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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1章 结婚对比
    原本谈好两百块钱彩礼,范家突然变了卦,一定要三百块,少一块都不行。

    孟寡妇当即傻了眼。

    孟全德却长舒一口气,跟他妈说干脆不结婚了。

    孟寡妇啪地甩他一巴掌,结婚的消息已经通知了整个大院,还有两边亲戚,这个时候取消,以后他们还怎么做人,不得被笑掉大牙。

    无论如何,这个婚都必须结。

    孟寡妇又去一大爷家哭诉了。

    一大爷也为难,一百块钱,不是十块二十块的,给凑凑就有了。

    再说,孟全德工作这么多年,工资全都攥在孟寡妇手里,孟寡妇平时过日子又十分精打细算,怎么可能拿不出一百块钱呢。

    但作为中院管事,一大爷还是给拿了十块钱。

    为了这十块钱,一大妈跟他冷战一个星期。

    孟寡妇又去了二大爷家,二大爷没管她的事,一分钱都没掏。

    孟寡妇骂骂咧咧离开的二大爷家,差点没把二大妈气得犯脑梗。

    反正最后孟寡妇凑齐了一百块,连同先前就备好的二百块,一起拿给了范家。

    范玲玲这才肯第二天去民政局领证。

    领证那天,孟全德连个笑模样都没有,拍结婚照都是板着一张脸。

    拿到照片后,范玲玲当即就火了,跟孟全德大吵一架。

    说他拍结婚照摆着副棺材脸,那么不想结婚,回家接着跟他妈过去吧。

    范玲玲骂人不带重样的,给孟全德骂了个狗血淋头。

    到了结婚那天,换成范玲玲板着张脸,没有笑模样。

    婚礼全程,对孟家的亲戚和大院里的人,她压根不理不睬。

    对孟寡妇也根本没有半分恭敬的样子。

    吃完酒席回来,几个大妈凑到一起嘀咕,都觉得孟家娶的媳妇不是个善茬子,搞不好跟孟全德过不长久。

    不过到底是别人家的事,嘀咕两句也就拉倒了。

    大杂院的第三喜,是宋盼娣和姜亮搬了进来,并且也在院子里办了酒席。

    本来这酒席要在姜亮家办,但宋母不干,非要在宋家办,说这是上门女婿的规矩。

    但一早就说好,姜亮不算上门女婿,只是生下孩子姓宋。

    可宋母不依不饶,怎么都不肯妥协。

    最后只好折中,两家哪边都不办了,干脆在大杂院里办。

    反正他们的新房在这边,正好就在这里办了,还省事。

    宋盼娣和姜亮的婚礼只比孟家晚一个星期。

    但热闹程度不可同日而语。

    宋家其他三姐妹带着丈夫孩子过来了,姜亮的几个弟弟妹妹也都来了,再加上双方父母,苏舸盛启晖以及盛锐盛佳,鲁朝全和一班组的工友们,三张桌子都没坐下。

    后来还是盛启晖临时去借的桌子和椅子,四张桌子总算是坐下了。

    炒菜师傅是鲁朝全帮着请的,机械厂食堂手艺最好的大师傅,做的菜比孟家酒席上的好吃多了。

    马淑花只是食堂打饭的,后厨大师傅根本不卖她面子,她请来的只是一个给大师傅打下手的,炒出来的菜水平差太多。

    酒席上的菜香味从后院飘到了中院,大人们闻着都觉得香得不行,何况是小孩子们,更是吸溜着口水,馋的直往后院跑。

    宝蛋、林子领着冯松、冯静等几个孩子,呼啦啦跑到后院,远远看着坐在饭桌旁的盛锐、盛佳,羡慕得不行。

    那么多好吃的,盛锐盛佳吃得可香了。

    要是他们也能吃上就好了。

    苏舸瞧见了他们,低头跟盛锐耳语了几句。

    盛锐放下手里啃着的鸡腿,用油纸包了几块鸡肉揣兜里,然后拿了一把喜糖过去,给每个孩子分了两颗。

    之后趁其他孩子不备,将鸡肉给了林子。

    林子是一大爷的孙子,一大爷没得说,谁家有事都帮忙,苏舸乐意对林子好一些。

    至于其余几个孩子,家里大人们之间没交清,甚至如马淑花那样的,不交恶就不错了,给两块喜糖已经是情分。

    吃完酒席,姜宋两家的亲戚陆续散了,一班组的人却喝大了,嚷着要闹洞房,最后被鲁朝全一个眼神给瞪得灰溜溜走了。

    宋盼娣和姜亮搬进大院,最高兴的当数苏舸。

    闺蜜住进来,多了一个说话的人,有啥事也能一起干,还能一起上下班。

    姜亮家里给买了‘三转一响’,其中自行车买的是凤凰牌,也是二八大杠。

    自行车姜亮骑,他早上载盛启晖上班,苏舸骑车载宋盼娣上班,这下四个人都有自行车坐,上下班方便了许多。

    没事的时候,苏舸去宋盼娣家里,跟她学着用缝纫机。

    宋盼娣用的也不好,两人一起琢磨着用,偶尔还会去请教杜秋梅。

    杜秋梅缝纫机用了十几年,用得溜着呢。

    学会用缝纫机后,两人做衣服的热情高涨,宋盼娣给自己和姜亮做了两身衣服,苏舸给她和盛启晖,还有两个孩子一人做了一身。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八月下旬,周小康从乡下回来了。

    这次回来时间很紧,他只能在家里住两天。

    周大妈和周大爷很有眼力见,知道他们小夫妻小别胜新婚,两人给他们腾地方,让他们小两口好好聚一聚。

    反正家里房子够住,周小康和许兰芳住一间屋,办事啥的都很方便。

    不像俞家,一家八口挤在两间屋子里,中间只拿木板隔开,一点都不隔音,干点啥其他人都能听见。

    周小康回来的第二天,找盛启晖、孙卫民出去,想大家聚一聚。

    盛启晖是真没时间,孙卫民倒是有时间,第一批五十根电棍早就做完了,公安局验过货很满意,钱给的十分痛快。

    一百五十块拿到手,盛启晖给了丁东明和孙卫民一人五十。

    干了一个星期,拿到五十块钱,孙卫民觉得这个活儿实在是太轻松。

    他跟盛启晖商量,能不能去外面问问其他单位,有没有需要电棍的。

    对电棍的性能,他现在已经很是了解,这玩意确实好用,也难怪公安局能看上。

    既然公安局能看上,其他厂的保卫科什么的,估计也有需要。

    孙卫民想法是好的,但现在不适合。

    他不知道后面的局势,盛启晖却是知道的。

    很快就要有一番大变革,在这个时候,宜静不宜动。

    不过盛启晖倒是看出来了,孙卫民是个搞推销的好料子,脑子活,有想法,而且善于跟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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