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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2章 年代文里的小懒汉16
    ......

    谢池穿着的确良衬衣招摇过市,白色的衬衣衬托得他唇红齿白,单纯的漂亮硬生生透出几分文质彬彬。

    要不是因为他那张脸,在大队上说第一,没人敢说第二,村民差点认不出村里的小懒汉。

    这回,王翠花去县城,没有带上谢池,可回来时,却给谢池带了一件好看的的确良衬衣。

    为此,谢父没有任何意见。

    而谢家大房,在晚上还能听到屋子里隐隐传来的争吵声,刘大妮的叫骂,谢家旺的劝阻。

    屋子之间的隔音效果并不是很好,谢池能听到,王翠花谢根顺也能听到。

    压根不用谢池表示,王翠花当晚就敲响了谢大哥和刘大妮的门,用犀利的言语好好训了他们一顿,特别是刘大妮,王翠花警告她再这么作妖,看不惯她对她的池宝好,那就把他们两个单独分出去。

    王翠花的原话是,“刘大妮你想当个搅家精你就尽管骂,明天我就把你们两个都分出去,省得老觉得我和他爹偏心,不是看不惯给池宝花钱吗,哼,我们还没死呢,这是老娘的钱,老娘爱怎么花怎么花!”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谢大哥低头摁着刘大妮,苦苦恳求母亲的原谅。

    谢池大摇大摆地走进知青院,知青们对他的行为也见怪不怪。

    主要是他们想要介意也没理由。

    说他不是知青不能进知青院?那整个知青院还属于大队呢,此话一出,万一风言风语传到大队长那,村民再一起哄,指不定事情会闹成什么样子。

    宋清煜的房子在几天前已经建好了,行李都收拾进了新房子里。

    男主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一把锁,安在外面,钥匙给了谢池一。

    谢池拿出钥匙,插进房门的铁锁。

    宋清煜的屋子收拾得十分干净,崭新的柜子,桌子上放着摆放整齐的钢笔日记本,一切都井井有条。

    反正得到宋清煜的允许了。

    谢池想了想,好奇地拉出桌子下的抽屉,映入眼帘的是一块银色手表。

    “手表放在这,不是逼着我犯罪嘛?”谢池在自己手腕上试了试,有些偏大,不过还挺好看的。

    他嘟囔了一句,又把手表放了回去。

    起身离开冷板凳,先躺在宋清煜的床上滚了滚,扯过一旁整齐的被子,胡乱扒拉了一下,盖在自己身上。

    惬意叹了一口气,手往旁边一伸,拿到了一袋肉干,嘎巴嘎巴吃了起来。

    ......

    太阳照在人脸上,火辣辣的,如同火炉一般炙烤着地面和田里劳作的人。

    宋清煜没有穿衬衣,换了一件普通的上衣,挽起袖子,露出光洁修长的手臂,手里拿着锄头。

    他打算再干一会儿,就提前下工回去,上工只是为了不被扣上不积极参加劳动的帽子。

    耳旁响起声音。

    “宋知青,你累不累,我多熬了一点绿豆糖水,你要不要喝一碗。”

    和宋清煜搭话的女孩绑着一条粗麻花辫,脸蛋圆圆的,有几个小雀斑。

    她眼睛亮晶晶的,盯着宋清煜,眸底蕴藏着一抹掩藏不住的期待。

    手里提了一只暖水瓶。

    “不用了,我带了水,你自己喝吧。”宋清煜认出这是大队长家的女儿,摇了摇头,拒绝。

    “那好吧,宋知青,今天太阳有些大,你不要太辛苦了。”女孩恋恋不舍地离开,脸蛋微微泛红。

    转身走向另一块田。

    “有些人,真是看不清自己,贱的很,知不知道宋知青可是从京市下来的,会看上她一个没有文化的村姑?”

    “人家是大队长家的闺女,心比天高也是可能的,你们不是她,怎么知道她心里想的啥。”

    几个村里干活的姑娘聚在一起,说起了酸话。

    其中说的最凶的,是站在最左边的姑娘,身材干瘦,说话拈酸吃醋。

    “哼,我没有文化,你周来娣上过几天学?连名字都不认识不会写吧。”

    她们聊得注意力太过集中,没注意到郑翠已经到了身旁。,

    郑翠不是个能容忍的性子,她停下脚步。

    带着怒气扫视一侧窃窃私语的几人,着重放在周来娣身上,没有示弱,反问了回去。

    当着人背后说坏话被直接抓包,周来娣脸色青白,阴晴不定。

    几个和她一起的人,见说的话被郑翠听到,又见郑翠的主要针对目标是周来娣,默默走开,不敢吭声。

    不过她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反倒是沉默了下来,没有别的原因,郑翠是大队长的女儿,如果说了她,会不会被背地里穿小鞋。

    但她不说,不代表郑翠会轻易放过她。

    郑翠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施舍地盯着周来娣的脸,自上而下,触及到周来娣明显不合身的衣服时,嗤笑道:

    “也是,你娘宠着你弟弟,听说你们家里,你和你姐姐你妹妹,全都是给你弟当牛做马的,我看你以后呀,应该会被你那对爹妈,嫁给一个瘸子,就不知道你这丑陋干巴的长相,能换到的彩礼会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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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挺起胸膛,虽然肤色不是很白,但因为家里的环境不差,被养得身形自有姣美的轮廓,和周来娣比起来不知道好上多少倍。

    大队上的姑娘,郑翠的相貌排名也在前列,而且父亲是大队长,不少小伙想要娶她回家。

    周来娣,是张二花的三女儿。

    张二花生了五个女儿,一个儿子。

    最小的儿子周耀宗现在才十岁,张二花平时把他当作心肝肉,对五个女儿非打即骂。

    在张二花这样重男轻女的眼里,女儿就是赔钱货,她们存在的价值,就是换一笔彩礼,以后让她们的弟弟娶个好媳妇,给周家传宗接代。

    周来娣被郑翠当着面数落了一通。

    在外人面前丢了这么大的脸,只觉得周围人的目光都充满了嘲笑,周来娣再没有脸面待下去。

    狠狠剜了一眼郑翠,转身便往家里跑。

    抱着一肚子的气,身后突然传来一股大力,一个人直直地从她背后往身上撞。

    周来娣惊得大叫,以为是村里的二流子。

    没想到,转过身,看到了张二花的老脸。

    “娘,你吓我干什么。”正是委屈的时候,周来娣几乎忘记对张二花的惧怕。

    “什么叫我吓你,你不上工往哪跑呢,又想偷懒?”张二花怒道。

    “不是的。”周来娣解释了一遍在田里看到的郑翠给宋知青献殷勤,以及郑翠大庭广众没给她脸的事。

    张二花听了她这话,罕见地沉默了。

    周来娣莫名心有些虚,惹上大队长的姑娘,以她娘的性子,应该不会骂她吧。

    “来娣,你觉得宋知青怎么样?”张二花浑浊的眼睛一直乱动,一看就是心里在打主意。

    她直勾勾地盯着周来娣的眼睛:“如果让你和宋知青在一起,你愿意吗?”

    !

    周来娣万万想不到会从她娘的嘴里听到这话。

    娘不是告诉过她,不要和知青相处,好好嫁个劳动力多的人家,将来可以拉扯弟弟的吗?

    “娘,宋知青他......”许是想起宋清煜清风朗月的模样,周来娣被羞得不敢回话,呐呐道,“宋知青是首都来的,遇见的都是城里的姑娘,我哪配得上他。”

    张二花不这么觉得,周来娣看起来黢黑干瘦又怎么样,多养几天不就养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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