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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百一十章 缺日
    医生回到办公室以后刚要下班,同事让他签个文件。

    他信手从兜里拿出笔签上。

    同事笑了:“主任,你这是把闺女的笔都拿来用了。”

    这是多怕笔流转走,找不回来啊。

    医生一愣。

    他看了下手中的笔,笔身上是粉红色的少女卡通图案。

    “嗨!借别人的笔忘还了。”

    医生记起来,这是江阳签名时借对面小姑娘的笔。

    小姑娘叫桔子来着。

    就是不知道她爸爸的名字。

    医生签好名以后,换衣服下班,他打算上班以后再去还笔,现在下班要紧。

    不过——

    在脱白大褂的时候,他想了想,把笔转移到了自己休闲衣服的兜里,免得放在医院,让同事们流转走了,到时候找不回来,那就没办法还给小姑娘了。

    医生换号衣服后拿上书,下楼后骑上单车出了医院直奔家门。

    他离家近,不用半个小时就到家了,比那些动辄两个小时的上班族近多了。

    回到家以后,他爱人去外面了,给他留了饭。

    医生把书放在桌子上,尝了几口就去休息了。

    他几乎不怎么上夜班了,这偶然一个总值班,身子还真受不住,所以他沉沉睡去了,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忽然一声叫声把他从睡梦中猛然拉了出来。

    医生忙去摸手机。

    他以为是医院有事儿,等摸到手机以后,才确定是客厅传来的声音。

    什么情况?

    他起床出去,刚打开门就闻到一股饭香,接着就看到女儿盘腿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签名的书又惊又喜,见到他以后,顾不上穿鞋,直接跑过来:“爸,这名是江阳签的?”

    “嗯。”

    医生让他闺女穿上鞋。

    “待会儿再穿。”

    他这闺女也就比江阳大也一两岁,现还在上学,平时挺稳重的,现在却像个小孩一样,赤脚站在地上,迫不及待的把扉页上的签名指给她爸:“这也是江阳签的?”

    她指着的是“江阳”缺“日”的那个半截签名。

    医生:“是。”

    医生:“真的。”

    “哈哈哈哈!!”

    闺女拍一下医生肩膀,“老头,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你太厉害了!!”

    医生莫名其妙。

    但这漏风的小棉袄,陡然来这么一句,还真让他——

    怎么说的。

    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是应该含蓄谦虚一点,还是应该坦荡一点,承认自己很牛批,你爹依旧是你爹,即便老了,也是你最值得骄傲的男人。

    闺女还在兴奋中:“爸,你知道嘛,你差点就解了未解之谜。”

    江阳迄今为止,都没有在他的书上签过自己的名字。

    只签大魔王的名字。

    对于江阳这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避险行为,书迷们无不翻白眼。

    同时。

    书迷们自然也盼着江阳打破这规矩,签上他的名字,这就相当于破案了。

    虽然。

    她爸给她要的签名还缺个日,但已经目前为止最大的突破了,可以说是非常有价值。

    “哦。”

    医生恍然,“这样啊。”

    闺女对她爸的反应不是太满意。

    “江阳不上节目,不开签售会,想要得到他亲笔签名的机会很少。”

    她拿出手机,查找新闻:“凡是他签了‘李鱼’签名的书,要是卖的话,已经炒到好几千了。其中,小王子、东方快车谋杀案和罗杰疑案的签名普遍贵——”

    当然。

    最贵的一个签名不是签在书上的。

    是一个盲文签名。

    一位盲人按摩师晒在网上的。

    曾有一位财大气粗的外国人,在网上托人留言想要买这个签名,但盲人按摩师没卖。

    “这个签名——”

    闺女觉得不必盲文签名差,要是放到国外,“怎么着也得上万吧!”

    国外有很多《小王子》的书迷,他们热衷于收藏中文版的《小王子》,有这“缺日”签名的,更是收藏中的王者,估计“江阳”完整签名出来了,都没有这签名贵。

    医生惊讶:“上万呢?!”

    闺女:“这还说少了。”

    不过——

    她是不会卖的。

    “咱们留成传家宝,以后传给您外孙。”

    闺女把书合上,不忘发自内心的夸她爸一句:“爸,您可真神!”

    “哈。”

    医生心虚的一笑。

    他是真没想到江阳这么给面子。

    这时。

    他老婆端饭放到桌子上,“哟,这么贵重的礼物,咱们是不是也得有所表示啊。”

    可——

    她想了想,说了一些表示,全让她闺女给否了:“大魔王家里,什么没有啊。”

    他老婆:“那怎么办?”

