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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1章 巴尼-罗斯
    照片怎么拍还是有很大学问的。

    进入秘密工厂,一看到里面的植物有被采摘的痕迹,李长亨就想到想冒充高尔,就不能拍下那些被莱恩等人动过的植物。

    好在莱恩等人开始采摘,也只有两天,近一半完好盆栽,足够他找好角度拍照。

    而且李长亨甚至想到,万一被种在盆景里的植物,这两个月里被人移动过,就不能拍到盆景和全貌。

    搞定照片后,两人趁着天还没亮,快速离开农场,上车直接回了警局。

    让威尔负责清理雨鞋和警车上的泥,李长亨带着相机走进警局地下室的暗房,戴上手套开始洗照片。

    早上九点时,威尔带着李长亨来到小镇的邮局,以防火为名,拉着邮局里唯一一个坐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四处检查。

    而一直戴着手套的李长亨,则找到邮局的印戳,把日期调整为四天前,也就是高尔死的前一天,在信封上按下蓝色的印戳。

    把信收回口袋,才跟着威尔装模作样的提了几个防火的意见。

    离开邮局后,两人干脆又去了书店、旅馆、健身中心、超市,同样以防火的名义检查了一遍,这才开车回到警局。

    进入威尔的办公室后,李长亨拿出信封放在桌上,“警长,你确定寄信只需要发出地的盖章,而不需要收信城市的邮局盖章?”

    “废话,我还能害你吗?”

    威尔白了李长亨一眼,“米国邮政是全世界最不靠谱的机构,我收到的十封信里,最少有三封小镇邮局就没盖章。

    他们唯一关心的,就是你贴的邮票是不是够邮资。

    要是还不放心,那要不我去克利夫兰送信,你拿着自己准备的那些证据,去停尸间让高尔按手印,留下指纹?

    再去他家里藏证据?”

    去你个死胖子。

    一想到高尔的惨状,李长亨白了威尔一眼,收起信封站起来说道,“把要上交的资料给我,早点回来还能睡一觉。

    要不然晚上去找霍恩练枪的时候,那家伙说不定就会发现什么”。

    “这倒也是”。

    威尔点点头,从资料柜里拿出个档案袋,“这是兰博确定死亡的资料,你交给克利夫兰警局档案室就行。

    记着,查尔斯检察官的办公室,是在弗朗西斯卡大街1218号。

    还有千万别放错了收信箱”。

    “放心”,李长亨接过档案袋,“这种事,我比你专业”。

    有了这份资料,就已经不负自己当临时警察,而浪费的时间了。

    开车回到旅馆,带上装着假胡子和眼睛的盒子,还有备用警服。

    再去小镇随便找了家服装店,买了一套户外装、棉外套、鞋子和背包,李长亨没直接去克利夫兰,而是开车去山里找兰博。

    把车停在矿洞第二出口的山坡下泥路边,坐在驾驶位上,伸手对着山上招招手。

    相信不用自己喊或者鸣笛,兰博白天的时候,肯定会躲在山上观察,而不是一直待在矿洞。

    果然,没多久,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传来。

    透过后视镜,就看到兰博端着从狄米吉警官手里抢走的m16,小心翼翼的瞄准着驾驶位,从车后走了过来。

    李长亨没乱动,而是把双手都放在方向盘上,等兰博确定来人就是他后。

    才笑着说道,“能不能放下枪,这样会让我紧张”。

    兰博犹豫几秒,才收起枪问道,“为什么?”

    “穿警服,还是变成小镇的警察?”

    李长亨笑呵呵的露出自己的警徽,身体跨过警车的中控台,拉开副驾驶位。

    又指着后座上的备用警服,说道,“上车,没人能想到我会开着警车,让你伪装成警察带你离开俄亥俄。

    你要是不放心的话,那就委屈点,戴上手铐坐在后座。

    或者更保险点,直接躺在后备箱里,等离开了俄亥俄,下车自己离开”。

    兰博一脸错愕,他确实没想不过,李长亨居然会开着警车带他离开。

    “别废话了,我送你离开后,我还有事要去克利夫兰市”。

    被一脸不耐烦的李长亨一催促,兰博犹豫几秒,来开车门做进后座里。

    躺进后备箱里,就表示不怎么信任李长亨。

    而直接坐在副驾驶位,心里还有些懵的兰博,此情此景之下,可做不到毫无保留的相信李长亨。

    警车行驶了没一分钟,开车的李长亨就抱怨起来。

    “见鬼,你就不能找个地方洗个澡吗?”

    兰博抬起自己的胳膊闻了闻,味道确实挺大了。

    没多久警车停在一座桥上,此时已经想明白过来的兰博,把枪留在后座,带着警服和鞋子走下车,在桥下的河水里梳洗起来。

    浑身上下洗清洗一遍,感觉就像重获新生一样的兰博,从河水的倒影中看到一头过耳长发的自己,忽然觉得长发还是太明显了。

    而且警察极少、极少会留这么长的头发。

    没多犹豫,就用匕首给自己弄了个光头。

    最后整个人潜入河里十几秒,再出现时,整个人都精神、凌厉不少。

    换上李长亨的备用警服,两人身高差不多,除了上衣的肩膀处稍微紧了一点点,感觉还挺合身的。

    在河边挖了个小坑,把换下来的脏衣服埋了,最后还不放心的几十块鹅软石压着,这才带着自己的匕首走上桥。

    就听李长亨吹了个口哨,“看看,这是谁,约翰-兰博警官?”

    兰博顿时露出笑容,可随即又楞了一下,坐上警车的副驾驶位,忽然说道,“亨利-李警官,你可以叫我巴尼-罗斯警官”。

    巴尼-罗斯?

    李长亨一愣,心里忽然冒出一万个nm的。

    不过,不管是巴尼还是兰博,其实都是一个长相。

    而且敢死队里确实没介绍巴尼-罗斯的出生,只说他曾经是个骁勇善战、经历无数生死战争的战士。

    这让本来只是想从兰博身上,学荒野求生和逃命本事的李长亨,忽然觉得自己确实应该组建一只队伍,以应对突发事件。

    “准备好了没,罗斯警官,我们得出发了”。

    兰博,哦,不对。

    现在应该是巴尼,从后座上拿起乳白色牛仔帽戴在头上,系上安全带,笑呵呵伸手指着前方,“出发吧,亨利警官”。

    ‘哼’,李长亨翻了个白眼,开动车,往克利夫兰开去。

    ***作者有话说***

    感谢书友20201207004432496,恢铭锁寂,受苦无间,mr粉友,爱吃狼d羊大大们的打赏,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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