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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55章 信王的早餐
    “大王起来了!大王昨夜歇得可好?”

    “还行!就是天真热了,还有,昨日是否又多了许多人入城?都到了深夜,感觉院子外头的动静还是不小呢。”

    “应该是,运动大会后日就开始了,听说昨日,南洋代表团也到了城里,自然,他们那艘船也带来了不少观众,也有占人土著,也有去南洋多年的华侨,咱们这一带自然是热闹了——屋舍这一片应该是全住满了罢!”

    “人多到这个程度,还真是让人没有什么出门的念头——一身汗不说,人群的味儿也着实是不好闻。”

    “可不是这个理儿?这个月真连菜都不好买,新鲜蔬果翻了倍的往上涨价,平日里便走红的小吃,更不必说了,乌味美面包房的蛋糕,现在完全缺货了——搞不到精面粉不说,就连奶油、黄油之类的东西,现在也完全断货了,现在哪还有时间慢慢发酵来制奶油啊?听养牛场的人说,新鲜牛奶刚挤出来,煮沸了之后,打在桶里,运到农场外,一人一碗就卖完了——他们养牛场开在海边,游客如云!一听说是专养奶牛的,全都来看个稀奇,恰好也是天热了,如今城里交通不好运货又慢,怕送到工坊都馊坏了,他们干脆就在养牛场往外卖,一点不亏还多赚了不少。”

    在云县北面,一处由好几个两层小楼连缀而成,带了花园的大院内,信王正和他的大伴曹如一边闲话着家长里短的琐事,一边在桌边落座,预备用他的早饭,他轻轻扫了一眼桌面,会心地微微一笑:早餐相比平时的确是简单了一点,曹伴伴刚才的话,半是闲谈,半是解释,如此一来,即便是有些不满,想必信王也就一笑了之,并不会发作出来,徒惹不快了。

    说是简单,这也看和谁比了,虽然是早餐,桌面上也是林林总总放了七八个碗碟,这自然是一般人家无法想象的气魄,但和以往在宫中的例比起来,又确实是简朴得多了。

    在宫中,早餐一般没有二十来道菜也是下不来的,而且肉菜居多,饽饽、面食类也是花样百出,在云县定居之后,信王的饮食习惯逐渐有了很大的改变,这七八个碟子倒是菜多荤少,而且口味都很清淡:凉拌黄瓜,酱醋汁调味,酸味为主;拌茄子,这是辣口的小菜,汆菠菜、拌的嫩嫩的空心菜叶,四道素菜,加在一起大约两小碗的量,再有一碟两个嫩生生哆嗦着的温泉溏心蛋,泡在一汪料汁里,一碟煎马鲛鱼的鱼鲞——所有菜里就这个是最咸的,用来下饭用。

    主食两碗:一碗白米饭,一个杂粮的馍馍,酱料、咸菜不算在内,是随时取用的,这样的一顿早饭,说实话费的只是功夫罢了,在夏日的南方,菜本身绝对不算奢侈,便连平民百姓都能负担得起,什么燕翅之类的名贵材料,一概均无——

    这倒不是因为敏朝使馆这里供给不充足,实际上,使团毕竟身处云县,工作内容的一部分就是撮合两地贸易,油水丰厚,用度一向是非常足的,休说燕翅,就是顿顿小蛋糕加奶茶都能负担得起。只是信王来到买地之后,养生观念一变再变,又从谢六姐那里,获取了对于家族遗传病的焦虑,是以现在不但热衷于锻炼身体,对于入口的东西,控制得也非常严格,丰腴厚味的美食,一概敬谢不敏,倒是和他远在京城的皇兄不谋而合,成了华夏第一批所谓‘新式养生达人’。

    多蔬菜,保证蛋白质,油盐糖限量,碳水也不能贪得无厌,再加上充足的体育锻炼,如此三四年下来,信王早已不是当时来买那清秀瘦弱的少年郎了,如今的他,身高大约在175左右,虽然在买地这里不算是太过出挑,但至少也长了近10厘米,身形劲瘦——肚子上的腹肌已是时隐时现,脸颊也如刀削斧凿一般,再无一丝赘肉。

    他祖传的丹凤眼微微上挑,肤色微黑,气质卓异过人,打眼一看完全可以说一声‘英俊潇洒’,十七岁的年纪,已逐渐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声音也渐渐低沉下来,有了些成人的样子了。

    说到身子,自然也比来买时好了不少,如今信王一年也难得去一次医院,身强体健、敏捷过人,在使馆中是有名的健身达人,偶尔去云县运动场上打打篮球,虽然因为身高所限,抢不得篮板,但三分球的命中率,还是很值得他自夸一下的。

