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禾所在的县城位于肃州,宋春临大致看出来大概是前世的青海一带,他不太确定,这里的地形地貌什么的跟跟前世有一定的区别,大宝说这是正常现象,每个小世界的发展线路不一样,最终呈现出来的样貌跟世界法则就会有一定的区别。
宋春临他们赶了三天的路,一路上遇到了驿站就会休息,遇不到就野外露营,有了空间这个作弊利器,三人并不担心会遇上什么意外。
今天是出发的第三天,肃州多戈壁,一眼望过去黄沙漫天,人烟稀少,他们路上没见着驿站,就选了一个背风的地方露营。
宋大庄在四处查看了一下,抱回来几根枯死的树枝。
“这儿的树太少了,眼下又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先将就着应付一下吧。”宋大庄把树枝扔在地上,浅浅挖了一个坑,点起了火堆取暖。
宋春临瑟瑟发抖的凑到火堆旁,从空间里弄了几根大木头给扔了进去,随着火势逐渐变大,宋春临又掏出烧烤炉跟碳火,嗯,他想吃烤肉了。
宋大庄撑着下巴,跟顾逢月看宋春临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样又一样东西来,不仅有露营用的桌椅,还有各种切好的生肉,新鲜的果盘,水灵灵的蔬菜,甚至最后还有三杯奶茶。
奶茶拿出来的时候,宋大庄神色复杂,这下谁还能分得清他们是在赶路,还是来露营的呢?
腌制好的烤肉放在烧烤架上,刺啦一声响,烤肉独有的香气飘散在空气中,顾逢月嗅了嗅空气里的孜然味儿,有些好奇的凑到宋春临跟前,问他撒的是什么调料。
宋春临拿起手里的包装袋给他看:“喏,孜然烧烤料,可香了。”
两根手指捻着那个花里胡哨的塑料包装袋,顾逢月手指轻轻揉了一下,竟然没有破,就跟之前宋春临拿出来的饭盒一样,很薄,但是硬的,筷子戳不破,也不会漏水,就是燃烧的时候味道极其刺鼻,熏得他直犯恶心。
香喷喷的烤肉很快就熟了,宋春临爱吃辣,所以还撒了点辣椒面,火辣辣的口感让三人都吃出了一脸的细汗,辣得受不了了,就喝一口奶茶解辣。
奶茶是凉的,不及冰的过瘾,但对从未喝过的顾逢月来说,已经是非常惊奇的食物了。
但后遗症很快就来了,因为从未喝过奶茶的顾逢月罕见的失眠了。
他捧着只剩几口的奶茶,瞪着眼前的火堆出神,宋春临靠在他肩膀上闭着眼睛假寐,宋大庄是睡得最香的,谁能想到,三杯奶茶,喝出了三个不同的效果,一个失眠,一个睡不醒,还有一个完全免疫。
顾逢月听着宋大庄的鼾声,已经不知道第几次叹气了。
宋春临趴在他的肩头偷笑,笑得一颤一颤的,顾逢月无奈地戳了戳他的脑袋。
“想笑就大声笑,反正宋大叔今晚肯定是不会醒了。”说完顾逢月也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两个人开始哈哈哈大笑,笑声混合着宋大庄的鼾声,在这片荒漠上传了好远好远。
等两人终于笑够了,顾逢月才又开口:“你想过你二叔,是什么样子的吗?”
宋春临摇摇头,因为有点冷,他干脆抱着顾逢月的胳膊,整个人都靠在了顾逢月身上。
“我不知道,我没见过我二叔,我爹说,二叔长得更像我小爷爷,嗯,比较秀气,但是身材又很魁梧。”
宋春临自己也想象不出一个身材魁梧,长相秀气的二叔是什么样子,或许,跟哪吒一样?
“我也没怎么见过我爹,兄长说,我长得很像他。”
顾逢月的声音有些飘忽,宋春临这才反应过来,这次出行,不但是为了接回宋大禾,还是为了把老侯爷的遗骸接回来。
“我四岁的时候,他们就死了,兄长说,我两岁前是他们带大的,但我没有记忆了,我记不起爹娘的样子,只有我兄长还记得,但他们都说,我爹很高大英俊,我娘也很明艳动人,年轻时,我娘还是京城四姝之一,四姝你知道吗?”
