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狼肉,然后所有人都腻了,嘴里全是油水,有人甚至还吼热,田美娥赶紧又煮了一锅菜汤。
每人给盛了一碗,催道:“快,快喝,把这些菜汤喝完就好了。”
“为啥呀?”赵亚军笑着调皮了一下。
田美娥解释道:“狼肉不是为热吗,这菜都是凉菜,喝了菜汤就可以散解你们体内的燥热,否则就会得红眼病,严重的还会摇头晃脑。”
“四娘,你咋知道的呀?”赵亚军笑问,没几口,一碗菜汤就给他干完了。
“我怎么不知道!”田美娥嚷道:“你爷小时候吃多了狼肉,结果眼睛就红了,那时候人叫红眼病,那时候他要是吃点凉性食物压压热就没事。”
“四娘,我不是问那个,我是说你咋知道这菜为凉的呀?”
“你润仙祖奶给我说的呗。”
赵亚军“哦”了一声,知道他润仙祖奶的权威,在大岭村,相当于一本活着的本草纲目。
他弯下头,看了看碗里,才发现自己喝半天,汤里漂的细叶片竟是那么的眼熟,面色立刻就凝了。
“四娘,这是落藜子吧?”
“是啊!这也能吃,你润仙祖奶说这东西为凉,专克体内的燥热。”
赵万林连着喝完两碗,就忙着去挖地窖了。
他没卷入这场半科普问答中,自己刚刚喝的就是落藜和灰灰草煮的菜汤。
这太常见了,只是在这个年代很多人还不知道它们能食用。
落藜,其实就是扫帚草,嫩叶和嫩茎都是可以吃的,这种草可以长的很高很大,叶片像缩小版的竹叶,整株草就像一个立起来的史前巨蛋,远远看,毛茸茸的。
在大岭村,人们常用来绑扫帚打扫庭院,长熟时,风一吹人一碰,它就会下雨一样落下许多籽儿,所以村里人就叫它落藜,绑成的扫帚就叫落藜扫帚。
灰灰草也是很常见的草,叶子上有一层银灰色粉沫,清晨时,它的身子嫩的能滴出水来,手掌一样的叶片脆的一捏就碎,其他时间内,还算的上是一株草。
大岭村人喜欢煮熟凉拌来吃,家畜基本不碰。
地窖刚开挖,赵亚军就扛着撅头来帮忙了,叔侄二人便合力,半小时不到就挖了有两米深,长宽各有三四米。
这个深度和大小,用来套野猪都是很完美的,但这种地窖还得用石块箍,否则有可能会塌陷,是很危险的。
田美娥留在屋门口负责打理狼肉,该切块切块,该切条切条,该腌就腌,和赵万林一样,忙的也是忘了时间。
不知不觉,太阳又升到树梢头了。
气温一下子又窜到了三四十度,沟底虽没那么酷热,但此时也热乎乎的了,迎面吹来的风都像是水蒸气。
狼肉耐饱,尽管都半天过去了,也没一个人嚷饿。
在太阳的暴晒下,切了片的狼肉很快就缩成了一团,变成肉干状,呈深红色,跟牦牛肉差不多。
狼排骨打算饿了再吃。
但高温下必须保鲜,地窖又没挖好,田美娥于是就想到了一种野生植物——紫苏。
它具有保鲜作用,原理很简单,主要还是通过抑制空气中细菌的数量,达到食物腐败的速度。
虽然不能像冰箱一样几个月几个月的保鲜,但保鲜四五天还是没问题的。
紫苏其实就是芢。
只是紫苏是野生的,芢是改良后的品种,芢叶子是绿的,紫苏则是紫的。
野外像这种紫苏草太常见了,田美娥一抬头,眼前的涧畔边上,就有一簇一簇的紫苏,在太阳的光照下,它的叶子已经呈现出了血红色。
便拎着笼摘了满满一笼回来。
新鲜的紫苏叶子上不停会散发出阵阵油香味,就像是咀嚼芢籽的过程中,芢油味从嘴里溢进鼻腔里的感觉。
田美娥便用这些紫苏叶将排骨一块块包裹了起来,拿回到屋里,这样便能在不流失水分的情况下,让排骨保鲜四五天时间是没问题的。
要是再放入地窖里的话,至少能保存一周到两周时间。
用完了紫苏的笼,上面还仍然残存着浓浓的油香味。
经过一番挥汗如雨的忙活,太阳落山前,赵万林终于建成了地窖,内壁也用石块箍了一圈,非常结实,就算遇着了地振都塌不了的那种。
