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轻定在原地,当时他们还年少,他从未明确表明过他的感情,一直以来她都以为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在猫眼胡同,余思阳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懂事沉默内敛,成绩好,从来不用刘云担心。刘云能干手又巧,没事接点做衣服、织毛衣的活,可刘云这人心太软,街里街坊的不好意思要高价,因此生活一直都过得很拮据。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一点错都没有,余思阳跟胡同里其他家的孩子都不同,他仅长莫轻两岁,在莫轻还玩弹弓、弹玻璃球的时候,他总是一个人搬个小板凳坐在自家门口看各种旧书,家里来了生意还能帮忙招呼两声。
莫轻阿婆去世的时候,莫文忠一个人料理了老人家的后事,莫轻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不哭不闹,较平日安静了不少。
老人家的丧事办得很仓促,莫文忠还得出外讨生活,毕竟还有孤女要养。
莫轻一瞬间懂事不少,整天一个人呆在家里,学着做点面条,熬点粥。莫文忠回家晚,父女俩吃饭基本上就是对付一口。
莫轻住在刘云家楼上,每一周刘云都会炖一锅红烧肉改善一下生活,刘云做的红烧肉堪称一绝,半个巷子都能闻到红烧肉的香味儿,莫轻就坐在阁楼的阳台上闻着红烧肉的香味吃着碗里的面条。
“轻轻,云姨做了红烧肉,下来吃点啊?”刘云冲着二楼喊了一嗓子。
“谢谢云姨,我吃过了。”
刘云给余思阳使了个眼色,余思阳心领神会地“哒哒哒”上了二楼。
“莫轻,你开门,我是余思阳。”他在门外喊得很大声。
莫轻乖乖地把门打开,余思阳二话不说抓起她的小手,将她领下楼,将她按在自家餐桌边,刘云早就帮她准备好碗筷。
“轻轻,云姨做得多,放心吃吧。”
“云姨,我真的已经吃过了。”莫轻咽了咽口水,十指绞在一起。
“吃吧,我妈红烧肉做得可好吃了,你不是想看我的书吗?吃完饭我借给你看。”余思阳连着往莫轻碗里夹了几块肉。
余思阳那几本书他可是宝贝得紧,谁从他借他都不肯,莫轻惊地张大嘴巴,刚想说点什么,余思阳将一块肉夹到她嘴里。
“嚼!”他的表情很严肃,莫轻被他唬住了,听话得嚼了起来。
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红烧肉,自那以后红烧肉成了莫轻最爱吃的菜。
当天晚上莫文忠依旧回来得很晚,刘云在门口一直等他。
“云姐,这么晚还不睡啊?”
“我等你呢。”
“等我,是出了啥事吗?”
“以后你在外面忙的时候就让轻轻来我家吧,孩子还在长身体,怎么能天天吃面条喝粥呢?”
“这哪使得,多麻烦,等工程款下来我找个保姆。”
“不麻烦,邻里邻居的住着,搭把手的事,一个孩子也是带两个孩子也是养,一个女娃才能吃多点东西,你要实在舍不下面子就给点菜钱。”
“那可真太感谢云姐了,这是一千五你先收着,以后我每个月月初我都给您一千五,少了再跟我说。”
“用不了这么多。”刘云忙推拒着。
“拿着吧。”
自那以后莫轻就天天到刘云家吃饭,后来上了学便同余思阳一同上学下学温习功课。住在猫眼胡同的大多没什么文化,家里孩子也顽劣成性,童言无忌,编排着讲莫轻是余思阳的小媳妇儿,他们年纪小自然不会想那么多。
一转眼莫轻上了初中,读了和余思阳同一个初中,余思阳长莫轻两岁,读初三。余思阳是三中的风云人物,上学那会儿大家都同意穿学生服,最能考验学生的颜值,余思阳能把洗得发白的学生服穿得格外整洁,他皮肤不算白皙,长得干净,整齐的短发干净清爽,平日里不苟言笑,独来独往更增添了些神秘气息。就是这么个男孩,每次考试都是年纪第一,被三中誉为“学神”,这样的男孩像是小说中走出来的人。
自从莫轻上了初中,余思阳便不是独来独往,他的身边多了个莫轻。莫轻刚上初一,比余思阳少一节自习课,她就每天在教室里多呆半个小时,将当天的作业写完,之后刚好可以上楼等余思阳放学。起初肖夙也跟他们一起的,只是那小子贪玩,放学后跟同班的出去踢足球,渐渐的三人行就剩下他们二人。
上了初中很多女孩儿都开始爱美爱打扮,今天戴个头花明天别个卡子,而莫轻一直梳着齐耳的短发,干净又利落。那日莫轻一如既往站在余思阳教室门口等他,今日赶上他做值日出来得晚了些。
余思阳打扫完卫生,从教室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他们班那富二代姜戈一只手拄着墙,将莫轻困在死角。那时日本电影《热血高校》大火,里面小栗旬饰演的泷谷源治帅翻了,好多男生都争相模仿,姜戈算是模仿最像的,毕竟别人也不敢像他这般梳小栗旬的发型。
余思阳见莫轻被欺负忙冲过来,却未想到她竟然很淡定地回望姜戈,双目平淡无波。
“我都不认识你,我为什么要喜欢你?”
“你天天在这儿等余思阳,难不成你喜欢他?”
“没错,我很喜欢思阳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