,他们实在是懒得去找了,商量着要不然等下次来再抓。
“下次吧,冬天前咱们再来一趟就差不多了,开春了兔子就少了,那会儿不用理会,反正你有车子,来回也方便。”
宋春临也点点头,表示同意这个办法,两人在山里稍作休整,趁着天色逐渐变暗了,打算趁着夜晚无人的时候,直接赶回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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