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對于楚霄帶來的東西,楚霁根據信中的描述早有猜測。可真正看見的時候,他心裏還是不可抑制地湧現出激動。
一筐筐的土豆,個個滾圓,透着可愛。楚霁選了幾顆沒有發芽發綠的做菜,其餘都直接封存進倉庫,準備送到西郊大營去栽種。
裝滿一整車的紅薯,雖然長得是醜了些,但誰沒有被軟糯香甜的烤紅薯誘惑過呢?
讓楚霁頗為驚喜的,是居然還有一車上擺放滿了盆栽的小米椒!原先二哥來信,說是給自己帶了種稀奇的盆景,紅色的果子團團簇擁在一起,既熱鬧又喜氣。有了先前棉花的經驗,楚霁直覺這也是某種別有用處的作物,這才囑咐二哥多帶些過來。
一想到辣文化的代表——火鍋,楚霁只覺得味蕾都在躁動。毛肚、黃喉、鴨腸;肥牛卷、羊排卷、烏雞卷;竹荪、豆皮、響鈴卷兒……怎一個香字了得!
府中的大廚早已備好晚飯應有的食材,楚霁也并不幹涉。他只是要拿這些新食材,再額外添些菜式。
秦縱也被叫進了廚房,楚霁怕他一個小孩子和楚霄相處有代溝,又不好意思說。
楚霁朝着秦縱伸出兩只手臂。秦縱會意,替楚霁将兩個寬大的袖口攏起,再打一個結,方便他接下來的動作。
“多謝阿縱。”楚霁雙手舉起,朝着秦縱晃了晃手腕。這是上次他們倆一起做雙皮奶時培養出的默契。
“今天要做什麽?”秦縱只看了楚霁一眼,便慌忙移開視線,反而是仔細地盯着竈臺,好像那竈臺上有什麽絕世兵法似的。
楚霁想了想,準備做一道排骨燒土豆,讓二哥和秦縱好好感受一番土豆的魅力;再做一盤辣子雞丁,小米椒都有了,怎麽能不做這麽經典的菜式;最後再做一道紅薯糯米餅,秦縱一定喜歡。
首先是排骨燒土豆。排骨是廚子一早就剁好的,但土豆這東西廚子沒見過,自然不敢随便上手處理。
楚霁随手拿了兩個土豆,左右手各一個地塞給了秦縱:“替我削皮,再切成小塊兒。”随後便抓着秦縱的兩個胳膊,将人轉到面朝渣鬥的方向——
那邊兒您請好,擋着我的竈臺啦。
排骨冷水下鍋焯水,放入蔥姜和黃酒去腥。不一會兒,冷水沸騰,排骨的香氣逐漸飄出,鍋中也浮起浮沫。楚霁拿了個勺子,将浮沫撇開,撈出焯好的排骨。
鍋中油熱,再放入瀝幹水的排骨,小火煎至兩面金黃。此時,廚房之中排骨和豬油高溫反應的香氣,已然撲鼻。再放入蔥姜蒜、八角和花椒,翻炒出帶着辛香熱烈的氣味。這八角本是一味藥材,但自從楚霁拿它調味,它便成了楚家廚房裏必備的調味品。
黃豆釀造的醬油早已存世,而蚝油也已被楚霁勉強折騰了出來,味道雖然比不得後世,但在大雍也是難得的鮮香濃郁。放入醬油和生蚝調味,倒入清水,開中火焖煮兩刻鐘。
秦縱手中的土豆也處理完成。要不怎麽說是秦小将軍呢,東郊大營裏一柄銀戟可以舞得翩若驚鴻,在這方寸廚房間,那也是刀工了得。這砧板上的土豆塊,就連大小形狀都幾乎相同。
切好了土豆塊,楚霁覺得不能浪費了秦縱這樣的“人才”,又支使着他去将紅薯洗淨蒸熟、将小米椒切成小段。
秦縱自無不從。
趁着這個功夫,楚霁将已經切成丁的雞腿肉腌制。放兩勺黃酒、兩勺醬油,再加入一小勺鹽抓勻。本應該再加入小半碗澱粉攪拌,使雞肉更加嫩滑,可現如今就連紅薯土豆都才送到楚霁跟前,又哪裏來的澱粉呢?他只得退而求其次,在碗中打個雞蛋,便也稍稍可以代替澱粉的功效了。
此時,排骨已經焖煮完成,揭開鍋蓋,倒入土豆塊,繼續焖煮一刻鐘。
楚霁手腳麻利地另起一竈。油熱後将雞肉下鍋,炸至金黃便撈出。稍稍冷卻後,再用大火複炸一遍,使雞丁獲得外焦裏嫩的口感。鍋中只留少許的油,油熱後加入小米椒、蒜泥和小蔥。一勺醬油下鍋後,便是迅速的翻炒。随着鍋鏟的翻動,一股熱辣的香味霸道地席卷了整個廚房。
完成了辣子雞丁和排骨炖土豆,最後便是秦縱的專屬小甜品了。蒸熟的紅薯已經被秦縱壓成泥狀,加了牛乳,搓成圓潤小巧的小球備用。