    医生思考间,手无意间插兜,碰到了那支笔,顿时记起来,江阳身边的大爷想让他照顾一下小姑娘来着。

    当然。

    因为不是一个科室的,他也帮不上什么大忙。但有时候,在病人生命住院时,有一个可靠的,在合适的范围内帮着说话的人,不说有主心骨了,至少是踏实一点儿。

    医生想或许可以在不惹火上身的基础上帮一帮:“吃饭吧,答谢的事儿我自己来办。”

    这样改天说起还笔这事儿的时候,他也能给江阳顺嘴提一下,算不辜负这签名。

    ***

    小双和向彩三人看电影出来。

    刚出电影院,向彩就迫不及待的问小双:“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很精彩?!”

    虽然面子上挂不住,但小双不得不承认:“是挺精彩的。”

    无论是在思辨精神,台词,还是十二位老师精湛的演技,都给了小双两个小时极致的享受,让她觉得不虚此行。

    当然。

    为了给自己找个面子,小双毫不犹豫的把她来前的犹豫过错推给了毒舌。

    写的什么破文章啊。

    还性骚扰的余安出演坚持认为嫌疑人有罪的反派,让人品,细品。

    细品他大爷。

    人余安演的多好啊。

    而且——

    这也不是私货。

    压根不存在江南让余安出演坚持认为嫌疑人弑父的反派是为了嘲讽那些坚持认为他性骚扰的人。

    能从这个电影看出嘲讽的,不是傻缺,就是黑子。

    余安为这个角色贡献了出神入化的演技。

    只有充分理解角色,把自己代入其中,才能贡献出这样的演技。

    所以——

    当余安出演的角色趴在桌子上,投无罪的手高高举起,窗外的暖色调的阳光落进来时,那是角色理性回归,放下心结的光芒,同时也是余安释然的光辉。

    在那一刻。

    小双只觉得余安极大的拔高了这部电影的立意。

    如果电影评分十分制的话,她给电影打十二分,因为余安的演技,至少得再加两分。

    “也不全是破文章。”

    向彩觉的毒舌的文章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至少——

    向彩:“他夸《十二怒汉》话剧的话是对的。”

    她是在芒果视频看的话剧。

    虽然她二刷了电影,但她觉得话剧更有代入感。

    因为是真的事关嫌疑人生死,所以台词和表演也更铿锵有力。

    “反正就很爽!“

    向彩在国庆节看的,当时在家,手里端着一碗她最喜欢的腌香菜。

    但——

    她看话剧时,手里香菜不香了,只留下向彩看着电脑里,舞台上的话剧表演,目瞪口呆,恨不得自己钻到屏幕里,这样就可以享受话剧为听觉和思想带来的极致按摩了。

    “香菜不香了?”

    小双刚看了电影,正意犹未尽呢,现在让向彩说的,还真想看一看话剧了。

    向彩劝她:“还是去现场看话剧好。”

    向彩现在就特别后悔。

    她恨不得打自己的手好几巴掌,当时手贱打开网站上的《十二怒汉》干什么!!

    白瞎了这么好的话剧。

    这要是在现场看,更享受。

    现在网站上看了,就是再去现场看,也没有初看时的惊喜和震撼了。

    话虽如此——

    小双看了一下购票网。

    话剧一票难求!

    而——

    她已经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

    何况。

    电影都看了,知道剧情了,还怕剧透?先过瘾再说,以后有机会再去现场看话剧。

    于是——

    她们往电影院外走。

    在穿过电影院的大厅时,她们遇见一家三口仰着头在选电影,女儿想看一个小鲜肉演的动作片,女主人无所谓,但男主有不同意见:“咱们看《十二公民》吧。”

    女主人:“你什么时候喜欢看这种片子了?”

    女儿坚持看小鲜肉的动作片,“爸,你不是喜欢看动作片吗?”

    男主人:“这电影的编剧是大魔王老公,上次我发了礼让行人视频后,大魔王为他送了我一首歌呢。”

    而且——

    一个过马路人还朝司机竖大拇指的人,男主人相信他的电影是真诚的。

    女主人决定了:“那就看这部片子吧。”

    爱屋及乌。

    她男人在外面有人报之以善,让她觉得应该做点什么。

    女儿:“可,《十二公民》下一场还有一个多小时呢。”

    女主人很果断:“先去吃饭!”

    他们一家跟在小双三个人身后,也出了电影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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