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 帮了小混蛋和李奎勇一把
“长利,你带着你妹妹秀兰快点跑,
我们打不过他们,我拦着他们!”
这个小男孩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虽然身材魁梧,
但如何是这些十几个大孩子的对手?
没两下就被对方打趴下了,
另外一个叫长利的只让自己的妹妹跑路,
他却不肯丢下自己的小伙伴独自逃生。
江浩看到对方危险,马上冲到人群堆里,
将那些小男孩一个个全部扔出去,叠成罗汉。
“你们是什么人,十几个那么大的人了,
居然欺负两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
怎么那么的不要脸啊?还像个男人吗?”
江浩对这些人怒斥道。
然后转过头来对众女说道:
“你们看着这些人,不要让他们跑了,问明白他们是谁!”
有于莉、海棠和晓白三个人在,
这些叠罗汉的大男孩就是想跑都难。
京茹和骆玉珠修炼时间尚短,
对上三五个不成问题,多了就不行了。
江浩看着倒在地上那个,脸上青肿,
眼眶红肿,嘴角都流血了。
不过大伤还没有,另一个叫做长利的稍微还好些,
江浩看着他好像也是个小练家子的模样。
080秦京茹和骆玉珠带着田润叶去安慰那个叫秀兰的小女孩去了。
小女孩大概只有十岁左右的样子,面黄肌瘦的。
江浩问倒在地上的小男孩道:
“小弟弟,你身上除痛之外,有没有什么问题?”
小男孩开口道:“大哥哥,我叫李奎勇,我没事!我可以坚持的!”
李奎勇?长利?秀兰?这名字不就和晓白一起剧本的配角吗?
江浩看着那满身是伤,但仍然一脸倔强的男孩子道:
“你叫什么名字?”
“多谢大哥哥帮忙,我叫周长利,那个是我妹妹名字叫周秀兰!”
小男孩回答道。
江浩心中一震,果然这个就是小混蛋和他的兄弟!
不过这时候小混蛋并没有和钟跃民这些人对上,即使现在对上了,
小混蛋恐怕远远不是对手了,现在这帮大院子弟,除了黎援朝外,
个个都不是普通孩子了,就连普通的兵王,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江浩继续问道:“他们为什么打你们?”
周长利愤愤地说道:
“这些人都是一些工厂的LD孩子,
整天就会欺负我们这些筒子楼的孩子,
刚才我妹妹拿了别人送给她的三颗大白兔乃糖,她舍不得吃,
想带回家给家里的弟弟吃,没想到这些人居然过来调戏我妹妹,
还把她的糖给抢了。我跟他们理论,他们不肯给,
所以我们两个要去抢回来,我不能让我妹妹被欺负!”
江浩点头道:“情况我知道了,你现在想怎么处理,我给你两个建议,第一个建议是让对方赔钱,并且赔礼道歉;第二个建议是报巡捕,
同样应该是要赔钱和赔礼道歉,至于处不处理他们就要看巡捕了!”
周长利倔强地说道:“我要报复回来,他们欺负我的兄弟!”
江浩微微摇头道:“长利,你可以报复,但是这样不好,你都说了,他们是工厂干部子弟,他们有关系,而且人多势重,这样会很吃亏的。而且你兄弟受伤了,需要去医院,去医院是需要钱的,
你们家庭不富裕,如果你报复他们,如果家里不知道还好,
知道了,你爸爸妈妈和妹妹怎么办?报复也是需要实力和计谋的!
我建议是报到巡捕吧!如果他们父母出面的话,我来帮你们!”
周长利想了下,放弃了报复的想法,他现在才十二岁左右,
能力还不足:“那我就报巡捕吧!”
李奎勇也同意周长利的处置决定。
江浩对于莉和周晓白说道:“你们两个去一下附近的巡捕房,
晓白!如果对方不搭理的话,你亮一下你的身份!”
还好她们两个算是比较顺利,半个小时后,巡捕们走了过来了,
十几个大点男孩开始对巡捕哭诉控告江浩欺负他们。
一个领头的探长走过来严肃地问道:
“你们到底怎么回事,是谁报的警?”
江浩站了出来回答道:“是我让她们两个去报的警,
具体怎么回事,周长利,你和探长说一下!”
周长利把事情经过先后说了一遍,
探长又把周长利的妹妹也询问了一遍,
然后调查了周边的一些人,证实了十几个男孩在撒谎,泼脏水。
探长严肃地说道:
“把这些人都给我带回去!分开询问,并且通知他们的家长过来一趟。”
转过头来地江浩和周长利说道:
“你们和我回去录下口供,还有你们想怎么处理?”
周长利和李奎勇看着江浩道:
“是这个大哥哥救了我,我听这个大哥哥的!”
江浩也爽快地说道:“既然他们授权给我了,那我的要求很简单,
首先是赔礼道歉,要他们家长出面;
第二,巡捕房该怎么处理的就怎么处理,我不希望徇私,
我家老爷子和刚才去报案的小姑娘爸爸都不是普通人,
我们会跟踪此案的;
第三,对方必须要赔偿周长利和李奎勇的治疗费、营养费、
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还有小女孩的精神损失费、乃糖。”
那探长脸都黑了:“周长利和李奎勇都是小孩子,哪里来的误工费?还有什么是精神损失费?我们怎么没听过?”
江浩解释道:“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两个都是家里的长子,长子要干活赚钱,带弟弟妹妹的,这位探长你们认可不?”
探长点了点头,他也知道这是事实!
江浩双手一摊道:“那不就结了,他们平时带弟弟妹妹或者干活赚钱,虽然不是在上班,但也是在赚钱啊?对不对?如果没他们带弟弟妹妹的话,家里父母不放心,不得花钱找人看孩子啊?
至于去外面捡垃圾或者帮人赚钱那更不用说了!”
探长勉强点头认可了:“那精神损失费呢?”
“所谓的精神损失呢就是精神痛苦由于侵害人名的身体而造成的生理损害。
当侵权行为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时,
给权利主体以生理上的损害,并使其在精神上产生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