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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4章 猞猁
    带着女儿、准女婿进山,平托看起来非常的开心。对于他来说,这可不是为了真正的狩猎,也不觉得带着两只菜鸟就是一个拖累,他在意的根本就不是那些事情。

    对于平托来说,这一次进山打猎,只是自己带着孩子们一起参加狩猎而已,这就是他在指导着孩子们而已。不管是钓鱼还是打猎都不要紧,只要能够和孩子们在一起就好。

    要是自己能够偶尔指导一下孩子们,那自然是更好不过的事情了。

    “如果我们要猎鹿,那就需要早一点进山,说不定还要在山里过夜。”走在前面的平托在不断传授着自己的经验,“老猎人都知道鹿喜欢在凌晨活动,它们有着固定的行动路线。那就是鹿道,你可以找到很多的痕迹。”

    蹄印、粪便或者皮毛等等,有经验的猎人都可以在这些痕迹当中判断出来鹿的数量、体型,可以分析它们大概的活动范围等等,这就是经验的一个表现。

    对于这些经验之谈,洛根自然听的津津有味。他现在需要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让他有更大的进步,这样他才好成为一个优秀的猎人。

    平托回头看了一眼洛根,说道,“你喜欢打猎,你也参加了狩猎的培训课,那你也应该知道狩猎让人着迷,不过我们更加需要在意的是安全。安全,这是一切狩猎运动的前提和基础。”

    洛根忙不迭的点头,说道,“是的,我喜欢一些运动,不过对于刺激而危险的极限运动等等。我只喜欢看别人参加比赛,或者看比赛集锦,我可不会参加。”

    “继续保持,我不希望听说有一天你跑去参加那些极限运动。”平托笑着开口,还是非常认可洛根的说法,“我佩服他们的勇气,我尊重他们的选择,但是我不希望我的孩子是他们其中的一员。你们最多可以跳伞,仅此而已。”

    这个跳伞,不出意外的话还是那种有跳伞教练带着的那种类型,而不是自己去跳伞。

    洛根更加坦然,说道,“我可能有点恐高,我不打算体现在空中飞翔的感觉。”

    安妮就有些失望了,说道,“我还打算在合适的时候去跳伞,滑翔伞也不错。但是看起来没有机会了,我没有想到你居然恐高。”

    “你可以去跳伞啊,我会在地面为你加油。”洛根毫不犹豫的说道,立场端正,“相信我,我不会阻止你去体验跳伞,我会支持你!”

    支持,也就是支持了,精神上的支持就好。但是要说陪着去跳伞,那还是算了,能力有限啊。

    听着洛根和安妮在斗嘴,平托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就没必要在这个时候参与这些话题了。

    其实洛根和安妮恋爱的时候,平托还是有些担心,担心文化背景等等。可是现在看起来不需要担心这些,两个年轻人相处的很愉快,他们的感情很好,那就足够了。

    来福和旺财忽然激动的吠叫起来,看似是有那么一些发现了。

    其实进山以来,来福和旺财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安静的,虽然偶尔也会显得有点兴奋,不过整体来说是听话的。像现在激动的对着森林里的某一个地方如临大敌的吠叫,这还是第一次。

    洛根立刻将枪举了起来,必须要小心一点。来福和旺财虽然不是最优秀的猎犬,但是它们多少也是有着一些猎犬的训练,最重要的是狗的一些天性也是抹除不掉的。

    现在森林郁郁葱葱的,灌木丛也比较多,谁知道灌木丛里藏着什么呢。或者是那些枝丫遮挡住的视线后,会不会有着什么比较危险的野兽呢。

    “它们很警惕,但是还需要训练。”平托也举起枪,说道,“它们的执行力差了点,如果优秀的猎犬不会轻易的吠叫,会吓跑野兽。”

