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月半仙聪明,才猜三次就猜对了。”
“……”
连月眉毛竖了起来,政府都是吃屎的吗?竟然在同一个地方失踪五百个人。
又听张超说道:“我来的时候他们又派了一百个武警进去,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连月:“……”
这时张超的电话响了起来,张超赶紧接了起来,才说了几句这表情就惊讶了起来,扭头看向连月。
连月听到了,却当作没有听到,头扭到一边去。
“哎呦,我的月半仙哎,姑奶奶哎,这次的事儿可大了,你要是不出马,估计真没人能行了。”张超这次的表情可真诚多了,甚至有些严肃。
只是连月不吃他这一套,说道:“别人的死活干我啥事?我都活不成了,还能管到别人去?”
张超道:“姑奶奶哎,你不能收了饭卡不办事啊!”
连月道:“一张饭卡太单薄,你要是能给我找一张长期饭票,那别说是一单生意了,就是十单生意我也给你做。”
张超闻言抽搐,下意识退后了一步,自觉离连月远了一点,吞了吞口水,这才小心亦亦地说道:“我说月半仙啊,虽然你长得美若天仙,比那谁来着……哦,那美女叫西施是吧,比那西施还要美丽。可你这某种能量的气场实在太强大了点,像你这种气场那么强大的美女,一般人还真是无法消受啊不是?而且你还这么年轻,这种事情慢慢来,咱不能太急是……是不是?”
连月笑眯眯地勾了勾手指:“你过来!”
张超反射性后退几步,双手护胸,一脸防备地看着连月:“你,你别逼我,我不会就犯的!”
连月一顿,再次勾手:“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真的!”
张超又再退后,防备地看着窗口,这月半仙打人可是相当的狠的!
咻!啪!
不料一只破鞋子飞了出来,一下就将张超砸了个倒仰四脚朝天摔倒在地,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脸上多了个鞋印。
果然是够狠的,光一鞋子就这样了!
张超正琢磨着要怎么对付,耳边传来连月那轻飘飘的话语:“这单生意本大仙接了,要是这饭卡我用不好,以后我天天跑你家吃饭去!”话音刚落,破窗户就被‘砰’地一声关上。
张超小心朝里面看了一眼,可这毕竟是晚上,就算月光挺足的,远远地也看得不太清楚,又想了想,小心将鞋子捡起来,从破窗子塞了进去,之后摸着脸朝山下走去。
山脚下还有人在等着,见到张超下来,赶紧问了一下情况。
听到张超说连月答应了,顿时就放心下来。
传说澹台一族之人是天生的驱魔人,只可惜都是短命的,到了这一代就只有这么一个小姑娘。要不是没有办法,也不会来找这么一个小姑娘,希望这小姑娘管点用,起码得弄清楚那片山脉是怎么个回事。
夜里,连月又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个老太婆,整天抱着颗蛋,后来这颗蛋上破了,自己这个老太婆死了,然后……蛋疯了。
还真是扯蛋!
这个梦没啥稀奇的,因为连月不是第一次做,只是这一次场景分外清晰。
醒过来之后的连月一阵沉默,觉得自己这一次去接活儿很可能会有危险,说不准还会丧命,不免就有些犹豫。这人想死太容易,想要活着却很艰难,连月可不想死。哪怕生活虐她千遍万遍,她也仍旧没想过去死,并且非得争一口气,要让自己活得更好一些。
这是想证明点啥?