宋春临摇头:“我不在京城长大。”
顾逢月‘哦’了一声:“是啊,你不在京城长大,我在京城长大,我也没怎么听过,这些陈年旧事,都是府里的老人告诉我的。”
“他们说,我娘虽然不是将门之后,但在战场上排兵布阵不输我爹,他们两人在战场上简直所向披靡。”
宋春临问他:“那年娘呢?她葬在哪里?”
顾逢月:“烧了,没找到。”
塔安县距离呼图江大概七百里,距离京城五百里,一路上紧赶慢赶,宋春临他们还是在十二的那天,风尘仆仆的赶到了塔安县县城。
这里地广人稀,即使是县城,人口也仅仅跟长平镇差不多,不过街上还算热闹,估计是因为过年的缘故,一些小摊小贩的还挺多,宋春临好奇的看着那些摊位上的商品,好多都是他没见过的玩意。
有玩的,有用的,还有一些吃的,塔安县人喜好吃羊肉,一路过来有好多羊肉摊位,三人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羊肉汤摊子,坐下来要了三碗羊汤,又从旁边的摊位买了三个胡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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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汤就着胡饼热乎乎的下了肚,宋春临吃不惯胡饼,只揪了一小块下来,剩下的都给了宋大庄。
羊汤倒是蛮好喝的,不知道放了什么药材进去,没有什么腥膻味,喝下去整个人暖洋洋的。
吃饱喝足后,宋大庄跟老板打听了一下宋大禾所在的村子怎么走,老板热心肠的给他们指了指方向,宋大庄道过谢后,结了账带着两个小的继续赶路。
据老板所说,那个村子离县城不算太远,他们天黑之前应该能到。
宋春临一路用异能开路,这一路上倒是好走,正好在天擦黑的时候赶到了村口。
这时候的村民还没有睡,都吃饱了在村口消食,听到他们打听三个大男人,众人就给他们指了指旁边的大山。
“就这山里,他们是十多年前来的我们这儿,三个人身上都是伤,说是在山里遇到了熊瞎子,村长知道他们会拳脚功夫,就把山上的一个废弃小屋拨给了他们,喏,从这儿上去,有条路一直走,约摸半柱香的功夫就能到了。”
宋大庄道了谢,就赶着马车往山上走去,山间小路比较窄,马车过不去,三人下了马车,让宋春临把车给收了回去,然后拿出手电筒,三人徒步上山。
手电筒把前方照得亮堂堂的,他们脚程快,没多久就远远看见那幢山间小屋。
屋子经过这么些年的修缮,已经不是废弃小屋了,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宋大庄站在屋子前面,看着有些陈旧的屋子,心里一酸,他的弟弟这些年就住在这样的屋子里吗?
他为什么不回家?
他难道不知道家里人一直在等着他?
宋大庄擦了擦眼睛,这才上前去叩响了房门。
里面几乎是立刻就传出了一个沙哑的嗓音:“是谁?”
宋大庄嘴巴张开又合上,竟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宋春临上前一步,他把手里的电筒收了起来,掏出一个风灯递给顾逢月,示意他点亮。
“我们是来找宋大禾的,请问他在吗?”
清脆的少年音响起,让屋里的人都愣住了,过了许久,房门才从里面打开,宋春临歪着脑袋朝大门看过去,只见一个脸上绑着布巾的中年汉子站在门口,他侧身朝着发出声音的方向,问道:
“你是宋大禾的什么人?为什么要来找他?”
宋大庄见人开了门,忙朝里面看过去,但屋子里黑漆漆的,他什么也没看见。
宋春临上前将点亮的风灯递给宋大庄,客气的告诉那人:“我是宋大禾的侄子,旁边的这位是我爹,我们是来接我叔叔回家的。”
“侄子?”那人显得很惊讶,他急切的问宋春临:“你们真是大禾的亲人?”
“正是,我是大禾的亲哥哥,大禾人呢?他在哪里?”