    洛根也忍不住乐了起来,平托这么说还是有道理的,来福和旺财还真心不算真正的猎犬。

    不过洛根也没有觉得必须要给来福和旺财严格的训练,它们没必要成为真正的猎犬。帮帮忙、打打下手也就行了,对于来福和旺财,洛根现在的要求也是越来越宽松了。

    在最初将它们带回家的时候,甚至可以说在没有带它们回家的时候,洛根的预期是优秀的牧羊犬、出色的猎犬、卓越的护卫犬,可以说期待非常高。

    但是慢慢的,洛根也就没了那么多的要求了,来福和旺财开心才是最重要的。现在的来福和旺财,已经是洛根的宠物犬了,是洛根的伙伴了。

    对于工作安排方面的事情,洛根就没有以前那么在意了,只是偶尔有一些训练就好。

    三个人还是比较谨慎的,慢慢的越过了灌木,他们也清楚的看到了一只看似非常像猫的动物趴在树根下。麻褐色的皮毛,耳尖生有黑色耸立簇毛,这赫然就是猞猁了。

    这是一种中型猛兽,不过也是因为它们耳朵上的那撮丛毛,成为了很多宗教信徒眼里的撒旦。所以在欧洲,猞猁在十九世纪的时候被赶尽杀绝。

    在美国,猞猁可不是保护动物,大部分的猞猁都是全年可以猎杀的。

    平托看着洛根,说道,“这是一个不错的猎物,你可以选择拿下你的第一个猎物。”

    洛根看着眼前这只巨大的‘猫’,估计得有一米左右的长度,只是洛根还是没有打算猎杀猞猁。原因嘛,大概就是洛根觉得猞猁还不够大,不是他喜欢的猎物体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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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出来洛根的兴致缺缺,平托也没有多说什么,他知道洛根想要猎杀大型动物。这也很正常,很多的新人猎手都是有着这样的一些野心、期待。

    安妮这个时候有些奇怪,说道,“它们都是非常谨慎的性格,但是它听到了来福和旺财的叫声并没有逃走,这很反常。”

    这也是事实,猞猁确实是狡猾而又谨慎,遇到危险时会迅速逃到树上躲蔽起来,有时还会躺倒在地装死。这种生物,也是非常孤僻的,基本上都是离群独居。

    听到安妮这么说,平托本能的说道,“这附近有它的巢穴,它肯定是在保护它的幼崽。”

    保护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很多野兽的天性,哪怕是孤僻的猞猁也是一样。

    安妮点了点头,这也就没有什么兴趣去猎杀猞猁了,还是离开好了。

    只是忽然间安妮想起来了什么,“洛根,抓住猞猁的幼崽带回去。它们最喜欢吃兔子了,牧场里的兔子太多了,不能只是依靠我们的枪,或者大黑。”

    猞猁的食谱也比较广泛,松鼠、野鼠或者鹌鹑、野鸽和雉类等等,这是常见的,偶尔还要杀个麝、狍子和鹿的幼崽,甚至在食物短缺的时候还要猎杀一些家畜。

    但是最主要的,猞猁的食物还是各种野兔,它们每年可以杀死生活区域百分之十以上的野兔种群。有猞猁的存在,野兔的繁殖密度肯定要受到极大的影响,这才是不折不扣的兔子杀手。

    洛根瞬间心动了,兔子一直都是他的心腹大患,葫芦牧场的兔子也确实太多了一些。

    只是依靠洛根或者牛仔的猎杀根本就是聊胜于无,虽然洛根在训练大黑,但是大黑现在还只是在学习,以后狩猎效果如何也很难说。

    平托这个时候也跟着说道,“你的牧草太好了,吸引了太多的兔子。查尔斯上次还和我聊过这件事情,你们两家的牧场连在一起,他经常看到你的牧场里有兔子在活跃。”

    安妮没好气的说道,“当然了,那些兔子都想要更好的生活。原来在布朗家族牧场生活的兔子,也都迁徙到了葫芦牧场了。两座牧场之间的围栏已经成为了很明显的界限,是兔子们生活区域的标志。”

    这么说绝对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洛根也有这样的感觉。他家牧场的兔子数不胜数,但是‘一墙之隔’的布朗家族的牧场,野兔的数量是比较有限,也是正常的数目。

    更要命的是原本在布朗家族牧场生活的兔子,现在一个劲的朝着葫芦牧场跑。

    这简直没处说理了,可是洛根也真的没有其他办法,兔子根本不按照常理来啊,也根本不听话、不受控,洛根只能被动的看着自家牧场的野兔越来越多,他的一些努力效果也非常有限。

    灭杀更多的野兔,控制野兔的数量,这绝对是葫芦牧场的长期工作,是必须要做好的重点工作之一。那些看起来‘人畜无害’的野兔,对于牧场和牧草的伤害确实太大了一些。

    作为猎物,猞猁自然是洛根认为不太合格的,不够猛、不够大,所以带来的成就感非常有限。

    可是如果不将猞猁当做猎物,而是当做一个捕杀兔子的工具,那么这玩意儿的存在感就提升了,它们的价值和意义也就有了。

    甚至也可以说猞猁还是非常无害的,这是生物链结构的塑造啊,这对洛根看起来反而是一个非常有利的事情了。

    心动的洛根停下了脚步,要不然抓一两只猞猁回去,让它们去灭杀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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