楚霁朝着秦縱投去一個滿意的眼神,不愧是他的小崽子,連廚藝都是“一脈相承”。
随後便是将糯米用開水攪拌燙熟,再将其揉成一個白胖胖的糯米團子。這一步和做槐花糕的步驟倒是相似。
一手倒水,一手攪拌,楚霁的動作稱得上賞心悅目。
秦縱站在一旁看着,楚霁那熟悉的動作和認真的側臉,讓他恍惚之間有了一種時光倒轉的錯覺。
在他們認識的第二天,在盛京楚宅的那個小廚房中,楚霁為他做了一盤家鄉的槐花糕。
那時的楚霁,剛剛守了發燒的自己一個晚上,面無血色。可一雙手,卻被滾燙的糯米粉燙出一片刺目的通紅。
自己可真是個混蛋。
“我來吧。”秦縱伸手攔住了楚霁即将和面的動作,“你教我。”
楚霁微微側目,看着少年漆黑的雙眸。那雙鳳眼中天生的淩厲不再,反而含着些楚霁看不懂的情緒。
有些像那日做槐花糕時的模樣,但又有哪裏不同,楚霁說不出……
楚霄站在桌子旁,光是看着桌上菜式的誘人色澤,聞着空氣中他從未聞過的香氣,就已經覺得食指大動,垂涎三尺。
适時,楚霁端着最後出爐的紅薯餅,秦縱則拿着個尚未開封的酒壇。
楚霄見此,只覺得老懷寬慰,這世上再不會有像他這樣清閑享福的人了。
三人一同落座,楚霁親自動手,給二哥盛了滿滿一勺的排骨炖土豆。
楚霄拿起筷子,夾起一塊排骨放入口中。
“嗯,排骨炖的入味,軟爛脫骨。阿霁的手藝還是那麽好。”
楚霄人前風流,又是益州一等一的富貴公子,益州的哪家酒樓不曾留下過楚二少的足跡?可要他說,不帶一點兒私心的那種,這廚藝,還得是自家弟弟,獨占鳌頭。
吃了一塊排骨,他又夾起一塊土豆品嘗。
這軟糯的土豆,吸滿了湯汁,使得他只吃上一塊,便覺得滿口鹹香。更重要的是,這土豆又帶着植物特有的清爽香氣,完美抵消了肉湯帶來的油膩。
楚霄嘴上不說,但吃菜的速度明顯加快。排骨他是不在意的了,實在是這土豆太香,香的他完全顧不上楚二少的形象。雖然他在楚霁面前也不曾有過什麽形象就是了。
秦縱倒是沒向土豆動筷子,而是先嘗了一口紅薯餅。
糯米的清香在口中釋放,紅薯沙沙糯糯的,伴着些牛乳的香氣。幸福的口感讓秦縱不由得揚起唇瓣。
“也都嘗嘗這辣子雞啊,很好吃的。”手藝得到好評,楚霁當然高興。一邊極力推銷着,一邊分別給二人夾了一塊雞丁。
楚霄和秦縱二人原本對那盤看着一片豔紅的菜式敬謝不敏,但楚霁都親自添菜了,他們便将筷子伸向碗中的雞丁。
楚霁緊張地看着他們兩個。考慮到倆人都沒有吃過辣的,所以這道菜楚霁特意控制了辣椒的用量。否則的話,按照經典烹饪方式,應當是在辣椒裏找雞丁才是。
楚霄被這刺激的味道激得瞪大了眼睛。這是什麽奇怪的味道,雞丁吃進嘴裏,居然爆發出一種稱得上驚天動地的氣勢,嘴巴裏像是被燒了一把火。
他反複思量,以什麽樣的方式吐掉,才能讓楚霁不那麽傷心。
可突然之間,這雞丁,越嚼,越覺得美味。麻辣和鮮香在唇齒間迸發,爽口極了。
楚霄剛要感嘆,另一邊卻傳來咳嗽聲。
“咳——”秦縱臉頰與耳尖都透着滴血的紅,單手屈指抵在唇邊,抑制不住地咳嗽。
他剛嘗了一口雞丁,就被那味道刺激得漲紅了臉,喉嚨也随之響應,難受極了。
楚霁一見,連忙站了起來,一手拍着秦縱的後背,一手拿起骨碟:“太辣了,你快吐出來。”他早該想到的,秦縱嗜甜,這辣子雞丁對他來說太難接受了。
誰知,秦縱紅着眼,看向楚霁。随後,喉結滾動,将東西咽了下去。
好好的,這種時候,搞什麽叛逆!楚霁又氣又極,情急之下竟直接将自己的酒盞送到了秦縱唇邊。
秦縱泛着血絲的眼睛掃過酒盞,又直直地看向楚霁。
楚霁不明所以,只是發現秦縱的雙頰與耳垂更紅了。他手腕微動,酒盞離秦縱的唇瓣更近了:“喝口水潤潤,就不那麽難受了。”
秦縱垂下眼,就着楚霁的手,将那一盞葡萄酒喝了下去。
見秦縱不再咳嗽了,楚霁松了一口氣,坐回了位置上。可一低頭,他才發現,剛剛他遞給秦縱的,好像是他的杯子!
