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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章 鬼街与簋街
    第一十一章鬼街与簋街

    “这……能行吗?”秦城璧是有些心动的。

    如果能有属于自己的力量,他便能从太后和摄政王的夹缝中,逐渐掌握大权!

    “把吗字去掉,必然能成!”

    “可是,成立西厂需要钱,”秦城璧又有自己的担忧,“如今户部掌握在摄政王手里,而寡人的内库……唉!”

    这是皇帝对萧秉烛的有一个试探。

    真从内库拨出来十万二十万两白银,也不是没可能。

    他对萧秉烛还不完全信任。

    “赚钱这种小事儿,就让臣来想办法吧!”

    “甚好,若你筹到钱,就由你做西厂厂公。”秦城璧淡淡一笑,“就让婳灵辅助你吧。”

    与其说是辅助,不如说是监控!

    “谢陛下!”

    洗马监。

    四个身体强壮的大太监,正在欺负一个小太监。

    “长庚,把你这个月的俸禄给咱们买酒喝?”

    “李大壮,这钱还要留着给我妹妹攒嫁妆!”

    “那正好,咱家正缺个对食,让你妹妹嫁给我,这钱也是我的了,哈哈哈……”

    “嫁你妈的头!”

    “啪!”

    李大壮一巴掌扇在长庚脸上:“狗东西,你敢骂咱家,活腻歪了!”

    “兄弟们,揍死他!”

    几个太监将长庚围在一起,拳打脚踢、

    “你们不能打我,萧公公是我大哥,你们打我,这是找死……啊,哎哟,啊……”

    “呸,你就是捡马粪的,他要是你哥们儿,莫非也是个捡马粪的?你们要是兄弟,我吃了这一坨马粪……”

    “呀,这,这,这不是……”

    萧秉烛如今已经是这后宫十万太监里的最顶级的存在。

    太监,这群无权无势又无根的假男人,在后宫里就是蝼蚁一般的存在。

    尤其是这些低层的小太监,要钱无钱,要权无权,要机会无机会,就是烂命一条!

    那人看到萧秉烛进来,吓得结巴了。

    其他人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跪地,因刚才的话,而瑟瑟发抖!

    “萧公公!”

    “起来吧!”

    萧秉烛瞥了一眼鼻青脸肿的小太监长庚。

    根据前世的记忆,两个人确实是发小,长庚的爹娘对他有一饭之恩。

    因为家中太穷,萧秉烛父母死后,两个人一咬牙,一跺脚,一起净身入宫。

    “长庚!”

    “秉哥……啊不,萧公公,小人刚才口不择言,恳请您饶命啊!”

    如今的萧秉烛,曾在城头射杀匈奴单于,又双人双马从虎狼匈奴大帐逃出生天,如今权势滔天的秉笔太监。

    传闻,他可是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虽然曾经两人是兄弟,可如今天上地下,云泥之别。

    他也不确定萧秉烛还认不认他这个兄弟!

    “长庚,你是我兄弟,何谈饶命一说?”

    这话一出口,李大壮瑟瑟发抖。

    尤其是当萧秉烛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的时候。

    “萧公公饶命啊,奴才,奴才刚才只是说笑的,长庚是我们的好兄弟,我们都是逗着玩儿的!”

    “萧公公,此人平时欺负长庚最多,每次发完俸禄,他都要抢走一半……”

    “苟不离,你特么敢阴我,老子跟你没完……”

    李大壮扑上去,撕扯苟不离的嘴。

    “住手,”萧秉烛贺停两人,“长庚,既然有人喜欢吃马粪,那就喂他吃!”

    “得嘞!”

    “不离,你去挑一坨最大的!”

    苟不离高高兴兴跑到马厩里:“好马儿,这一坨真是又大又热乎,刚好适合给某人吃,哈哈哈……”

    两个人抬着那一坨杠尖儿的马粪来到李大壮面前,他脸都绿了。

    “长庚公公,不离公公,我错了,我错了啊,我不吃马粪,我不吃啊……”

    “不吃也行,”萧秉烛冷哼道,“那脑袋也没必要要了!”

    “我,我吃,我最爱吃马粪……”

    李大壮一咬牙,捧起一坨马粪,吃了起来:“好,好吃……”

    “哕!”

    这画面实在是令人不适。

    “还有你们几个,不吃完,就跪到死吧!”

    刚才欺负了长庚的几个太监,都一脸死相,跪在一坨马粪面前,张口吃了下去……

    “哈哈哈,真过瘾,真过瘾!”

    长庚和苟不离跟着萧秉烛,到了麒麟楼!

    “长庚,你难道愿意被人欺负一辈子吗?”

    “秉哥,我当然不愿意,以前咱们家穷,被人欺负了十几年,现在忍痛被割一刀,不就是想要出人头地吗?”

    “如今秉哥你行了,可兄弟我,唉……”

    萧秉烛淡淡道:“如今陛下正是用人之际,让本公公成立西厂,稽查百官,搜集情报,缉拿犯罪,你可愿意?”

    “入西厂?我愿意,愿意!”

    “厂公在上,小人给您行礼!”

    长庚和苟不离跪地磕头。

    “好,本公公的想法是这样的,如今,需要你们去暗中招募人手……”

    这边安排妥当,萧秉烛要去搞钱了。

    婳灵非常和适宜的出现在他身侧。

    两个人有了昨夜温情,今日再见,目光里都有些不一样的神采。

    他们很默契的不提昨夜之事。

    “我很好奇,你准备怎么搞钱?”

    “我也不知道啊,总要去看看再说。”

    鬼街。

    这是京城里十分奇特的一条街巷。

    地处繁华之地,三条街外是烟柳巷,五条街外是运河街,距离京城最繁华的铜驼街,相连接。

    可如此繁华的地方,做什么生意都赔。

    不论是京城最好的酒楼在这里开的分店,还是京城最美艳的名伎在这里弹曲揽客,都无法让这里热闹起来。

    什么生意在这里都逃不过三个月,必然亏本离场。

    有人说,这条街闹鬼,有阴鬼游荡,没有人能做生意成功。

    所以,才被称为鬼街。

    “可惜啊,这么好的店铺,这么好的位置,竟然不用来做生意,真是可惜,可惜!”

    萧秉烛看了看两边的几十个店铺,已经有了主意。

    “灵儿,咱买下来如何?”

    “你当真确定,在这里做生意,能赚到钱?”

    “你只要信我,银子大大的!”

    “罢了,我这里还有五万两私房钱,倒是可以给你!”

    “啧啧,吃软饭就是香啊,哈哈哈!”

    这条街的主人,巴不得赶紧把这条街卖出去呢。

    最终,他只花了一万两银子,买下了这条街,还有两边的三十六家店铺!

    萧秉烛大笔一挥,改鬼街,为簋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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