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秀琴好像回到了很小很小的时候。
那时候她应该是四五岁,谢美兰也是同样的年纪。
夏天的夜里,她们躺在高高的草堆上,仰望星空。
萤火虫在她们的身边飞来飞去。
谢美兰问她,如果长大了,想做什么?
她晃悠着脚丫子,说想当电视台里唱歌的那个漂亮女明星,以后身边的萤火虫就是聚光灯。
后来她逐渐长大,每长大一岁,梦想就被现实砍一刀。
到最后,什么都没剩下。
连丁秀琴自己都要忘记了,这一地的碎片是她年少的期盼,天真浪漫,不知所谓。
但谢美兰记得。
谢美兰永远记得她是谁,想要什么。
她们是最好的朋友。
她要当大明星,谢美兰就要当她的女保镖。
结婚那天,谢美兰挥舞着菜刀来接她,说只要她开口说半个不字,她们就会一起逃。
去天涯海角,去当大明星,去闪闪发光。
她看着母亲,看着丈夫,看着身边的所有人。
他们的眼睛里像是闪烁着红光,似乎她反抗,就要被吞没,像小时候无数次的挣扎一样,最后换来的是一顿毒打。
她怕了,所以选择留下。
她屈于现实,朝九晚五,一次次怀孕,肚皮鼓起又落下,女婴的哭声响起又消失,直到生下了一个备受期待的儿子。
所有人都为她生下儿子而欢呼,好似她生下来,唯一值得期待的就是此刻。
是生下一个儿子,将自己的骨血奉献给儿子。
从弟弟的血包,成为儿子的血包。
她受到的教育素来是如此,她不是一个人,是弟弟或儿子的工具。
她早厌倦了这样的日子,却也早丧失了反抗的力气,麻木地,浑浑噩噩地,度过这一生。
看雪、看升国旗,当大明星,都是她以前想做的事了。
丁秀琴看着悲伤的谢美兰,轻声道:“我已经不想去做那些事了。美兰,谢谢你一直陪着我,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如果没有你,我应该早就撑不下去了。我没有你那么坚强,总是胆小又怕事,次次都要你来给我出头。”
她这一生都没有得到过太多的爱,但和谢美兰的友谊,永远都拿得出手。
她本来憎恶世界上所有的东西,但因为谢美兰的存在,偶尔也会有所留恋。
只是这点小小的温暖,并不足以让她继续停留。
不能奢望用一粒白糖,去抵抗千军万马。
“可是我真的好累,活着好累。你让我走吧,下辈子我就不用再受这种苦了。
但是你不能那么快死,你和苏大红玩得也好,和谁都合得来,以后和他们一起去养老院住,也有伴儿。”
“美兰啊,你要永远泼辣,永远幸福!”
丁秀琴吸了吸鼻子,难得地露出了几分伤感来。
这是她是在世间唯一的留念,她最最要好的闺蜜!
今天老闺蜜来给她送别,来生她的路,一定好走!
相较于丁秀琴的解脱,谢美兰却已经快要晕过去了。
她瘫坐在地上,像个不讲道理的孩子似的大哭大喊,谁都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救护车到了,对丁秀琴的尸体进行了简单的处理,告知病人已经无力回天。
“你们救救她!我求你们救救她!”
一生要强的谢美兰噗通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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