入口处像一个井口,用一块大石板压盖。
地窖内部整体像一个成年人的胃窦,空间说大也大,说小也不小,但至少能摆两张双人床。
再用两根两米长的榆木椽子平行钉在一起,做成梯子,从地窖口斜放下去,人便可以自如进出了。
赵万林便将田美娥打理好的狼排存入地窖内,里面有几排类似晾衣杆的架子,用麻绳帮着挂在上面。
地窖内温度比室外要低二十几度,穿单薄了,一会就会冷的难受,窖内潮润润湿乎乎的,无论是温度还是湿度,都要比冰箱的冷藏效果好。
挂完狼排之后,地窖内便很快充满了紫苏的油香味,盖过了狼肉的腥膻。
看着田美娥忙的快活的样子,赵万林顺嘴就问:“你这方子管用吗?”他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管用管用。”田美娥说:“这方子是我娘家一个婶娘教我的,夏季蒸的馒头容易坏,只要在馍盆里铺一层紫苏就能防止馍变质,肉食也一样。”
说完满足一笑,最后又道:“管他行不行,但试试总不坏。”
“不坏不坏。”赵万林笑了笑,抹了一把汗水又继续忙起来。
挖地窖的过程中,也刨出了不少蚯蚓,身子嫩滑嫩滑的,粗细都有,赵万林立刻就想到了钓鱼。
激动的腾出空搪瓷盆,准备用来装,结果最后发现没有鱼钩,就很烦。
这时候,赵亚军和两个儿子的好奇心都给激活了,兄弟几个没见过人钓鱼,就稀奇的不行,嚷要去。
赵万林没辙,就做了做样子,用一根手指粗的细杆,上面绑一根细线,把蚯蚓绑在线上,然后把蚯蚓放进水里。
“这就是钓鱼。”赵万林一本正经地道。
“鱼吃蚯蚓的时候,就会咬住线,然后一拉鱼竿,就能把鱼拽上来吗?”赵亚军好奇问。
赵万林想了想说:“是的。”
赵亚军没再问,好奇吧啦地等着鱼上钩。
赵万林双脚泡进温水里,背靠一块巨大的鹅卵石仰躺着,闭目养神,一边在大脑中模拟套野猪的陷阱。
田美娥抱着几件脏衣服走过来,看赵万林会享受的样子,也学着把脚泡进温河水里,一边用从林子里捡来的皂角清洗。
知道他没睡着,旁边又没人,便轻声问:“你在想啥呢?”
赵万林微睁眼,觑了田美娥一眼,沉声道:“你猜我想啥。”说完又闭上了眼。
田美娥想了想,抿嘴一笑,说:“你在想接下来打什么野物对吧?”
“对。”赵万林脚在水面上一滑,然后睁开眼,信心满满道:“我打算捕一头野猪。”
“野猪?”田美娥微微一惊,忙扭头瞥了赵万林一眼,然后慢慢回过头看向徐徐流淌的河水,抬嘴道:“野猪应该不好捕吧?”
“是啊!不太好捕。”赵万林说:“我是说主动去找野猪的话是很难的,半天可能连野猪的粪便都找不着,但设陷阱来捕就要容易的多。”
“哦?”
“设好陷阱之后,再在陷阱上放一些野猪喜欢吃的食物,比如红萝卜,玉米啦等等,就能吸引它们来吃,然后就坐等上钩。”
“哦?”
田美娥不懂捕猎技巧,但看得出自己的男人玩的还是挺精的。
想到什么,连忙问:“野猪应该很大吧?”
“说大也大,说小也小,但至少比一匹狼大。”赵万林说:“平均都有两百斤重,当然野猪王更重,最大的有一头小牛犊大。”
“嗯?”田美娥给激起了好奇心,看着赵万林津津乐道的说话。
“现在市场上猪肉一斤9毛,野猪肉的话至少能翻一倍,咱要是捕到一头野猪的话,少说也有两百斤,卖掉就至少能赚个三四百块钱。”
“嗯。”
“卖了钱,我第一时间就给咱家买一辆自行车,以后就不用借别人家的了。”
说完幸福地笑了起来。
田美娥也笑了起来。
正这时,从塬上突然传来一声粗犷的男人的呼唤。
田美娥往塬上望了上去,一边提醒赵万林,“万林,你听,好像是达在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