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婶子好笑的摇摇头:“臻儿对这方面迟钝,整天就知道埋头干活,天天想法子攒银钱,让我过好日子呢。”
叶晚瑶不动声色的挑了两下眉,到是没想到,周家小子也是个财迷呀。
“等阿臻回来问问他的想法吧,终身大事,总要找个喜欢的姑娘不是么?”
“晚瑶说的也是。”这些年她亏欠儿子的太多,终身大事,她不想让儿子有什么遗憾,如果臻儿对木棉真有求娶之意,她豁出去老脸也要为儿子求上一求。
……
南锦不在,她也没什么胃口,给牛二烫过吃食,喂了喂家里那两只老母鸡和小马同志,自己简单的熬了些粥。
她喜欢喝浓浓的白米粥,不太喜欢煮的烂熟的那种,熬的一粒一粒的,带些米油的才好喝。
正准备梳洗睡觉时,院门响了。
叶晚瑶没想到木棉这个时候过来,赶紧让她进了门儿。
“看你急的,我今天下午才给你打探了下,宋婶子倒是对你很满意,只是不知道阿臻那小子怎么想的,他今天和阿锦去山里了,估计一两日才会回来,木棉姑娘要耐心等等才好。”
木棉羞涩的腼腆一笑:“嫂子....你别打趣我了....宋婶子真的对我很满意?”
“嗯。”好笑的点点头。
“那...那就麻烦上嫂子了,这是我自己做的花包子,里面是红豆馅的,天晚了,我就不多留了。”这样如此积极的追问自己的事情,她知道这很不矜持,可又按耐不住想来。
这两天,她心里总是七上八下的,紧张中又带着些许的欢喜和兴奋。
从自那天说到俐臻哥后,她心里一直挥之不去周俐臻的影子,每每想起,都是他的好,越想越不能自拔,懊恼以前怎么没发现他的好呢。
“天黑了,我送你,以后可不能晚上一个人出来了。”少女怀春,或许就是说的现在的木棉吧,曾经她上大学的时候也有过,只是有起无果。
两世加起来,她已经四十多岁的人了,再加上在院子里关了这么些年,性子已经磨的没那般冲动了。
叶晚瑶提着灯笼,把她送到小溪对面,看着她往村子里走了很远才回来,把院门栓好,回到里屋点着油灯,坐在床上绣了会儿绣品才睡下,心里担忧着山上的南锦。
...
孕妇怀孕时都害喜的厉害,叶晚瑶去了小山丘割了些韭菜,给二嫂送去了些。
刚进二嫂的家门,就遇到了小杨氏,叶晚瑶先是一愣,在看到她身上那件熟悉的纱衣,心下恶寒。
“哟,我当是谁呢,哼。”小杨氏看到叶晚瑶,很是嫌弃的往后一退,用手帕掩了掩鼻子,很是嫌弃的看了叶晚瑶一眼,错开她的身子,转身扭着腰出了大门。
叶晚瑶懵了片刻,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着,她身上的衣服也都是上好的棉布,只是颜色素了些而已。
“别看了,咱哪能比的上人家,没看到,她今天穿的可是几十两的纱衣呢。”楚秦氏不知什么时候出来了,脸色沉着朝小杨氏走去的方向瞪了一眼。
“二嫂,她怎么过来了?”
“过来炫耀来了,这不,特地给我送了些点心,说是来恭喜我的,哼,什么呀,从一进门就开始说她在县城过的有多好多好,穿的什么,吃的什么,就连抹的胭脂多少银钱的都说的清清楚楚。”
“咦,她什么时候去的?长工找到了?”
