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是在抵触自己的无能。
一直以来,我都在埋怨为什么生活会这么糟糕。但我忘了,当你一个人的时候,生活是会把你骨子里的弱点全都放大开来了的,包括那些可能你自己都不了解的恐惧和无能,统统都会被暴露出来。
人,往往很害怕面对自己的无能。当你发现自己做不到的事,抑或是无法改观的情况越来越多的时候,你对自身无能的憎恨就会越来越强烈。
一点小事也会让人徒生很多自我可怜的情绪,挫败感会被无限的放大。当你发现你根本达不到自己心里原先的设定时,那种巨大落差更是会使你陷入了一种“自己无法从水深火热中拯救自己”的无力感之中。
就像我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应该有能力让自己的生活井井有条,为什么还会整天都陷入害怕和无助之中,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处理不好?
我其实是在抵触自己的无能。
我原本以为,一个人就等同于独立,独立意味着你一个人也必须能披荆斩棘。其实,真正的独立不是无所畏惧,而是心怀恐惧却能坦然接受。
真正的独立也不是无所不能,而是你开始学会怎么样看清自己,知道自己会因为哪些事情溃败,然后想办法去改变和控制。
怕黑就开一盏灯睡觉,搬不动的行李就分成几次搬。去超市时不要一次性买上你可能拎不动的东西,出门忘了带伞就找个咖啡馆等雨停。
解决的方法有上百种,犯不着因为这些跟自己过不去,你又不是葫芦娃,哪来这么多技能。
一个人的时候,要学着去接受自己的弱点,然后快狠准地把问题解决掉,聪明地去避开自怨自艾的情绪。
你要相信,自己一个人也可以过的很好。到头来你会发现,你虽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坚强,但你也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平庸。
直到今天我依然觉得一个人生活偶尔会很孤单,但我拥有着一副随时要用胸膛去堵子弹的昂首阔步的样子,想想就很是霸气。
现在的我每天都肚子满足,有几首很常听的歌,做着一些特别喜欢的事,开始学着和那个不那么强的自己和平相处,这样就能抵御外来世界的磨损了。
白岩松说:“外在所有的声音,如果能够影响你,是因为你内心没有自己的主见。因此就是要学会跟不同的声音共存。始终是那句老话,我不同意你说话的内容,但是我维护你说话的权利。活成自己并不容易,如果你想按别人的期待去活着,你就活不好自己的一生。”人一定要有主见,不人云亦云,不随波逐流,坚定己见,活出自己!
年龄只是符号,希望我们都有与之匹配的内涵,或天真,或无畏,或沉稳,或纯粹,活的像自己,才是对生命最好的馈赠。
有趣的人生,一半柴米油盐,一半星辰大海。
遇到你,真的太幸运了吧,连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想和你分享,我所做的关于我们的所有事情,都能明明白白的告诉你我好喜欢你,想和你一直一直都在一起啊。
我越来越喜欢温柔的人了。
“温柔”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是极珍贵,极美好的品质。
说话温柔,做事温柔,跟你相处也温柔,像是天冷的时候帮你顺手立一立围巾,接到了一杯稍烫的水会先晾一晾再递给你,还要嘱咐你千万小心,而不是迅速传给你,看你握着杯沿的手指被烧得通红通红。
不是谄媚,不是屈意的逢迎与讨好,不油腻。是真挚地、周全地对待每一个人,在社交场上,她未必侃侃而谈,掌控大局,却安静地、润物细无声地,为每一处芜杂与难堪兜底。
是发自内心地在考虑别人的感受了,而这种考虑,不是出于她要从中取利。
而是深植于根的善良和妥帖。
越来越不喜欢被人凶、被人指责,或者被人利用了。
只想跟温柔的人在一起,她对你的关怀,细水长流又舒服,像是被冬天下午三点的阳光,晒到浑身发一点点微热。
