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陈公子吧?果然生得气宇轩昂,英武不凡,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啊。”
穿过宽阔的中堂,走过精巧的回廊,就见罗征身着锦袍,已经等待多时。
看到陈轩,笑眯眯的主动打招呼。
“你就是乞丐城的城主吧?看你这身材,这肚子,这乞丐城的名头,便实至名归啊。”
“我能做乞丐,还是脱了你的福,来来,必须抱一个。”
这话,怎么听这这么不对味呢?
正无语间,却见陈轩哈哈一笑,忽然伸出手,给了罗征一个大.大的熊抱。
“姓陈的,你……”
王富贵大骇,完全没想到,陈轩竟这般大胆,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
当然,最为震惊的,还要数罗征。
作为乞丐城的城主,说他是乞丐城的天,也不为过。
谁见了她,不是恭恭敬敬,诚惶诚恐?
可这小乞丐,居然……
虽然陈轩身上并没有臭味,穿着也还得体,可内心的鄙夷,却让罗征浑身不舒服,差点当场吐出来了。
想把陈轩推开,却发现陈轩抱得很紧,废了好大力气,才挣脱开来。
心里怒火升腾,杀意惊天。
可想那戒指,还是生生忍了下来,强
挤出一丝笑容。
“陈公子太客气了,本城主略备薄酒,公子入座。”
“还有席吃?好好好,我最喜欢吃席了,城主大人还真是爱民如子啊。”
陈轩哈哈一笑,很是自来熟,都不管罗征,直接进了大堂。
二话不说,一屁股坐在了主位上。
“哇,这么多好吃的,我这辈子,都没见过啊,城主大人,你实在太客气了。”
陈轩垂涎欲滴,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口水流了一地。
扯下一块鸡腿,放在嘴里就大啃特啃。
“陈轩,你……”
王富贵气得直咬牙,这小乞丐,也太拿自己当回事了吧?
坐主位就算了,主人还没落座呢,你就上手了?
我特么……
“罢了!”
罗征眼里杀机一闪而过,摆了摆手,带着王富贵落座。
倒了三杯酒,一杯送到陈轩面前,率先举起酒杯。
“王公子,久闻大名,来,我敬你一杯。”
城主敬酒,那可是多么大的荣耀,连王富贵,都没这个面子。
可陈轩一手啃着鸡腿,另一手举着烤乳猪,连看都没看一眼。
“没见我忙着呢嘛,这酒哪有鸡腿和烤乳猪好吃,
不喝不喝……”
罗征整个人僵住,举着酒杯的手,伸着不是,缩回来更不是,仿佛被人当众拍了一巴掌。
他已经很久,没感受过这种被打脸的感觉了。
“陈轩,城主大人敬酒,那是你的福气,你别给脸不要脸。”
王富贵咬着牙,已经在极力控制,谁知,竟糟了陈轩一顿白眼。
“你请小爷来,是吃席的,又没说要喝酒,我为什么要喝?”
“我……”
王富贵又气又愤,可偏偏,却找不出话语来反驳。
罗征淡笑两声,把酒杯放下,道:“既然陈公子不喝,那就不喝吧!”
“听我这小舅子说,陈公子乃是人中龙凤,不知祖籍何处,家中可还有亲人?能培养出这等人杰,令尊令堂应该也不是泛泛之辈吧?”
闻言,陈轩依旧在大吃特吃,仿佛没有任何反应。
可心里,却冷笑几声。
果然,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两个家伙莫不是看到戒指上的字,觉得我大有来头,想试探我的身份?
也好,既然来都来了,那小爷就陪你们耍耍!
想到这,陈轩把鸡骨头一扔,笑着摇头道:“城主大人过奖了,我就一小乞丐,天当爹,地当娘,走南闯北惯了,家
人什么的,早就忘了。”
“而且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英雄不问出处,流氓不问岁数,城主大人当我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也未尝不可。”
闻言,罗征眼睛一眯,表情微变。
显然,陈轩的回答,出乎意料。
看似回答了,可实际上,跟没说差不多。
王富贵不甘心,问道:“陈公子,听你的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而且,是最近才到城里的吧?莫不是从别处逃荒来的?”
闻言,陈轩笑了笑:“这一点,你还真就说对了,前几日,本公子静极思动,干脆往河里一躺,顺着水流而去,漂到哪算哪。”
“整整漂了三天三夜,就飘到这乞丐城来了,还真是缘分啊。”
听他说完,罗征和王富贵都不禁嗤之以鼻。
顺着水流漂三三天三夜,你还能活到现在?
就算要胡编乱造,也好歹靠谱一些吧?
要是陈轩能听到他们的心声,一定会大呼冤枉。
天地良心,我说的可是真话啊。
眼看套不出话头,罗征右手一挥,奴仆当即恭恭敬敬的捧来一物,正是那没戒指。
“听说,这戒指,是陈公子手中所得?”
“本城主对它非常感兴趣,不知陈公子可否告知来
历?”
“你说这个啊?”陈轩看了一眼,嫌弃的摆摆手。
“就是一枚普通的戒指而已,不值一提,还是说,王大小想再换几枚?只要银子给到位,戒指管够。”
我尼X!
罗征和王富贵同时脸一黑。
这血玉戒指,可是难得的宝贝,管够?你骗谁呢?
罗征眉头紧锁,从陈轩进门到现在,他都在观察着陈轩的一举一动。
可惜直到现在,都看不出丝毫破绽。
甚至越来越有一种看不透陈轩的感觉,高深莫测。
“陈公子,可我看这戒指上刻的字,好像不是公子的东西吧?莫不是有什么非凡的来历?”
“你不说,我都差点忘了。”
陈轩给自己倒了杯酒,慢悠悠抿了一口,眉飞色舞道:“说起来,这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当初有个矛头小子,想跟我打赌,看看谁能潜入大楚皇宫,把楚天雄的玉玺偷出来。”
“我看着有趣,便答应了,同时提议用这枚戒指做赌注。”
“没想到,那小子抠门得很,说这是他祖传的宝贝,更是身份和尊严的象征,打死也不答应。”
“我一气之下,抢了他的玉佩就跑,打死也不还给他,为了这事,他还缠了我好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