宋大庄有些焦急的朝屋子里看,奈何里面什么都看不见,中年汉子叹了口气,侧身让开,只说让他们自己进去看。
宋大庄迫不及待的走进屋子,这屋子很小,只有一间堂屋,一间房间,另一边则是灶房,那灶台旁边坐着一个人影,他头发乱糟糟的,火光照在他脸上,让人看不真切,但宋大庄却是一眼就认出了,这就是他的弟弟。
“大禾!”宋大庄大喊一声,他蹲在弟弟面前,对着他急切的喊:“大禾,我是哥哥啊,大禾,你这些年活得好好的,怎么就不知道给家里捎个信呢?”
宋春临走过来,将风灯放在灶台上,他伸手在宋大禾面前挥了挥,发现对方的反应极其迟钝,只见他慢吞吞的把视线从火光,移到了风灯上,但再多的反应就没有了。
宋春临看着他这反应,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宋大庄也发现了,那宋大禾看着全须全尾的,但任凭他怎么叫他,他都没什么反应,只会呆呆的盯着火苗看。
中年男人也跟着进来了,他靠在门上跟他们解释:“大禾当初撞到了脑袋,一开始还好好的,后来日子久了,他便开始逐渐忘事,等我们逃到这里之后,大禾就彻底变成了这副痴呆的模样,这些年我们也试图给他找过大夫,但是大夫说,大禾的脑子里有一块淤血,这淤血一日不除,大禾就永远不会清醒。”
“大禾这样还算好的,天气太冷他的脑袋就疼,疼了他就发狂,会打人,会乱跑,我们没办法,只能把他关在灶房里面,他烤着火就暖一些,脑袋就不会疼。”
宋大庄此时才发现,宋大禾的脚上,绑着一根粗粗的绳子,那绳子紧紧的把他拴在了屋子里,因为绑的时间长了,绳子将他的脚腕磨出了一圈血痕。
看着那血迹斑斑的绳子,宋大庄的眼眶立刻红了,他的亲弟弟竟然在他不知道的时候,遭受着这样的苦楚。
“是我来晚了,我若是,若是早点找到他就好了。”宋大庄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然而宋大禾连个眼神都没给他。
宋春临利用异能给宋大禾检查了一下身体,发现他身上虽然有不少磕碰的伤痕,但都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还是他脑袋里的淤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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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汉子说宋大禾脑子有淤血,但其实宋大禾的脑子里不仅有淤血,他的头骨都碎了一小部分,但在漫长的时间里,碎掉的地方愈合了,只是愈合的不好,所以宋大禾每到冬天就会头疼,或者说宋大禾只要稍微刺激一下,就会感到头疼,从而又加剧了淤血对大脑的压迫,导致他精神失常,甚至是发狂。
难怪这么多年了,宋大禾一直杳无音信,不是他不想回家,而是他病了,没办法回家。
知道了宋大禾的病因,宋春临觉得这问题不大,他手里有灵泉水,不信治不好宋大禾。
这时另一边的屋子里传来了咳嗽的声音,中年汉子身子一顿,然后快步走了过去,屋子里虽然很黑,但对一个瞎子来说没什么影响,宋春临跟顾逢月对视了一眼,也跟着走了过去。
这边的屋子也很小,里面没有床,只有几块板子拼凑起来,暂且充当了床铺。
屋子里没有点灯,宋春临不习惯,他没多想就掏出了蜡烛点亮,屋子里顿时亮堂了起来。
床上人的对突如其来的光明有些不习惯,他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朝着宋春临跟顾逢月微微颔首。
“你们就是大禾兄弟的亲人吧,这是卢明,是以前的百夫长,我叫傅年,跟大禾兄弟一样,都是卢明手底下的兵。”
卢明给傅年顺了顺胸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如今我们都是山中的猎户,仅此而已。”
宋春临的视线落在傅年的被子上,虽然屋子里视线不好,但他觉得自己没有看过,这个傅年,好像没了双腿。
好嘛,一个没了腿,一个瞎了眼,剩下一个还是个傻子并且时不时发个疯,这三人能活到现在,怎么能不算一个奇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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