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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24章
    第324章

    他想要方子晨喜歡,他想要的是不摻雜任何或可憐,或贖罪,或內疚的感情,他想要的,是方子晨完整的,純粹的,傾注全身心的不留餘地的喜歡。

    可後來乖仔被河慧慧辱罵,他在桌上問什麽是野種這句話時,趙哥兒有過一瞬間的沖動,他想把一切和盤托出,可跟方子晨呆得越久,他越是清楚他的為人。

    方子晨本性是好的,不招惹他的時候,他跟誰都能好好的相處,他出身高貴,可他從未輕視過任何人,他知理明理,人潑他冷水,他會燒開了再潑回去,但他始終把握着一個度。

    當初馬老三讓人攔他,他回擊了,明明馬老三那樣的人死不足惜,但在聽到乖仔說馬老三躺板板了的時候,他第一反應,是恐懼。

    他知道他可以回擊,但絕不能鬧出人命,這是原則,也是底線。

    他被教導得很好,從來都沒有犯過錯。

    趙哥兒對乖仔抱有愧疚,他知道那種感受,那是最折磨人的東西,特別是對懷揣着負罪感的人。

    如果方子晨對自己有感情,對乖仔有憐惜,哪怕只有微不足道的一點點,那他知道了真相,定是要承受巨大的痛苦。

    他最初想把方子晨留下來,是有那麽點喜歡他的,但喜歡向來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數值,它可遞增也可遞減。

    他跟方子晨呆的越久,對他的喜歡便與日俱增,每天都會多一點點,多一點點,再多一點點。

    如果說喜歡一個人的極致便是可以為他去死,那趙哥兒毫無疑問的,也可以無條件的為了方子晨去死。

    他那麽的喜歡他,那麽愛他,方子晨熬個油被濺到,只是燙紅了皮,他都能心疼一宿睡不着,他怎麽舍得方子晨同他陷在愧疚和自責中?

    他知道那種感受,他被那種愧疚感折磨過,沒有比他更清楚,那是一種呼吸都會伴着疼痛,讓人苦不堪言的難受,他怎麽舍得讓方子晨經歷這些?

    “我知道瞞下這件事對不起兒子,我當時想着,只要我們離開村裏,沒人知道他的身世,就不會再有人罵他是野種了,他還小,以後都能忘記,你待他同親生的兒子也沒有任何差別,我就想着滿下來了。”

    趙哥兒哽咽着,又去拉方子晨有些冰冷的顫抖着的手:“而且我知道,如果當初一見面,我就告訴你的話,你不一定會留下來,你可能會再次抛棄我,對嗎?”

    趙哥兒的話,每一句每一字,都像一巴掌一樣,扇得他啞口無言。方子晨撤回手,他似乎痛苦得腰都直不起來,彎下身蜷縮起來用手撐着腦袋。

    他眼淚又再一次掉了下來,他一下下敲打着自己的腦袋,被悔恨的情緒拉扯着。

    原來,人難受到極致,心髒會有炸裂般的疼痛。

    “夫君······”趙哥兒想拉他起來,方子晨卻捂住了臉,将臉埋在手掌間,低沉撕裂的哭聲從指縫間流淌而出。

    面對趙哥兒的質問,他回答不出一句‘你小看誰’、‘不會’這樣的帶着肯定的話,因為他無法确定。

    趙哥兒比他自己還要了解他。

    十八歲的少年,他們沖動,天真、爛漫,以自我為中心,覺得自己可上天入地又無所不能,他們裝得很拽,說着很牛逼的話,但其實說來,他們也只是沒遭受過風雨侵襲的花朵,他們無憂無慮的待在溫室裏,受着呵護長大,真遇上了事,也許又會比誰都怯懦。

    這個年紀的,他們并不能很好的闡釋‘責任’這兩個字,也不能很好的挑起來。

    溫室裏的花朵渴望着外面的世界,但當保護罩一打開,迎面吹來微風時,它們能迎風招展,甚至在适應後,逆風生長。

    但如果驟然吹來的是一陣帶着毀滅性的強風時,大多便都會被吹斷嫩綠的枝體。

    尋常人若是見了鬼,第一反應會是逃,但方子晨自認正直,渾身正義,見了鬼還想沖上去,打他個魂飛魄散,他覺得自己是個五好的青年,從不作奸犯科,甚至小事兒都不曾犯過,他也不與那些對人品頭論足、指指點點的男生一樣,他鄙視那樣的人,可如今,他才驟然知道,他其實比他們都不如。

