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菲原没把这事儿当做一回事儿,哪知那婆子去了不久后,竟带着她家的夫人亲自来谢她。
那位夫人很年轻,模样也很俊俏,见到采菲后,竟拿出了一只儿水头极好的翡翠镯子来酬谢她,采菲不是那种图小的人,说什么都不肯收下,那位夫人见她执意不收,又听说这家布庄是她家里的买卖,便买了好几匹缎子回去,还跟她约好了,以后常来找她说话......
这件事说起来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儿,但采薇还是觉得有点儿不放心,便嘱咐她说:“你与那夫人往来倒没什么的,只是不可以随便跟她离开铺子,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她是个心中藏奸的,咱们后悔都来不及了......”
经过一晚上的训练,采薇好歹有点儿进步了,虽然还绣不出什么花样来,但至少能缝出匀称的针脚了,采薇本也没打算一口吃个胖子,能缝出匀称的针脚她已经很满意了,跟采菲道过晚安,她悄悄的回了自己的房间。
天色已经很晚,京城中大半儿的百姓都已经睡下了。采薇打开了窗子,望着窗外的柔和月光,自然的想到了那个身在岭北的男人。
他本可以和其他的皇子一样,在这怡人的夜晚游园赏月,或者在自己的府中与好友把酒言欢,在京中,有很多丰富多彩的生活等着他的享受,而他却为了她,脱去锦袍,换上战甲,去了岭北的荒蛮之地,和那群野蛮的蒙奴人拼死厮杀,在这花好月圆的夜晚,他只能在寥寂的草原中空对明月,或者是正在月光下独品孤单。
采薇的心温柔的疼了一下,转身取出纸笔,匆匆写了一封信,唤出鹦哥,让它连夜把信送到岭北去,而她自己,满腹柔肠,千回百转,辗转到了半夜,才渐渐的睡下......
鹦哥是在天亮时才飞到岭北的。
南宫逸见到它时,正在外面的草地上和大家一起吃早餐,他在来岭北的路上筹集到的粮食已经吃得光了,如今吃的,都是锦贵妃的人送来的捂坏了的粮食,虽然是细粮,却带着一股子霉味儿,兵士们虽然嘴上不说,但从逐渐下降的饭量来看,大家对军中的伙食都已经极度的不满了。
南宫逸早就派人去了京中向皇上汇报此事,如今人已经快到京中了,而他为了稳定军心,每日吃饭,都和将士们同吃,即便是带着霉味的馒头饼子,他也津津有味的咽下。
将士们见秦王殿下都吃了,自己也不好太过挑剔,只好硬着头皮将那些带着霉味的馒头噎下。
见到鹦哥,南宫逸自然欢喜,轻轻的将它捧在手中,那它腿上的那封信取出来,带着信回军帐中去了。
鹦哥飞了一夜,早就精疲力尽、饥肠辘辘了,所以,见到男人案子上简陋的馒头和汤时,便饥不择食的去吃。
“嘎,呸呸呸......”
它嫌弃的吐出嘴里的馒头,嘎嘎嘎的乱叫着:“主人,主人,这个人给我吃发霉的馒头!”
采薇听到它的声音,惊道:“你确定你吃下的是发霉的馒头吗?”
“千真万确,嘎嘎,恶心死了,坏人!坏人!”
采薇的心抽搐了一下,又说:“你去看看别的人,吃的是不是跟他的一样?”
鹦哥飞了起来,在军营的上空飞了一圈,明确的回答:“都是一样的,都是发霉的馒头!”
采薇闭了眼,缓缓道:“我知道了,你不用回来了,留在那里就好,我明天一早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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