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啥意思?
又见陶竹露出懵懵的模样,黎荞忍不住笑,明明五官锋利俊美,却时不时一脸懵懂,这反差看得他心痒。
正巧此时路上没有行人,他便抓住了陶竹带着茧子的手,认真道:“放轻松,别有负担。”
陶竹:“……”
他垂下了眸子,脸颊微微发烫,被握着的手也热了起来。
他脑子里各种悲观情绪消散了不少,取而代之的是他手的“手感”。
他手上太多茧子了,皮肤也粗糙,肯定不好摸……
黎荞神色极为认真:“我觉得咱们不应该过早的生孩子,咱们欠着一屁股债,先把债还了,不然生了孩子也是让孩子跟着咱们吃苦。”
“把债还完,咱们把房子修一修,再买上几十亩田地,这样才有底气生孩子。”
他是被他父母扔到孤儿院的,自幼的经历让他对孩子这种生物没什么渴望。
再加上在末世中见了太多的惨剧,因此,提及孩子,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幼崽的天真可爱,而是责任。
若不能护佑孩子平安、快乐长大,那他宁愿不要孩子。
当然,这种想法在这个世界有些偏激了,所以他又补充道:“若真生不出来,咱们也可以过继一个。”
“我大哥大我十几岁,一直把我当儿子看,若是我想过继他的孙子,哪怕辈分乱一些,他也肯定愿意。”
“我大嫂应该也愿意,她其实也是把我当半个儿子看的,不然又怎会容忍我大哥倾家荡产给我还赌债。”
“……你真这样想?”
陶竹很是意外,脸上有惊讶,也有不信。
“当然。说句不恰当的,如果咱们的孩子生下来面临的是你自幼的经历,那你愿意生么?”
“不愿意!”
陶竹答的飞快,斩钉截铁。
黎荞顿时笑了:“所以你不要有负担,在咱们有房有田地之前,不要考虑生孩子的事儿。”
“虽然说有情饮水饱,但我还是希望咱们的孩子能真正的吃饱,天天都吃香的喝辣的。”
“好。”
陶竹长长呼了口气。
他暂且信他。
“哦,对了,最后还有一点。”黎荞突然道。
“什么?”陶竹刚松的气儿又提了回去。
“你的手手指细长,指甲圆润干净,骨节分明,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手。”黎荞一脸严肃。
陶竹:“……”
嘴角根本不受他控制,使劲往上翘,但他还是忍不住问:“你不觉得太粗糙了么?”
“粗糙好啊,摸起来带劲儿。如果我喜欢软软的,细腻的,那我干脆去找小姑娘好了。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黎荞还是一脸严肃,但手却是轻轻挠了挠陶竹的掌心。
“……流氓!”
忍下微微的痒意,陶竹瞪了他一眼,大白天的都在瞎说什么。
流氓?
黎荞想喊冤,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但瞧着他红得快滴血的耳垂,便把话咽了回去。
竹哥儿还是太害羞了些,他这种见了无数大场面的人,应该一步一步的来。
恰好前面有行人过来,他便放开了陶竹的手:“好好好我流氓,我只对你一个人流氓。我不瞎说了。你眯会儿,回家之后咱们得做丰糕,五十斤呢。”
“不,是你睡会儿,我还没有做过丰糕,到时候是你主导,我打下手。”
提及明日的五十斤大生意,陶竹收起了各种心思,摇头拒绝。
“行,那我先睡。”黎荞也不矫情。
五十斤丰糕,的确要做很久,他得休息一下。
他在末世练就了闭眼就能睡的技能,此时躺在板车上,不到一分钟就睡着了。
陶竹扭头,视线从他的眉眼,一点点扫到他的下巴,越看,就越欢喜。
身为一个大龄剩哥儿,陶竹自然幻想过未来相公的模样,但是,做了无数次的白日梦,他都不敢想会有男人夸他好看,还不在意孩子。
而且这人不仅仅是嘴巴甜,这人也用行动让他安心。
这么好的人,他一定得抓住了,谁都不能阻止他与这人成亲。
*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这一章甜甜哒~
第21章做丰糕送丰糕
黎荞和陶竹两人回到三柳村时,正是中午,陶老汉还没醒,陶树、赖冬梅、陶老太三人正在吃午饭。
黎荞将陶老汉扛进屋子,留下药包,又将熬制方法告诉给陶老太,然后便不管陶老太、陶树、赖冬梅三人的骂骂咧咧和阻挠,带着陶竹离开了陶家。
先把麦芽糖和未吃完的包子放回家里,两个人去庄家还牛车,顺带在庄家买了一百斤面粉。
庄家身为地主之家,家里不缺面粉这种东西。
当然,也不缺干柴和鸡蛋。
因此,从庄家出来时,黎荞肩膀上扛着面粉,陶竹背着一大捆干柴怀里抱着一背篓的鸡蛋,两个人回了黎荞的小院儿。
刚才陶竹没来得及打量这院子,此时他站在院中,仔仔细细的看了一圈,有些惊讶。
“你每天那么忙,还有空扫院子?”