“早找到了,找了隔壁村的,还是她自己出的钱,就等着跟着老大去县里呢,这不,上个月老大回来,还真带着她和孩子过去了,看到没,这个才去几天,尾巴都快翘上天了,学了人家县里妇人模样...再怎么穿也是个泥腿子。”
叶晚瑶算是明白了,拉着二嫂往屋里走:“她说就让她说吧,一般来说,越是喜欢得瑟的人,摔的越快,她这才去没几天吧,就回家来探亲了?”叶晚瑶说着,顺手把韭菜放到二嫂的厨房。
“差不多有一个月了呢,咱们整天忙,哪儿算计着日子呀,她这是故意来给我找气受的,我嘴笨,说不过她。”楚秦氏说着,见叶晚瑶还拿了那么多韭菜,嗔了她一眼:“菜你们留着卖吧,别整天给我们送,院子里种的我和你二哥就吃不完。”
“韭菜可以解孕吐。”
“前段时间还真是吃了吐,吐了吃,现在好多了,有你二哥在,不用惦记着我。”
叶晚瑶点点头,又道:“我这次来是想找嫂子帮忙呢。”
“什么事儿,弟妹就说吧。”
“天越来越暖了,我想买些鸡蛋暖些小鸡仔,以前听二嫂说你娘家有。”
“有,我家弟弟考中了秀才,今年还要联考,如果中了,我弟弟想继续往上考呢,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我娘今年就准备暖些小鸡仔卖呢,弟妹不用买鸡蛋自己暖,你要多少,我直接去给你要几只回来,哪需要那么费事。”
“二嫂,几只的话我一定不推脱,可我要的多,我们家山丘上的那片果园里,我想养些鸡鸭。”
“弟妹准备要多少只。”说到这儿,楚秦氏倒是听她提过。
“一百只鸡,五十只鸭,头一年,想养养试试。”
“这事儿不急,这两天我让你二哥去趟我娘家给我娘说一声,我们家没有鸭,不过我们村子里有家养鸭子的,顺便帮你问问看看他们有没有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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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谢谢二嫂了。”
“和我还客气什么,最近你二哥忙,找他做木工活的特别多,这还都是托你的福呢。”
“这都是应该的。”
从二嫂家回来后,叶晚瑶又去了二子湖转了一圈,回家后继续绣她的绣品。
上次绣品得了一百多两银钱,南锦让她自己留着,说那算是她的私房钱。
这次她绣的是个百子千孙图,一般大户人家喜欢这样的绣品,寓意好,用来给孩子做小被子,或者新媳妇的里衣,上面的孩子各式各样的表情,无重样,活灵活现,这要是拿出去,定能卖个好价钱,这也是他们去都城之前开始秀的,自然不能半途而废。
等这个绣品完成,她不准备在绣了,怕伤了眼睛,毕竟古代可没有近视镜。
等得了钱自己存起来,过了今年,他们家的生意也就做起来了。
南锦和周俐臻回来的时候,是第三天的傍晚,两人都平平安安的回来了,身上扛着大大小小的野物,看来这次收获不小。
幸亏他们住的离村子有段距离,又是傍晚,要不然被看见,不知道有多眼红呢。
乡下人就是这样,谁家要是有个什么事,瞒都瞒不住。
一头羚羊,两只狐狸,一只狼,还有几只野鸡,狍子。
周俐臻猎了一只驯鹿,三只狍子,一只六不像,这两天,两人在山上跑着,累坏了。
南锦回来后洗了个热水澡,饭也不吃躺下就睡着了。
深山里面肉食动物比较多,他们两个人估计都不敢怎么睡觉。
叶晚瑶趁他睡着了以后,掀开他的衣服查看了下他的身体,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虽然不深,但也是很严重的。
看的叶晚瑶眼睛一红,把还留下来的外伤药膏拿了出来,轻轻的一点一点的帮他涂抹伤口,生怕碰疼了他。
第二天南锦醒来已经日上三杆了,叶晚瑶给他蒸了许多的肉包子,一碗粥和两个小菜,早就凉了又赶紧给他热了热。
“那么大的一头狼,你怎么杀它的?”
南锦眸子中带着笑意,看了叶晚瑶一眼,大口的咬了口包子:“我涉猎的时候,喜欢站在高处,只要在我的视线内,不管多么凶猛的动物,我都可以一箭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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