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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4章 作死的马春花
    集体生产劳动,靠工分吃饭,村里人人忙着挣工分,一般不会随便去公社,需要买油盐、布料、火柴等日用品,也是在星期天或下雨天,活儿少的时候才去。

    像马春花那样能干的,每一天都能挣到满工分,她也是闲不住的,恨不得一个人分成两个人用,更不会大白天浪费时间到处乱跑。

    夏芙猜测,除非她去公社是为了“生意”的事,但今天又不是星期天,黑市都没什么人的。

    周建文答道:“听说是马春花的未来婆婆,本来身体就不好吧,家里没人,婆婆勉强爬起来生火做饭,结果让开水烫脚了,好像挺严重的,当晚连夜送去公社卫生所,三四天了,马春花每天上午去公社送饭,晚上才回来。”

    夏芙:“......”

    想问余家明明有三个儿子一个闺女都在家,他们为什么不去给亲娘送饭,而是马春花每天跑腿?

    转念又想,周建文和梁裕未必知道这些。

    而马春花那个恋爱脑,只要关乎余力钢,她就会不管不顾跑前头,让她去抬山她都敢,送余母去医院并从头到尾照顾,对于她来说算小意思了。

    夏芙决定不管闲事,人家是为爱奉献乐在其中,与她何干?

    她直接朝陆征南那边走去,梁裕和周建文跟在她身后,要夏芙介绍他们跟陆征南认识。

    这是之前说过的,夏芙就带着他们一起到陆征南身边。

    陆征南和两位男知青握手、互相问候,友好谈话的时候,村里一群大妈大婶围了过来,朝夏芙问道:“夏知青,这小伙子就是你对象吗?”

    夏芙一看,是那天她被诬赖抢于佳红对象时,在旁边围观吃瓜的几位大妈大婶。

    夏芙当时还答应等自己对象来了,一定带着在村里转转,让大家都认识认识。

    现在倒是省事了。

    夏芙伸手拉陆征南,告诉大妈大婶们:“对啊,这个就是我对象,他姓陆,你们叫他小陆同志就可以了。”

    陆征南跟大家打招呼:“婶儿们好!我对象夏芙来到松岭村插队,得到婶儿们的关心照顾,我在这里感谢各位了!”

    吃瓜大妈大婶们顿时眉开眼笑:“不谢不谢!小伙儿真有礼貌,长得也是真俊哪!”

    “小伙子......哦,是小陆同志,你甭客气,小夏知青插队到咱村就是咱村的人,我们照顾她应该的!”

    “哎呀!小夏知青长得够好看了,对象也这么俊,这一对人儿真是太般配了,那话咋说来着?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啊!”

    “可不是嘛?这一对儿太般配了!”

    大妈大婶们围着夏芙和陆征南说了一通祝福话,然后开始问东问西,主要是问陆征南:干什么工作的,每个月工资多少?家里多少人口,几个兄弟姐妹,哥姐都婚嫁了没?

    夏芙:“......”

    陆征南:“......”

    认真八卦的大妈大婶们有点难应付啊。

    两人正想着怎么过关,马大队长风风火火走来了,冲着大妈大婶们一顿吼:

    “都在这扎堆干啥?闲的你们!那边要架锅煮肉,还不干活去!该挑水挑水、该烧火烧火,谁不干活,一会不给分肉!”

    一听不给分肉,大妈大婶们瞬间变色,忽啦一声都跑没影了。

    梁裕和周建文也赶紧去帮忙,他们也好些天没吃肉了,可不想失去这个分肉的机会。

    马大队长对陆征南和夏芙说道:“刚和耿队长几位同志商量,狩猎队的同志们从山里出来太累了,晚饭没吃着,等会还要把这些猎物带回公社、县里,费神费力的,饿着肚子可不行。

    所以打算开一头野牛和一头野猪,村里拿些米和青菜,就在晒场架锅炖肉煮饭,大伙儿吃一顿,吃饱了再走。”

    陆征南点头:“肯定要吃了饭再走,就是麻烦村里了。”

    “不麻烦,我们还要感谢上级领导,组织狩猎队把山里野兽消灭掉,保证了安全,社员们以后上山砍柴、捡些山货啥的,不用担心害怕了。”

    马大队长停了停,又道:“那边已经开始架锅炖上肉,你俩可以先回去洗洗,一会过来吃饭就行。小夏知青,记得拿上自家的碗筷。”

    “知道了。”

    夏芙答应着,问陆征南:“你要跟我回去吗?”

    “要的,不过我得找下张成,他拿了我的提包,里面有一套换洗衣裳。”

    “那我在这等你?”

    “好,我马上回来。”

    马大队长跟着陆征南走,夏芙问了句:“马叔,马春花回来了吗?”

    马大队长停住脚:“你......咋知道的?”

    夏芙:“刚才梁知青和周知青告诉我的。”

    马大队长把手里的烟锅往鞋底磕了磕,脸上是深深的无奈:

    “我也不知道,春花那丫头这会到家没?这几天,她骑着我的单车,拿着你的手电筒,早出晚归倒是不怕走夜路,胆子大得很,我说了她,只当耳边风。

    前晚上她娘去村头路口守着,差不多十点钟才等到她回来,当娘的担心呀,骂她几句,她就不乐意了,干脆连面也不让我们见,从公社回来,都不进家门,直接上你那边住去了。”

    夏芙:“......”

    马春花这是作死的节奏啊。

    马大队长转身要走,又想一个事,告诉夏芙:“有你一封信,津市寄来的,在大队部,我现在去给你拿过来。”

    夏芙一听津市来信,猜测可能是妈妈或弟弟妹妹,高兴道:“我跟你去拿。”

    马大队长摆手:“你就在这等着吧,一会我见着陆同志,把信让他捎给你。”

    说完快步走开,夏芙只好在原地等着。

    七八分钟后,陆征南过来了,果然带回一封信,夏芙接过一看,顿时蹙起了眉头。

    封信上笔迹苍劲有力,应是出自男人之手,陆征南问:“你父亲?”

    夏芙点头,把信对折塞包包里,回家再看:“倒是稀奇了,我一力促成妈妈跟他离婚,他恨不得杀了我,这会却正儿八经写信来,肯定没好事!”

    陆征南:“是叫你回津市参加夏珍和宋池的婚礼,可能还想让你劝说妈妈回夏家,主持喜宴。”

    “呵,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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