    先吃清淡的蔬菜——天气热了,便是凉食也是无碍,或者说更适合刚锻炼完,汗水淋漓的胃口,随后再伴着豆浆来吃温泉蛋,若是往时,信王是喝牛奶的,但是刚才曹如也说了,这个月都没有牛奶送,便改为供应黑豆豆浆,这黑豆应该也是买地的作物,磨浆味厚浓郁,令人喜爱不已,信王喝了几口便赞道,“凉沁沁的,生津解渴,伴伴受累去厨房问一嘴,方子记下来,写信时给大兄捎带过去。”

    他现在对曹如说话,不自觉倒是越来越客气了——并非是因为两人的关系有所疏远,或者信王不那么自信了,而是因为在买地这里,六姐以下人人平等,就算是谢六姐,公务场合之外也是和蔼可亲,连就餐都是去食堂排队,倘若她没空去食堂吃饭,秘书办的人为她打饭,也一样循规蹈矩。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久了,信王不免也耳濡目染,逐渐把身上那些藩王的做派都一一地改了。就说眼下使馆的吃食,他不过是用一个专门的厨子而已,于食材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经常也和大食堂吃一样的菜色。

    “一会就去办。”曹如笑眯眯地为信王又斟满了一杯豆浆,“这几日海鲜都不好买,昨日我还说,大王惦记着要吃新鲜的淡菜,恰好昨夜是大潮,今日恐怕有人来卖的——却不料今早厨子回来,双手空空如也,连淡菜都卖完了!还好使馆里存货多,光是各色鱼鲞就备了不少,还能熬一熬,否则再这样下去,大家岂不是要一起吃咸菜就饼子了?”

    淡菜确实不算什么名贵的海鲜,但营养价值高,非常的鲜美,而且根据传言可以补肾,在坊间是颇为受到欢迎的。信王对它也很喜欢,倒不是因为它补肾,而是因为好吃,肥嘟嘟的新鲜淡菜,水里一烫——穷人把那水也要拿去做汤羹的,认为有特殊的鲜味。

    使馆这里的厨子也学了本地的做法,把淡菜汤取上层的清汤,撇去底层泥沙不用,下新鲜笋碎、少许雪里红腌菜、金钩海米有就加一点没有也无妨,再来一块哆哆嗦嗦的嫩豆腐、腰连肉末,汤沸之后加少许盐勾芡,装碗后洒一把新鲜的水芹菜碎,就是本地人家常吃的汤羹了,虽然无名,但因为材料廉价,在云县这里叫‘海鲜羹’,一般的小馆子也是少不了它的。

    光是这汤,信王洒点辣椒粉,加点醋,可以连喝三碗,而淡菜汆过之后,在油醋碟里略蘸一下,送入口中,虽然吃相不雅——就是要用牙齿和手扯断淡菜的内脏,吃口才最新鲜——但是,这样的鲜美是在北地皇宫完全无法想象的体验。信王甚至感到在信中难以向大兄形容,不亲自品尝一番,怎会知道天下还有这样廉价却上乘的美味呢?这淡菜简直值得做一篇文章大为称颂一番了!

    是啊,淡菜是极其易得的——退潮的时候拿个铲子,哪块礁石上没有密密麻麻的淡菜、藤壶和海蛎啊?海边人家甚至觉得这都不值得一讨了,他们讨海时,如果没有看到鱼、虾、蟹,才会退而求其次去挖贝类,而养这东西更是简单得很,随便找一处小岛,有海湾的为佳,把淡菜苗种在轻盈的木头做的浮子上,用缆绳连接吊好,过几个月就是一批收成。

    从云县到鸡笼岛,这样的小岛星罗棋布,养殖淡菜和养殖海带一样,几乎可以说是无本生意,只需要耗人工住在那些小岛上,去种,去看守而已。因此,淡菜在云县一向是便宜且大量地提供的,当日卖不完,商人们便去晒淡菜干,做食材卖不掉,就卖给药材铺——这东西在内陆是一味药材,因此也不愁销路的。

    连淡菜都卖完了,可见云县的食品到了多么紧缺的地步,信王也不由摇头道,“可见京城限制人口,无事不得长期定居,确实是有道理的,这还是云县,天下物产汇聚之处,都如此捉襟见肘了,倘是京城开个运动大会的话……”

    说到这里,他怔了怔:“嗯,也说不准,云县的百姓都有钱,都舍得吃,才显得食材在争购中短缺,倘是京城来办,也就是供给运动员那帮人吃喝,倒还能支应得过来,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来凑热闹的。不过……京城的官可没云县的能干,没准就是多出个几千人,也会闹出乱子,也不好说的。”

    曹如笑道,“好在也就这几日了,这盛会也确实是百年难遇,叫人期待——听说昨日到岗的,除了南洋代表团之外,还有壕境的洋番代表团,其中有许多分组——男女都有运动员要参加呢!还要为洋番设一个专门的分组叫束腰组,和缠足组一起比赛。”