楚霁心底湧上來一股莫名的心虛。他悄悄掀起眼皮,先是看看秦縱,嗯,雖然耳垂還有些紅,但已經在淡定地吃紅薯餅了。再看看二哥,也很好,正一門心思地埋頭猛吃着。
他悄悄放下手中的酒杯——應該沒人發現。
一頓飯終于是結束了。楚霄舟車勞頓,到後來便一個哈氣連着一個,楚霁便安排侍從先領着楚霄回去休息了。
楚霄走後,楚霁想起了正事,笑道:“我若是在滄州推廣土豆種植,如何?”
秦縱卻問:“産量如何?”滄州多山地,鹽場旁的鹽堿地亦不能種植糧食。若是這土豆的産量比小麥大米高,确實可以考慮。但若是僅僅為了美味,而産量不豐,對滄州來說就太過奢侈了。
楚霁道:“我瞧着二哥帶來的土豆有些已經發芽了,打算明日去西郊農場将土豆種植下去,看看産量如何。你明日陪我去。”
他知道土豆的高産,但事關民生,只有做過了實驗,才能使人信服。
秦縱卻注意到楚霁所說的“發芽”。有些作物,比如白菜,發芽之後是不能吃的。
于是,他又問道:“土豆發芽之後可以食用嗎?存儲多久便會發芽?”
他看向楚霁的目光中,還帶着不易察覺的探究。楚霁的思想、楚霁的知識,有着超出這個時代的渺遠。
楚霁在心裏默默給秦縱點了個贊。不愧是秦縱,目光長遠,思慮周全,而且還心思細膩!
“我曾在海外的風物志上看到過,說土豆發芽後,便會産生毒素,不能食用。”即使清楚地知道土豆發芽不能吃,楚霁還是重新編了一套說辭。畢竟,他也就是個長在大雍本土的楚家三少爺,只是看的雜書多了些。
果然,他說完之後,秦縱目光中的探究褪去了幾分。
“二哥此次過來,路上花了近兩個月。但用沙子保存的土豆卻極少有發芽或腐爛的,可見至少能保存兩月有餘。”
秦縱點點頭,雖然儲存時間遠不如米面,但只要産量足夠,便能彌補一二。新鮮土豆成熟,便先緊着土豆吃就是了。到時,如何安排兩者種植的比例,楚霁自會有他的安排。
主公命令已下,他只得聽從。況且,在東郊大營這半個月,他躲着楚霁,卻也無時無刻不在思念着楚霁。一日不見,如隔三秋。這半月,竟好似倥偬半生。
秦縱正準備告退,楚霁卻好像是想起了什麽似的,問道:“阿縱,你今日怎麽還沒醉?”聲音似乎比往日更輕柔,笑容也更加動人。
秦縱暗道不好。他故作鎮定,愣愣地看了楚霁一眼,随後将頭埋在楚霁的肩窩,眼睛一閉:“楚楚,我醉了。”
叫出這個稱呼的瞬間,秦縱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比過往十數年都要強烈。
“楚楚?”楚霁看着又裝醉的少年。自己的小崽子,只好寵着了,“楚楚,便楚楚吧。”
原書中,如濁世豔陽的男主,未來的戰神皇帝,已然叫了自己那麽多聲“主公”。本就是他搶了秦縱的,他願意怎麽叫,就怎麽叫吧。
更何況,這個稱呼,的确聽着更親昵些。他無法否認自己在聽見這二字時內心的歡喜,隐秘而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