连月自己都有些茫然,不自觉地就下了山,朝秦芳家走了去。
秦芳后嫁的男人姓赵,叫赵国良,是个老实的坡脚汉子。俩人婚后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不过才六岁,两个女儿一个十岁一个八岁。因为生了两个女儿才生的儿子,还被罚了不少钱,本就不待见秦芳的婆婆更加不待见秦芳,又或者是本来就不待见赵爱国这坡脚大儿子,早早地就把赵国良给分了出去。
坡脚的赵国良出去干活没人要,只能在家里种点田地,加上腿又有问题,这一家五口日子过得并不好。可尽管再不好,每次秦芳去给连月送钱赵国良都没有说什么,默认了秦芳这行为。
也正因为如此,连月虽然时常与秦芳吵架,见到继父与弟弟妹妹也是骂骂咧咧地,心里头却没有多少怨气,反而希望他们能过得好一点。
有时候连月也会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所以继父家里才会那么穷。
这一次去接活儿,很有可能会回不来,在离开之前连月想要好好看看这些人。想着自己是不是该跟张超敲诈一笔钱,要是自己回不来,这笔钱正好给秦芳他们花使。要是自己回得来那就算了,受自己的影响,只要自己还活着,他们估计享受不到那个福。
到了秦芳家里的时候,秦芳与赵国良下地干活去了,大女赵丽花与二女儿赵丽芸上学去了,家里就只有赵金宝在。
连月站在篱笆墙外看了看,并没有进去,看了一会儿就转身离开了。
等到秦芳回来的时候,有人告诉秦芳连月来过,秦芳还以为连月又把钱给弄丢了,一边骂骂咧咧地,一边还跟赵国良说了一下,又拿了二十块钱出门,打算给连月送去。
不料到了连月那里的时候没找到连月,只打到连月留下来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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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说连月要去一趟北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秦芳拿着信回了家。
晚上秦芳翻来覆去睡不着,与赵国良说起了这事,赵国良就问秦芳要不要他去帮忙把连月给找回来。
一想到去北城要花上不少钱,秦芳就翻了个白眼,说什么也不管这事了。
赵国良见秦芳不乐意,想了想也就算了。
连月这孩子也十八岁了,想来能照顾好自己,应该不用太担心。
那据说能照顾好自己的人,现在的感觉一点都不好,身为驱魔传人的连月既爱美又保守,美了美了之后就开始闹腾了。
“连衣裙、手提包、高跟鞋……卧槽,张超你脑子有屎吧?你让姐穿成这个样子,是让姐来这里观光的不成?”下了飞机,住进宾馆后,连月将手提包朝张超砸了过去,又脱了高跟鞋砸过去。
张超先是接住包,后又用包挡住高跟鞋,一脸讪讪地赔笑:“你不是说好不容易来到这人杰地灵的北城,一定要以最漂亮的形象进入北城吗?我瞧你打扮成这样挺好看的,现在的年轻姑娘,不都喜欢这样吗?”
连月呵呵哒,皮笑肉不笑:“所谓的美就是要穿高跟鞋,要提着个中看不中用的袋子?还是穿了这么一身省布料连衣短裙?什么时候这个世界的审美观变得这么肤浅了?”
张超心底下嘀咕,不是这个世界的审美观太过肤浅,而是你的思想太过保守落后,瞧人家满大街上的,不都是穿成这样么?
可现在这位是爷,只好好供着,要不然这生意可就泡汤了。
“那你想要什么样的衣服?”张超只好问道。
连月想了想,说道:“来两套美美的道袍,来两双舒适的老北布鞋,得绣了花那种,再来一个大点的实用点的挎包!”
扑通!
张超倒地不起,实在是服了连月,并且是万分佩服。
正欲从地上爬起来,又听连月说道:“道必须是特制的,内兜能装下百样东西,打开就能拿出,就如我那旧道袍一般,懂不?”
“行,我就这去给你订做去,不过在回来之前你……”
“滚,立马给姐买衣服去,再让姐穿这样的衣服,我打得你妈都不认你。”
“……好吧,我这就去给你买!”
“快滚!”
张超再次外出,给连月买了一套太极练功服回来,连月这才一脸嫌弃地将张超撵出去,然后把衣服给换上了。只是换上衣服后的连月嘴角都翘起来,显然对这套衣服十分满意。
其实之前的连衣裙连月也挺喜欢的,要不然也不会穿上,只是干活的时候实在不适合穿那样的裙子。
都忘记多久没穿新衣服了,这一次新衣服上身,连月对着镜子看了又看。
一刻也没舍得离开镜子,这一照就是好久。
门外等了许久的张超实在等不急了,不由得催促了起来:“我说月半仙姑奶奶哎,衣服换好了没有?换好了咱是不是得去那工地看一下了?”
连月的好心情瞬间就没了,臭着一张脸出了门:“行了,赶紧走吧!”
距离这里不远的郊区,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因为前面就是城镇,交通倒是挺方便的。不过因着不是市区,又没有占着民房,这一片地方倒是挺便宜的,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被蓝天大学给挑中了。
可谁曾想,只是挖个小山包就挖出问题来了,小山包轰然倒塌,一股黑雾从里面喷出,就如触动了什么机关一样,将就近的一个小村子,连同其后面的山脉尽数包裹在里面,覆盖地有三百多里地。
从天空中往下看,看不到黑雾里面的东西,而不管是人与物,只要进去这黑雾里面,都会诡异消失掉。
表面上是已经消失了五百多个人,事实上失踪人数远非如此。
连月由张超带领着,坐出租车到了郊区这里,在距离黑雾还有一里地的时候,出租车司机怎么也不肯再往前驶了。最后连月与张超是走着过来的,走到距离黑雾有一百米的时候,被警戒线给挡在了外面。
看着这片黑雾笼罩的地方,连月无端地感觉到熟悉,那种感觉就好像自己曾经来过这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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