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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7章 必须去
    多媒体室竣工的前一天,鹿清蔷终于等到了赵师傅做的螺蛳粉。

    她不仅自己吃到了,还邀请了墨钰这个新晋小姐妹来跟她一起品尝。

    身为刚从国外回来没多久的大小姐,墨钰自然是听过螺蛳粉的威名的。

    据说,它很臭。

    但是,吃起来又很香很上头。

    喜欢嗦粉的人,怎么吃都吃不够。

    不喜欢的人,老觉得喜欢嗦粉的人好像是那个怪胎。

    若是放在以前,墨钰是从来不屑去品尝这种奇奇怪怪的美食的。

    她不喜欢榴莲,不喜欢臭豆腐,也不喜欢闻着会臭的螺蛳粉。

    可鹿清蔷主动打电话给她了。

    说是孤儿院里的赵师傅用自己制作的笋干,米粉和自己熬制的螺蛳汤复刻出了螺蛳粉。

    问她有没有兴趣过来尝尝。

    墨钰一接到电话,立刻点头应了。

    螺蛳粉不螺蛳粉的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可是鹿清蔷主动邀请她啊。

    她必须去。

    而且,她相信赵师傅的厨艺。

    那些食材既然都是出自赵师傅之手,那她自然不可能错过啊。

    也不知道是孤儿院的环境好,食物天然健康无公害,还是她一去孤儿院就会变得心情很好。

    反正,现在的她能十分明显的感觉到……

    她的皮肤,睡眠质量,身体机能等各个方面都好了不少。

    甚至,还经常能从孤儿院这个地方获得各种灵感。

    身为富家千金,她从小就在家里的培养下,学习了一堆技能。

    什么小提琴,古筝,舞蹈,茶艺,插花,鉴宝等等……

    其中她最喜欢的,便是小提琴和舞蹈。

    她的小提琴和舞蹈,从三岁学到了现在。

    早已经考到了最高级别。

    她有时候在家中练舞房练舞的时候,会有种瓶颈期的感觉。

    可自从来过几次孤儿院后,她无端生出了好些灵感。

    她挺喜欢孤儿院里那个名叫苏之星的女孩子。

    苏之星年纪挺小,但是长得很美,底子也很好。

    相信长大之后,肯定会更美。

    她很喜欢唱歌,也很喜欢跳舞。

    有空的时候,她总会跟在舞蹈老师的身后学啊学。

    墨钰看过几次,她对苏之星和对苏之星的舞蹈老师封玫玫很有好感。

    她也很感叹,苏之星的天赋和学习能力,似乎比她小时候还强。

    就连苏之星的舞蹈老师封玫玫也在时不时的感叹。

    苏之星这个小孩,真是天生就吃这碗饭的。

    她不仅学跳舞学的很快,对音乐卡点,舞台角度,表情管理什么的,也很会拿捏。

    她体力也很好,能跳好长时间后都不会觉得累。

    封玫玫每天都在担心,若是第二天一早醒来后,她失业了怎么办。

    啊啊啊,没办法。

    苏之星这个小孩的学习掌握能力实在是太强了。

    她教起来好容易。

    她怕用不了多久,苏之星就会把她身上所有的东西全部学走。

    历时,她没有了可教学价值。

    那她,自然只能走人了。

    呜呜。

    虽然心里很慌乱,可封玫玫在对苏之星的教学上,依然很认真,很严谨。

    她给苏之星教学结束后,就会忙不迭的回去找她的老师,继续深度研究。

    她甚至还让老师把自己介绍到了话剧社,去话剧社学习混脸熟。

    封玫玫有种预感。

    苏之星这个孩子,以后可能会进娱乐圈。

    毕竟她的长相,歌喉,舞蹈和背景,都很适合。

    所以,她这个给苏之星当老师的人,也不能只管着给苏之星教跳舞。

    未来不久的时间里,她还会带着苏之星去认识更多的人,去学习更多的东西。

    比如,话剧,比如,演戏等等……

    到时候,她不仅要把苏之星带过去,还要将孤儿院里的王之雨和吴峰一并带过去。

    她已经观察过了,这两个孩子在演戏上,似乎也挺有天赋。

    还有那个叫小辉的,在音乐上的天赋真的超绝……

    不仅封玫玫这么想,音乐老师余光华也是这么想的。

    余光华是音乐世家出身。

    他爷爷,是华国很有名的歌唱家。

    他大伯,是华国很有名的作曲家,钢琴家。

    他爸爸,亦是华国挺有名的创作型歌手,只不过现在已经隐退,进了华国音乐学会,担任副会长一职。

    虽然已经隐退,他但依然热爱音乐。

    他用艺名在外创作出来的曲子和谱子,深受娱乐圈各位歌手的追捧和喜欢。

    无数人想找他给剧组,节目,电视等写歌。

    至于他愿不愿意,那就得看他的心情了。

    至于余光华,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深受家里长辈的熏陶,在这方面,亦是很有才华。

    各种乐器,他都能玩转的来。

    他用艺名发的新专辑,成绩也超好。

    其中大火的那首歌,直接在榜单上霸榜了一个月。

    他还给很有名的一部电视剧写过主题曲,并且进行了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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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之所以愿意来孤儿院当兼职,完全就是为了玩儿。

    顺便,在玩儿的时候找找灵感,在混口饭吃。

    家里的饭,外面的饭,他实在是吃腻了。

    因为家里人有个习惯,他们喜欢吃清淡一些的食物。

    说是重油重盐的那种食物不能多吃,不然对嗓子不好。

    余光华对于这一套说法嗤之以鼻。

    还食物对嗓子不好呢?

    他爷爷怎么不说,抽烟对身体和嗓子都不好呢?

    明明是他们自己在吃上不讲究,觉得也就那样,能把肚子吃饱就对了。

    也懒得去研究这些。

    还嫌麻烦,不想看他折腾。

    所以就随便找了个借口和理由来阻碍他吃美食。

    他真的……一时一刻都在家里的饭桌上待不下去。

    听朋友说,孤儿院食堂里的伙食很好。

    他为了蹭口吃的,就来了。

    结果发现……

    是真的。

    孤儿院里的饭菜,是真的香。

    他完全舍不得离开了。

    而且,孤儿院的孩子中,也是真的拥有着天生的好苗子。

    他可喜欢待这儿了。

    据说,今天的饭,除了他徒弟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做的各种饼子炒菜外。

    还有赵师傅亲自动手做的螺蛳粉呢。

    他这个人,最喜欢吃螺蛳粉,麻辣烫,烧烤,干锅虾等这种辛辣刺激的食物了。

    他不仅要自己吃,还要带着大伯家的孩子过来一起吃。

    院长说过,孤儿院的休闲区,员工是可以带家属过来玩耍的。

    他大伯家的小儿子今年九岁,没事就拿个手机timi。

    大伯想了各种办法,偏偏他儿子也能想出各种对策。

    没手机了?没关系,找同学借,在外面租,自己用零花钱买。

    反正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大伯头疼不已,前天还在他面前说起这事来着。

    余光华一琢磨,索性把大伯家儿子给拐到孤儿院来了。

    若是他能把大伯家孩子的这个坏毛病给纠正了,那他就可以顺势跟大伯提出要求……

    借大伯家的那把古琴耍一耍了。

    大伯家的那把古琴,来头可不小,他都馋死了。

    等带着小屁孩在休闲区玩完后,再带着他去看看人家孤儿院的小朋友都是什么样的状态。

    顺便,让他也尝尝人家孤儿院小朋友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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