    他是個強/奸犯。

    他不是純粹的,他卑微肮髒。

    他以前以為自己是趙哥兒的救贖,可實際上,他卻是個該吃槍子的強/奸犯,他不是趙哥兒的救贖,是他把本就過得很艱難的趙哥兒,再次推入了深淵。

    他沒有犯過錯。

    可是一錯,便整了個最大的,他幾乎是難以接受,甚至要崩潰。

    一般過失殺人,反應過來後,有些會一不做二不休,毀屍滅跡。

    有些會自首。

    有些呢?他們可能接受不了,無法忍受,會慌蹿的逃離。

    強/奸同殺人沒有任何的區別,都是該剝皮抽骨砍頭的大罪。

    如果當初趙哥兒說了?那時尚未很成熟的他,沒受過風雨侵襲的他,被保護得很好的他,會怎麽做?會不會接受不了,無法面對趙哥兒和乖仔,選擇逃離?

    他知道他做的事兒後,他還能直視趙哥兒和乖仔嗎?還能用平常的心态,去對待他們嗎?

    乖仔再叫他父親,還能再喊到他心坎上嗎?也許不會,他的那一聲聲父親,更像在提醒他自己——他究竟做過些什麽,那聲父親,更像是他犯罪的證據。

    趙哥兒當時那麽小,他卻誘哄他,同他發生了關系,趙哥兒問他,能不能帶他走,他說能,可最後,他卻把趙哥兒留了下來,讓他一個人,趙哥兒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他卻留下他一個人······

    在去找小風的時候,他一度覺得山洞前的那顆老樹很熟悉,因為他曾扶過,他夢不清那人全貌,只看清他一雙眼睛,那是因為他在趙哥兒清明的眼裏看見過,而同他耳鬓厮磨的趙哥兒,他沒記得分毫,是因為······他至始至終壓根就沒敢‘看’過他。

    他見到趙哥兒那身打扮的時候,是怔愣的,他以為是在做夢,他身體難受得想讓他撲過去,将他撕咬啃嗜,但大概是那年的法制頻道看多了,又或者大概是爺爺奶奶的教導太過深入人心,即使他覺得這是個夢,他都不該做出一些違背道德和法治的事兒。

    人與野獸最大的差別,就是人會思考,會克制自己的本能。

    他極力的克制體內那股洶湧的沖動,揮手叫趙哥兒走。

    趙哥兒卻沒有離開,迎着他走了過來······趙哥兒垂着頭,他膚色很黑,衣裳破爛寬大,腰間束着粗帶,顯得他的身體很瘦,腰細的好像一握就斷······

    當意識到自己關注的點時,方子晨就像遭了一記重拳,他竟然對着一個男人浮想聯翩,他強烈的,控制不住的想做些什麽。

    這藥有點厲害啊!

    藥效越來越猛,他的自控力也并沒有他想象的那麽好,這藥上頭得緊,他想跑,卻又挪不動步,這是個夢······在趙哥兒從山洞出來的時候,他撲過去了。

    人和野獸,好像也沒多大的差別,野獸變不了人,但人卻可以變成野獸。

    法律可以約束和規範人們的行為,卻栓不住人性。

    欲望叫嚣得厲害,方子晨頭腦幾乎一片混沌,僅存的一絲理智,清楚的告訴他,他對不起這個人,哪怕這只是個夢,因為感到對不起,他全程都在‘躲避’着趙哥兒,不敢去瞧他。

    他不能因為不記得了,就意味着這件事沒有發生。

    一個失貞的哥兒在這個時代活得該有多艱難?他需要承受怎樣的流言蜚語和指指點點?

    污言穢語,其實毒過利刃。

    回想趙哥兒同他述說的過往,以前聽着,便像被利刃剜了心一樣,一刀一刀,讓他每一個呼吸都帶着強烈到無法忍受的心痛。

    如今再去想那些話,他疼得整個身子都麻木了,連哭聲都撕裂崩壞。他從來都不知道,有些情緒,竟能要人命。

    趙哥兒當初是怎樣的滿懷希望的對着他說出那些話,可是,他又再次讓他陷入了深淵裏。

    他那時候該有多失望?

