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各种混乱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甘绍廉细细品味诗句,摇头晃脑,如痴如醉。而慕容长天和张秦惊艳的目光都望向了石中玉,前者隐有爱慕,后者隐有怀疑。
“句倒是好句。”太子妃吴氏终于发话,“不过体裁太过随意,又是五言,又是七律,诗不成诗,调不成调的,未必算是佳作。”
她这话违心,慕容长天明知道是怎么回事,张秦也能理解其意,所以都没有反驳。偏偏甘绍廉是个认死理儿的,当下反驳道,“太子妃殿下,恕下臣不敢苟同。诗之高下,应以意境而论。下臣等三人的诗作固然字句工整,却绝对没有堪称为绝唱的精句。这位小兄弟的诗就不同了,首首可为千古传颂。所以臣以为,既然高下立分,今日赏雪赛诗再不必比下去了,其中之冠,当属裕王殿下的家丁所作。”
吴氏心里恼怒,脸上却仍然端庄贵重,不过加了少许寒霜之色,转头问道,“长天,张先生,你们也这样认为吗?”
慕容长天犹豫片刻,终于垂首道,“小甘大人此评公允,儿臣等甘拜下风。”
张秦弯下身,表示完全赞同。
吴氏脑筋飞转,又拿过诗作,貌似细看,实际心下盘算,片刻后展颜笑道,“本妃细看之下,倒也觉得裕王府的诗作确是上佳。”她不说石中玉,而指裕王府,一听就是没安好心。
果然,她继续道,“裕王府人才济济,连个小小家丁都让前科状元,当今才子折服,真是了不得呢。本妃本来为赛诗加了采头,也不值什么,不过图个意思罢了。既然小甘大人对这三首诗如此推崇,本妃倒不好意思拿出手了。不如由我禀明圣上,再加赏赐如何?”
她这就是挑拨嘛。
本来慕容长天储位不稳,就是因为慕容恪的存在,他争不争位都被人当成了敌人,现在太子妃这么说,言下之意就是说裕王府卧虎藏龙。所谓帝王心术,求的就是个平衡,如果有人打破平衡,或者让皇帝感觉到威胁,那就糟大糕了。
“母妃,那家丁不过做几首好诗,又不是治世经济文章,也算不上多了不起,用不着惊动皇祖父吧?”慕容长天是吴氏的儿子,哪能不知道母亲的意图。他本不该开口,却不想石中玉受牵连,因而忍不住说。
可没等太子妃吴氏开口,甘绍廉又多嘴道,“不然不然。如此好诗,自当刊印成册,让天下士子文人共赏之,才是道理。”
石中玉一听就急了。
她要低调,因为她越为人所注意,将来隐居的可能性就越小。今天是被逼的没办法,慕容恪是开着玩笑说要脱掉衣服打屁股的,不过那人喜怒无常,说话听不出真假,她不敢冒险。本想着惊艳一下别人,给慕容恪挣了脸就算了,哪想到还要出诗集这么可怕。
本能的,她看向阿忘,好像阿忘就是她的主心骨儿似的。正好,阿忘也向她望来,并瞄了一眼慕容恪,虽然暗示的程度很浅,但血浓于水,兄妹两个心有灵犀,石中玉立即明白,上前几步,跪倒尘埃。
“草民回禀太子妃。”石中玉高声道,“其实那诗作并非草民所作。想草民出身低贱,能识得几个字,已经是天大的机缘,哪里会做诗?这些,都是我们裕王殿下平时所作,草民听得多了,记在心里,今天不过随便拿出几首,由众位品评罢了。”
慕容恪没有动,但听得皱起了眉。特别是别人没看到,他却看到了阿忘示意的眼神,心里又恼火又疑惑。
他是故意要石中玉出风头的,一来想激得太子妃加紧动作,毕竟让小人物驳了面子,破坏了计划,以吴氏的心胸来说,是断不能容忍的。二来,他总隐约觉得石中玉会离开他,特意让那小子扬名立万,因为名声大了就再难偷偷离开。
结果,居然被那个马夫轻巧的破了他的想头。这时候,他若说诗不是他做的,石中玉这顿板子就逃不掉。欺瞒太子妃一次就够了,到底还有他顶着,若是两次,那小子就要屁股开花。
“太胆让你做诗,不会就干脆言明,怎可弄巧骗人?”吴氏借机发作,“你家殿下就这么教你做事的吗?”