这院子比庄家的院子都干净,这着实出乎他的意料。
“随便扫扫。”
黎荞笑眯眯的答。
也就是动用异能水洗一遍,一方面是省事,一方面是练习异能。
挣钱虽然重要,但异能更重要,自从穿越,他一直都在修炼异能,自己在家时,抓鱼时,赶路没人时,反正是见缝插针的练习。
唯有异能让他心安。
“勤快。”陶竹不知道他的底细,夸了他一句。
“谢竹哥儿夸奖。”
黎荞笑眯眯的道谢:“来,把干柴放下,咱们歇一歇再去做丰糕。”
“不用歇,做完再休息。”
陶竹双眸盯着厨房,眼神火热。
这是他第一次接触这么大的生意呢——他大哥折腾的那些所谓的生意,他根本没资格碰,他主要负责田地里的活计和家里的家务活。
“好。”
黎荞自然是没意见。
于是两个人进了厨房。
沙琪玛的做法挺简单,用鸡蛋和面,揉面,把面团醒发一会儿,然后像是擀面条那般把面团擀开,再切成手指长的条,最后下锅炸就可以了。
炸完之后,另外起锅将麦芽糖炒成糖稀,再把炸好的面条倒入糖稀里翻炒,最后盛出来放到案板上压平。
这样沙琪玛就做好了。
黎荞在孤儿院时常常饿肚子,因此后来稍大一些能悄悄打童工了,他去的都是餐饮场所。
不说工资多少,最起码饭管饱。
当然,他也不是白吃饭的,他悄悄学了不少食物的做法。
虽然他厨艺一般,但他的确知道很多吃食的做法。
现在他要拿沙琪玛当做长期营生,他拿出练习异能和对付丧尸时的认真专注,只试验了几遍,就掌握了技巧。
此时,他把所有的技巧都教给陶竹,因为做法实在是简单,陶竹又擅长厨艺,所以等到第二锅的时候,陶竹就亲自上手了。
两个人分工合作,忙活了整整一下午,等太阳落山时,终于做出来六十多斤沙琪玛。
任务完成,两人准备做晚饭。
“竹哥儿,晚饭你想吃什么?”黎荞问。
“嗯……想吃口咸的。”
陶竹摸了摸肚子,有些感慨。
整个下午,黎荞一直喂他吃沙琪玛,甜的吃得多了,他现在竟然只想吃咸的东西。
这真是他从没想过的场景。
明明昨天他还泡在黄连汁里,结果现在对甜食竟然腻得想换换口味了。
“还剩下一个面团,擀一下吃面条。”黎荞也想吃咸的。
下午时陶竹也喂他吃了几块沙琪玛,现在他嘴巴里一股甜香味,他也想换换口味。
“好。”
陶竹拿起擀面杖开始擀面条。
这种不掺任何杂粮的面条,从前他也就是麦收和过年的时候能吃一碗,当然,如果当年小麦收成不行,那他一整年都吃不到这种面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