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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66 章
    任明卿歇手之后也不到处乱逛,直接把显示器一关,坐到桌子边吃饭,谭思再次目瞪口呆。

    谭思觉得任明卿就是个码字机,一点儿也不像个作者。哪个作者不摸鱼?哪个作者写完不自我陶醉?哪个作者没有个社交网站展示自己,一天刷十遍八遍的数据评论?

    “你一直是这样的吗?”谭思忍不住问他。

    “怎样?”

    谭思使了个眼色:“我看你连他的话都听不见。”

    他自己就不一样了,有时候写着写着要去刷微博。

    “我有听到他叫我,但是我正写到一半,不想被打断。”

    “你牛逼,我在旁边听着都烦。”谭思瞪了一眼庄墨。

    任明卿意识到谭思在跟他谈写作,有点受宠若惊,不好意思地摸了下鼻尖:“是吗?我没注意。”

    “你开了结界吗?”

    任明卿认真地想了想:“可能因为写作的时候,需要统筹安排的事情太多了吧。人物性格,行为逻辑,对白语言,遣词造句,矛盾冲突,抑扬顿挫,大剧情,小细节……而且这些都是并行的,不是做完一项再去做另一项,而是无论何时都得兼顾,所以只能将全部思维放在故事当中了。”他用力敲了敲脑袋,似乎对它不是特别满意,“这样一来,现实生活中的事情就无法顾及,就像电脑为一个程序贡献了太多cpu,运行其他程序就很慢,不灵光。刚才那个电话,我听见了,但我动不了,因为我还在推敲用哪个形容词;后来大概大脑放弃了对我的指挥,听觉就自动屏蔽了吧。”

    谭思也是创作者,很能明白这种忘我状态,可是任明卿的注意力能够集中这么长时间,还能收放自如,还是让他对其有很大的忌惮。也许他真能一个人写完30万全稿也说不准。

    庄墨全程在一旁笑得端庄雍容,那眼神好像在说:看看,我的太太,看看。

    两只码字狗吃完饭以后休息了一个小时。谭思趁机打了会儿两局游戏,任明卿在床上睡了个午觉。等下午重新上工的时候,谭思困得不行,不得已灌了一杯咖啡,但是精神状态依旧不如早上。

    反观任明卿,码字已经变成他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他很享受这个过程,一旦把手放在键盘上,就能迅速进入状态。

    谭思咬咬牙,靠着一股不服输的干劲,总算忍下了三心二意想要摸鱼的冲动,耐着性子陪任明卿坐下来码字。

    开什么玩笑!他来给后生小辈下马威,结果被将一军!他才不服气呢!

    其实关于这次需要创作的故事,谭思头脑里有一些灵感喷涌的片段,趁此机会尽数写到稿纸上。一旦进入故事当中,他渐渐被吸引住了全部注意力,同样进入了“魇住了”的状态。小说创作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沉浸,也就是任明卿中午说的“无暇他顾”,作者一旦沉浸入想象的时空,就等同于穿越了,很难分神顾及现实。

    等谭思收手,天已经黑了。他回头,庄墨系着围裙,好整以暇地望着他,而刚刚下楼的李让看他的眼神简直像是活见鬼。

    这可以说是谭思登上榜首以来状态最好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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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思匆匆浏览了一遍,得意洋洋地发给了李让,命令道:“一会儿你看看。”

    他又大喇喇地把手搭在任明卿的肩膀上:“咱们哥俩也交换一下文本呗,互相学习进步。”

    任明卿早他收工。谭思埋头苦写的时候,他拿着鼠标,不停地在改稿。下午写了7000多字,总共完成了两篇人物小传,但是他写的时候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味儿,在返修。这个工作至今没做完。

    庄墨忙道:“你愿意给他看,那是你的事,度他山的稿子你却不能碰。”都是商稿,怎么好看来看去。

    任明卿转过头盯着庄墨:“公平起见,都给你看,要你来评审,怎么样?”

    谭思求之不得:“好啊好啊!”他才不在乎什么商稿不商稿。

    两个作者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合计,统统眼巴巴地望着庄墨。

    庄墨经历着新老作者修罗场,忍不住冷汗直冒:“呃……”

    新老作者统统板起了脸。

    “……好。”

    “不过我现在手里还不是正式版,还想修一下文,估计要再两个小时,你们能等等我吗?”任明卿问。

    “修文?”谭思仿佛听说了什么天方夜谭。

    他看看任明卿,又看看庄墨:“哦,他已经给你返修意见了?”

    “没有。我就是自己修修。”任明卿解释。

    “你还自己修文呐!”谭思大开眼界。他都是写完直接丢给庄墨,庄墨批红发过来,他还不一定修,要跟庄墨吵架。

    “我感觉到了。”任明卿点点头,“我昨天又看了一遍你的《诡域》。虽然庄墨说套路简单,我也确实可以看穿你的写法,但这么几十万字下来,人物的塑造、剧情的推进都是浑然天成的,这个套路没有设计感。至少我看的前两本,你是完全用灵气在写作。”

    “当然啊!不用灵气用什么?”谭思反问。

    任明卿有点羞赧:“我灵气没那么充足,一般靠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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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思敏锐地直觉到这可能是一个可以进攻的弱点:“我知道你说的那种文章,讲究事先做好大纲人设,搞得布局精致,结构齐整,起承转合,清清楚楚,甚至还把剧情分解成节奏表,多少字数要抑,多少字数要扬。太匠气了!”

    他猜任明卿手速这么快跟详细的细纲也有关系,不然时速近4000字是怎么来的?他在大剧情甚至重要细节上是不用动脑子的!最多关心关心遣词造句,前后文逻辑。他非常清楚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对整个故事胸有成竹,才能达到这个打字机的效果。

    谭思见任明卿脸色一白,知道自己猜中了,满不在乎道:“我就从来不这样写。我认为这是对缪斯女神的亵渎。”

    庄墨冷冷道:“可不是,好好一个系列写了十几本还没头没尾,最后拿’真人秀’这种烂理由敷衍了事。”

    谭思不理睬他:“我觉得古往今来可以登顶的作家,都不是苦吟派。贾岛推敲二三十年,都不如李白喝醉了酒随意赋诗,对不对,小任同志?”

    庄墨道:“小说是小说,诗是诗,两码事。”

    可是任明卿终究是听进去了,吃饭的时候神思不定。他今天写得格外滞涩,修了三稿还不满意。后来他又花了两个小时调整故事结构,重新核定了情节点。最后他在9点钟才交稿,谭思早就在视听室里看了半天的动漫了。

    庄墨把他们叫出来的时候,谭思胜券在握。他从任明卿脸上看到了犹豫不决、听天由命。作家对自己的作品心里自有b数,如果他觉得很好,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人分享。如果连他自己都觉得有问题,那保准是有问题。

    庄墨花了点时间浏览两人今天的劳动成果,都不多,他15分钟就看完了第一遍。

    “谁好?”谭思迫不及待地问,任明卿拧着眉坐在那里。

    庄墨张嘴欲言,又组织了半天应该怎么说,最后发觉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直视着任明卿道:“今天确实是谭思写得好。”

    谭思对此习以为常:“我就说。”

    谭思站起来,拍拍任明卿的肩膀:“没关系,好好努力嘛,你还那么年轻。”说着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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