石中玉低下头,知道慕容恪会保护她,自不用她多嘴。
果然,慕容恪懒洋洋地道,“皇嫂息怒,刚才我说由我的贴身家丁代我‘出诗执笔’,并没有明说一定是由他亲作啊。”
吴氏被慕容恪噎了下,但马上眼珠一转,冷言道,“老七,奴才们不服管,就得好好教育才行,不能回护,不然主不主,仆不仆,成什么体统?你说这三首诗是你的,可能背来?”因为诗作没被慕容恪看过,吴氏才有些一说。
石中玉跪在一边,心中暗松了口气。
幸好啊幸好,刚才她为了显摆,低声把诗作给慕容恪念过一遍,就在甘绍廉夸赞她的书法之时。看来,不得瑟不死团的团员不是白当的,而且关键时刻也有用处。而慕容恪虽然写字有障碍,但头脑却极其聪明,可以划归非正常人,俗称妖孽那一类,所以她并担心慕容恪背不出。
“看来,皇嫂真喜欢臣弟的诗作啊。”慕容恪站了起来。
因是私宴,他没穿正式的冕服,也没戴正式的王冠,更不惧冷,身上只穿着白狐腋的箭袖衫,腰束银蟒带,脚蹬石青色靴子,这么一站起来,在黑夜白雪明月下,分外惹人视线。
他的声音也很好听,只要不是发怒,或者讽刺人,总带着那么股子的感觉,低沉,鼻音略重,柔软中带着醇厚,只听声音的话,很想让人和他恋爱。当然他这个人很恶劣,一旦了解了,就想离他远一点。
而此时,他三首诗词念毕,全场迷醉,金旖晨更是鼓起掌来。
吴氏面色雪白,好歹被雪映着,不仔细注意就看不出来。她今天是想给金氏女看看,她的长天是最佳夫婿的人选,哪想到给他人做了嫁衣裳。
她哪知道,金旖晨赞的不是慕容恪本人,而是那三首诗。她平日里胡闹,但本质上却是个才女。至于目光射到慕容恪身上,其实只是瞄着那个方向,看的是石中玉而已。
“裕王殿下大才”甘绍廉受家庭和教育的影响,本来极为不喜慕容恪平日行事之嚣张跋扈、目无法纪,可此时却为“慕容恪”的诗才所倾倒,上前几步道,“恳请裕王殿下赏赐几首平日里的诗作,找个书局编印成册,供天下士子瞻仰。”说完,还一躬到地。
都到这个份儿上了,慕容恪如果置之不理就太过了。于是他虚抚一把甘绍廉道,“小小拙作,不值得什么。小甘大人抬爱,自与本王的小厮联络即可。”甘绍廉有文职在身,所以人人称他为“小甘大人”。
甘绍廉一听,心花怒放,隔着远远的,当即先向石中玉抱了抱拳,其热情倒把石中玉吓了一跳。但其实也可以理解,她背的诗都是精华啊,可遇不可得的名品,很多人一生也不过做出一两首来,突然由她传世三首,当然惊艳了。
总之,这场赏雪诗会就在某些人觉得分外尽兴,而另某些人觉得特别扫兴之下落幕了。石中玉和慕容恪回到不语轩,心里正盘算着刊印诗集能赚多少钱,慕容恪会不会抽头的事,慕容恪突然问她,“不为难吗?”
她一愣。
“本王说的是诗集。”慕容恪解释。
“如果为难,殿下能收回刚才的话吗?”石中玉想了想,反问。
“不能。本王言出必行,一言九鼎。”
“那不结了?您再问这些还有意思吗?反正,由我殚精竭虑,呕心沥血就是了。顶多,殿下多赏我些名贵补品吧?”
慕容恪眉头一挑,目光在石中玉脸上扫过。
这小子根本没有一点为难的样子,而且就算加上以前送给金旖晨的诗作,也凑不成一本诗集。但她那么胸有成竹,难道真是腹有锦绣?
一个卖身王府的人,一个从江原逃难的人,能写出一笔好字来够稀奇了,还能做出这么多绝句出来,他的这个小家丁可绝不简单哪。
石中玉似乎总是想从他身边跑开,虽然没有实质行动,但他感觉得出来。那么,石中玉就不是某些人安插在他身边的,那么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早说要调查石中玉的身世,却一直耽误到现在没办,现在看来真要抓紧些。还有,这小子为什么总跑西山堂?爱书,还是……
“其实,本王倒爱那最后一首。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他转开念头,轻轻吟颂,“你到过北地吗?描述得很贴切啊。你怎么知道那天气冷到连刀也拔不出来?”
这诗作本身就是千古绝唱,很有感染力,刚才石中玉写这首诗时,又有意讨好,改了几个有关地名风俗的词,虽然句子就不工整了,但却更符合异时空大燕的事实。
“殿下出征时,我担心来着,所以请教过夏公公,这才知道北魏那边的风光和行军打仗的艰辛。”石中玉叹道,“世人只看英雄凯旋,却不知其中的苦楚和凶险。用俗语来说,就是光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我这不是心疼殿下嘛,才写出这首来。”
是啊,外人只见他的外表,只有这小家丁最了解他的不堪和孤零。
慕容恪被石中玉的俚语逗笑了,同时心头只觉得有什么陷了进来,一塌糊涂。而让他无法预料的是,接下来的几天,出现了各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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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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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是过渡章,但仍然很重要,下面几章要出事鸟。
还有,大家有兴趣可以搜一下那几首诗。虽然66不太懂诗,但真的很喜欢看,也真的觉得和红楼梦中的香菱说的一样,有的诗句就如几千斤重的橄榄,越嚼越有滋味。
在这里就不放全诗字句了,怕大家说我灌水凑字。呵呵。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