喜欢温柔的人,喜欢跟她在一起。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与你白头偕老,有的人是适合成长,有的人是适合一起生活。还有的人是适合一辈子去怀念的。你要想信,总有一场相遇,是互相喜欢,互相欣赏,是隔着茫茫人海,奔赴而来。
我身边有那种特别典型的早恋。
男孩成绩差,女孩成绩好,男孩是那种没多少心思放在学习上的。
他会攒钱买当时流行的牌子的牛仔和雪地靴,会在周末跑去ktv跟人唱“歌词沧桑地讲述三四十岁中年男情愫”的歌,会在耳朵上悄悄戴假钻的耳钉,查得特别严的时候才摘下。
女孩成绩好,家里人觉得放心,不过问名次,也不怎么教她生活自理,所以女孩会在善于给自己的普通生活搞花头的男孩面前,显得很笨拙——她搞不懂手机蓝牙怎么用,不会办流量套餐,第一次跟男孩去网吧的时候,打游戏的一瞬间屏幕卡住了,女孩有点害怕地对隔壁桌的男孩说:我是不是把电脑搞坏了,要赔钱了…
男孩对女孩特别好。我现在想想,是那种人生第一次特别喜欢谁,就想满格倾注真心的好——挺像那种,在每个学期开始的前几个星期,一整个班的人都会特别整装待发、一丝不苟地对待学习的状态。
省钱给她买情侣项链,每每记住她上一次的生理期,晚自习的时候她说一声饿了,他悄悄跑去小卖部给买零食。周末的约会就是在学校,女孩的家就在小镇上,放假的时候出家门十分钟就能走回去,但男孩的家在大巴车单程5小时的地方,偶尔出了点状况回不了宿舍,住不起酒店,就只能在网吧通宵。
第二天没精神,被老师点着名骂,他也不觉得怨恨的,也不对女孩说“我为你才这样”,只觉得自己本来就该这样,当时我跟你约会很开心,就好了。
而且也不是三分钟热度——虽然我们很容易觉得那时候的年纪就是三分钟热度。男孩也不算是,跟女孩在一起的一年一直对她很好。
直到他的一个前任频繁地跑来找他,而他又有些老好人的懦弱,或者自己心里确实也掰扯不清,总之经过很多次跟前任界限不明的行为后,女孩就提了分手。
分手是在假期,男孩开学前就转了学,很无可挽回地,这个故事就到了终章。
很普通的一个故事对不对,但那个时候,女孩表现出来的分手状态,让年幼的我咋舌——新学期开始她已经在假期分了手,整个人瘦了一大圈,也不怎么跟朋友聊天了,体育课上,一圈人中不知情的提到男孩的名字,她当即跑远去哭,一直到下课都不回来。
自习课上我问,那你分手这几个月怎么过来的,她说,每天都哭,是每一天的一整天,早上起床,哭到累了,上床睡觉,醒了又哭。后来觉得眼泪实在是哭干了,生理意义上的哭干了,就难受也哭不出来了。但还是很痛苦,每天一醒来,都觉得这颗心是空的,觉得什么都没意义,也觉得不想做任何一件事,只想回到跟他还没闹掰的时候。
我现在还有这个女孩的微信,她现在过得很好。是个很有想法、很独立的女孩,本科时候转了自己喜欢的专业,现在从事着自己从小打算好的职业,前阵子刚刚跟男朋友两个人,用手上的存款付了房子的首付。
但时间回到多年前她的第一次分手,她真实地觉得自己没救了,并告诉我,“难受得像死过一次”。是不是这样的,朋友们:就是在你不懂事的时候,经历的很普通的恋情,你都会觉得是你人生的高光,是你深切的救赎。
当你失去它,你觉得失去了一切。
年轻的时候好容易这样,我觉得人在没有想清楚自己真的要做个什么样的人的时候,都会这样——虽然那个人很普通,他给的爱也很普通,我们的关系也很普通,但除了跟他建立的亲密,我好像找不到,人生里有什么特别想珍视的、与别人的人生不同的东西了。
我们以前,都想被爱拯救。
我没谈恋爱,但也曾一样痴迷,从看《初恋这件小事》起,我就觉得我一定会遇到属于自己的阿亮学长。会遇到一个好看、乖巧、在书卷里长大的少年,心气清爽又昂扬,像夏天路边被阳光照得透亮的树叶。我觉得是注定的,我肯定会遇到他,他会成为我青春的注脚,所有人都知道我得到了他,并且因此高看我一眼。
那时我觉得,我要是能得到那样的人,跟站在万众瞩目的颁奖台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会牵手、拥抱、谈论理想、互相惦念,“这才是酣畅淋漓的青春啊”。
被一个足够好的人喜欢,是我那时自己以为的人生的意义。得到与众不同的爱——我们曾以为这才叫浪漫。
哪个女孩年轻的时候,没有倾注全力,认真觉得,自己要把自己的一辈子,“都交给某个很爱的人”?