    十六歲的趙哥兒,因為常年勞作和營養不良,他個子雖高,但卻瘦得肋骨根根分明。

    他大着肚子佝偻着背蹲在竈臺旁煮飯,最需要呵護的時候,他還得頂着熾熱到光是看一眼,就讓人覺得熱得發狂的日頭一個人上山砍柴,下地勞作,還是要像陀螺一樣,轉個不停。

    為了孩子生出來不餓肚子,他白天幹完了活兒,夜裏大家都躺床上歇息的時候,他還要摸着黑去人家地裏找南瓜,他站得累了,便跪在地上,掰着草叢,翻着玉米杆,仔細的一寸寸的尋找着,摸索着,找完一塊地都找不見一個南瓜的時候,他會垂頭喪氣,看一眼天色,覺得還有時間,便抹了把汗,再去往下一塊地。

    村裏人都窮,吃得自然看得緊,誰家哪塊地種了南瓜,趙哥兒都清楚,有時找了一夜,跪得膝蓋骨都磨了皮,雙手被割得斑駁,也許都找不到一個南瓜。

    偶爾找到那麽一兩個被遺漏的,或者被老鼠啃了,壞了小半的人家沒摘回去的南瓜,他便像小孩子得了玩具一樣,高興得找不着北。

    他懷孕了,他該休息的,可是······這時候的自己,在哪裏?

    他早産了,躺在簡陋狹窄的柴房裏,咬着棍子,肚子一直疼,孩子卻遲遲不出來,害怕、恐慌到無以複加最需要陪伴的時候,自己在哪裏?

    他剛生産完,身子不便,出不了門,連着餓了兩天,寒冬臘月裏只能抱着孩子哭的時候,自己又在哪裏?

    他自己照顧年幼的孩子,為着給孩子賺藥錢,姿态卑微的挨家挨戶找活兒做時,自己在哪裏?

    有些事情,在現在看來不過如此,但在當時,趙哥兒應該是一分一秒熬過來的。

    他無法去想象,也不敢去想象,只接觸冰山一角,都讓他痛苦到窒息,他不敢去深想,太要命了,實在是太要命了。

    他對趙哥兒有愧疚。

    那對兒子呢?

    他三歲前,不知道雞肉是個什麽味,他曾被村裏的孩子壓在□□當馬騎,被馬老大摁在水缸裏,苦苦掙紮求饒,溺水的滋味那麽難受,若是沒被人發現,他可能就已經不在了,他也經常被馬老二打得像狗一樣蜷縮起來,疼得他呼吸不暢,等馬老二走狗,他才搖搖晃晃跑去找趙哥兒。

    他經常被孩子們罵野種,經常跟着趙哥兒滿山的竄,經常為了找不到野菜而苦惱。

    野菜是個什麽東西?

    若是沒吃過,方子晨都不會有那麽深刻的理解。

    他長大後,再沒吃過墊盤的生菜,他什麽山珍海味兒都吃過,只要他說想吃,什麽東西兒,他爸媽都會想方設法的給他弄來,那些野菜,擱現代喂豬都嫌寒碜,還要摻兩碗玉米面,可是······他的兒子,在最該無憂無慮的年紀裏,每天卻為了挖野菜填飽肚子而滿山遍野的跑,他的手,那麽小,握起拳頭來都不足雞蛋大,卻早早的布滿風霜,他會為了挖到足夠吃的野菜而高興,有時候又會因為挖得不夠多而難過。

    那野菜明明那麽難吃,難吃到哪怕已經過去三年了他都忘不了,可那卻是他和趙哥兒唯一的口糧。

    他們靠着那些野菜茍且。

    他同趙哥兒即使是在大夏,在小河村這個貧瘠的地方,依舊活在最底層 ,做着最苦最累最髒的活兒,卻又吃着最差的東西,然後,瘦得沒個人樣。

    他不該承受這些的。

    他明明是他的兒子,卻曾同着趙哥兒一起,兩手撐在地上,卑微的朝他下跪,朝他磕頭,朝他哀求,奶呼呼的說‘求求你’。

    他明明是他的兒子啊!

    他也明明才三歲,明明還那麽小,那麽瘦,矮呼呼的,都不到他膝蓋高,可世間所有的苦難,他卻似乎都承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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