    “哦?!”信王一下来了兴致,他这会儿吃完了菜,开始吃主食了,掌心大的杂粮小馒头从中撕开,夹一点儿脆生生辣丝丝的宝塔菜——也有叫甘露的,本地人常叫螺丝子,北面都是吃甜酱腌的,但信王爱吃江阴那边发明的泡椒螺丝子,咬在嘴里辣汁迸溅别提多下饭了。信王一次只吃一两个,免得守不住诱惑吃多了主食。“他们都参加什么组别的比赛啊?黑大汉们呢?我听乌味美说,他们中很多人是擅长跑步的。”

    “黑大汉别提了,跑步、爬树、篮毬、足毬,就没有他们不擅长的组,他们的人也是这几日到的。”

    在信王去学校上课期间,曹如并非寸步不离,作为信王最信任的大伴,他有很多公务,譬如说代表皇室监视两地的商务接洽会谈,恰好乌味美这个黑大汉的面包店就开在曹如常去的金融区边上,而曹如很喜欢吃弗朗基人的面包,认为这东西是很养胃的,配合海鲜番茄pisto,是使用番茄最好的方式。因此,他时常光顾面包房,和乌味美一来二去,还成了朋友,“他们能报的名都报上了,游泳也报了——这个项目对他们意义重大,虽然成绩不算太出众,但还是都给报上了。”

    “意义重大?游泳?”

    “是,因为他们此前虽然时常航海,也在海岛生活,但是不被允许学习游泳的——怕他们泅水跑了!虽有一二机灵的自学成材,但如何比得上此刻想学就学的自在?听说去非洲的朱立安那帮人,临走前特地都勤勉练习一番游泳呢!”

    “说到朱立安,他们还没回来吗?”

    “没有,时日尚短,才去了一年多,恐怕还传不回消息,远洋航行就是如此,便是在近海,原本一出海也是音信全无,下次靠岸,再送信回来,那都是几个月之后了,也就是买地有了传音法螺……”

    传音法螺,改变的东西实在是太多,曹如没有深谈,只是点了一下,又道,“听说这次大会,有些比赛明日就比起来了——不方便去运动场内比的,可以先比,譬如说爬树、游泳——游泳都是在海里游,确实也没有太多人看。”

    “爬树都比?有没有人去拍啊?”

    信王有些吃惊,当然他最关心的还是篮毬、足毬的比赛,不过,爬树这个项目的荒唐,还是让他激起了一定的兴趣,“什么时候开始?若是张宗子他们不去拍,我们倒是可以去看看——拍下来就算是图一乐也挺好的!”

    说到这里,他不免相了相窗外那火辣辣的太阳,抱怨了起来,“这鬼天气!才八点多就晒成这样,还算是五月吗?要不是为了给大兄拍些纪录片,也和摄制组的人说好了,后期能提供点素材,谁乐意出去受这个罪?”

    虽然看似是十分不满,但明眼人都能从他上挑的唇角里,看出信王对于即将到来的运动会有多期待,对拍摄又有多积极。曹如并不揭破,而是顺着他的话往下说道,“唉,这有什么办法——如今云县的摄影师里,大王的水平确实要比张采风使、徐大侠要好得多了,由不得摄制组的人上门劳烦!”

    这话可比什么马屁都让信王受用,他摆了摆手,似乎是不以为然的样子,可吃着马鲛鱼肉拌饭的速度都比往常快,似乎也忽略了丰厚紧实的鱼肉,和米饭拌在一起散发出的浓浓鲜香,若是往常,这也是他很喜爱的一道美食呢。

    匆匆吃了最后一点早饭,信王抓紧时间去洗了个澡,把一早的汗水洗了,又换上适合劳作的衣服:短袖宽松的棉麻衬衫、中裤、千层底麻鞋,一顶静心编织的柔软草帽,一把蒲扇,一个斜挎的布包可以放仙手机和仙充电宝——这东西是他的摄影才能受到六姐肯定之后,仙器管理办多提供给它的,一个充电宝能够反复充几次仙手机,用完了再送回去换即可,而且,他拿到的仙手机品质似乎也更加上乘,在手机背面有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符号,虽然没有贪吃蛇玩,但拍摄的效果,要比别的仙手机好得多了。

    做好准备之后,信王便脚步匆匆地出了卧室,准备叫上曹如一起出发了,但曹如却没有和往常一样,站在门口等候,而是在门外和什么人细声交谈——听语气颇为严肃。过了一会,他面色端凝地走进了屋子。

    “前几日夜晚戒严钱街的缘故出来了。”他附耳对信王密告,一下打破了使馆内轻松悠闲的气氛,“今早,买地军船突然出港……我们这里刚刚收到消息,说是……五年之约快到——不知何事,触怒了六姐,买地,或许要有新动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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