但是幸好幸好,我们错过了他。
幸好幸好命定结局不是他,所以我离开了那样的小镇,去了几千公里外的城市,所以你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决定不要跟他在同一所学校,所以我们看到了更多的霓虹,也穿过了更多的心伤,所以我们一点一点变得勇敢跟果断,一点一点把自己打碎,又一点一点把自己黏合起来,重组,描绘好看的图案,注入灵魂。
今年我26岁了,经济独立,在上海买了房,最近在忙装修,我一点一点,把一个空荡的家填满,让它装下我的生活。
没有白马王子,没有“从校服到婚纱”,只有努力学习,再努力考研,只有咬牙攒钱,认真工作,眼泪中学教训,失落中变得强大,这些,才是我这种普女的浪漫。
以前我写,如果没有爱的人在身旁,那么在富丽堂皇的地方看月亮也不会怎样。
但我现在觉得,在富丽堂皇的地方看月亮确实不一样。
就像我那个,从“痛苦得要死”的初恋分手中走出来的女同学,她终于发现失去一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生活秩序还能重建,都还能好端端地继续爱人。
而我,我终于,终于,变得成熟而圆融,终于,我不再觉得哪段感情,或者哪个人会是我的救赎,会是我平淡人生中的光,我终于不再需要这样虚弱的光去照映生命中那些无人问津的角落,这种感觉真的无与伦比。
浪漫不是“被人爱”,而是始终对自己充满信任和希望。
你往前走,人生缓缓流淌,山高水长。
在恋爱里,打动我的,从来都不是对方送了什么贵的东西或者搞个什么大场面出来,也不是什么承诺啊,海誓山盟啊。
而是一种下意识的惦记,夜里醒来迷迷糊糊先给我掖好被子、回家路上想起我随口提起的东西就买了捎回来、吃到好吃的一定要往我嘴里塞一把,像小朋友一样,像爸妈一样,用天真去对你好,用本能去爱,这才是我最需要的爱。
爱情不就是我敢喜欢又敢离开。
人成长是因为我想变成更好的自己,而不是因为我被伤害之后,变成别人想要的自己去讨好对方。
爱情的确会让人成熟,不过是在痛和坑的前提下。
从最初,我们觉得,爱情的所有组成部分是激情,是我的全世界,到后面,爱情它只是我所有生活中的一部分。
我明确我需要它,但它不是我的救命草,如果没有,我也可以很好。
我明确对伴侣的付出,是因为我认为他值得,而不是我拼命想要在他身上要回报。
我能接受爱情美好的样子,亦也能接受爱情最差的样子。
真正爱你的人,推了又推还是想和你在一起,无论说了多狠的话,那都是脑子一热的气话,其实还是想留在你身边继续爱你。
张国荣说过:“永远不要因为新鲜感而抛下一直陪你的人,因为心动是本能,忠诚是选择,让你心动的人不一定是让你心安的人。”
小心那个每天都陪你聊天的人
单身的时候总觉得身边要是有一个人,肯一直陪着你,是件多幸福的事啊。
就算只是在微信上聊聊天,肯倾听你的烦恼,你的忧愁,你的快乐和你的各种情绪,就仿佛觉得自己之前遭遇到的所有苦难,都不再是孤单的,就连岁月也变得温柔了起来。
你开始对他,甚至是未来,突然有了期待。
就像一个人出去吃饭吃到好吃的东西,会想到与他一起分享;
就像偶然间看到一部感兴趣的电影,会想要与他一起去看;
就像穿梭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看到身边手牵手的情侣路过,会幻想与他也许也会有这么一天。
这种心情的转化,到了最后,已经不满足于仅仅只是在微信上聊天了,你渴望自己每天都能见到他,渴望他所有空余的时间都可以拿来陪伴你,甚至渴望他能够成为你人生中的另一半。
都说女人最终会爱上每天都肯花时间陪她聊天的人,可能一开始只是因为无聊,但随着聊天的时间越久,依赖也就越深。
这就像爱情啊,一旦尝到了甜头,就覆水难收。
知道吗等你是我做过最有耐心的事儿了。
觉得一个人可爱,是我心里对喜欢的最高表达,和外表无关,是身上的那股子劲儿,不管这个人做什么都会觉得可爱极了,所有绞尽脑汁的夸奖,看起来都像恭维,只有一句“你好可爱啊“是我最真心实意的喜欢,我夸你可爱其实就是在说,我喜欢你。
遇到相互喜欢的人可真好啊,好像一下子变回了幼稚的小孩,就算说了再见两个人都舍不得先转身,要亲亲抱抱好多好多次才依依不舍的分开,才刚刚消失在视线中就立马拿起手机说“我想你了”。
好的爱情从来不是阻止你社交,而是足够了解你,知道你不会背叛,放心大胆的让你去做爱做的事,去交感兴趣的朋友,你是我的,这辈子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拿链子拴也拴不住。
真的在意一个人就不要去听说他、打探他,而是以手触碰、以眼去观察、用拥抱去感受听对方说自己,试着去站在他们站的方位去体会与洞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