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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0章 心理推理
    在赵叔和苏轩冕交谈时,狄阿姨是没有插话的,默默的给赵叔和苏轩冕夹菜。

    “说起来,我小时候也写过不少作品,但都称不上好,不成气候。”赵叔开始忆往昔。

    赵叔道:“不过我们年轻的时候,接触到的信息,也没有现在齐全。”

    “如果赵叔发表出来,肯定也是一位作家。”苏轩冕捧场。

    “哪里哪里,不行,我只是随便捣鼓捣鼓,虽说读书时期作文都是高分,还获得过征文比赛第一,可那都是读书时期的事了。”赵叔笑呵呵地道。

    “哪里,上学作文高分挺难的,我上学时作文分都是忽高忽低,而且征文比赛第一含金量很高。”苏轩冕道。

    赵叔闻言,脸上的笑容更甚,和苏轩冕聊天就是如此愉悦。

    苏轩冕就是这样一人,只要不是他刻意想结束话题,不然在聊天中会让对方很舒适。

    “这是我写的,名字叫《不可能凶手的犯罪事件》,请苏哥指教。”赵悟恩忐忑地将作品递到苏轩冕手上。

    要知道进一步说,苏轩冕是推理小说鼻祖,退一步说苏轩冕是rb著名大作家。

    赵悟恩的行为相当于是关公面前耍大刀,换句话说如果耍大刀的人知道,自己是在关云长门前,也是种另类的勇气。

    苏轩冕放下筷子,这短篇小说两万多字,是用中文写的,看名字就是典型的本格推理了。

    本身当过两年编辑的苏轩冕,看稿子实际很快,但为了表示郑重,放缓了两倍的阅读速度。

    即使如此,两万多字也看不了多少时间,赵悟恩的推理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在一个山庄发生了两起凶杀案,死者一男一女,凶案现场的门窗都是锁死了,密室杀人。

    说句实在话,密室杀人案件,是本格小说最公正的格式,但也要慎用。某一部港剧,叫《十二传说》,案件如何且不说,但剧中全部都是密室杀人,即使不合理也要硬凑一个密室,简直是操蛋。

    再说回赵悟恩的短篇小说,凶手实际上是第一个冲进屋的人,第一个屋子实际上并未完全锁门,是凶手故意营造的密室,而第二个屋子死者是凶手当着一群人的面杀死的。

    赵悟恩,在书中下了两个钩。

    第一个钩是,凶手身份,是屋子里唯一会医术的人,年轻时当过一段时间战地医生。

    第二个钩是,男死者是在假密室头天被刀捅死,女死者是真密室被现场下毒。

    “挺有意思。”苏轩冕看完后道。

    “轩冕真的吗?有问题不要客气。”赵叔先开口道。

    苏轩冕点头:“两次谋杀,只有一个真密室,也只有男死者是提前就死了,我更乐意把这种推理叫做心理诡计,欺骗读者心理的诡计。”

    “因为侦探军医的身份,所以发现密室,第一个带头往前冲开门是合理的剧情,然后血液都凝固的男死者,给读者们先入为主的印象。”

    苏轩冕分析道:“而第二个女死者,密室又是被其他人发现,确定了密室的真实性,凶手是被众人催促之下,过去查探,现场注射毒药将其杀害,两次产生交替的感觉。”

    赵悟恩连忙点头,说道:“没错,我就是这样想的,苏哥不愧为是推理小说之父,分析得明明白白,原来这种方法叫心理诡计。”

    “作为推理小说短篇,水平很高了。”苏轩冕道:“你看你是想中文连载,还是日文连载。”

    “嗯?”赵悟恩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

    “在国内,我创刊了一个专门连载推理小说的周刊,这篇可以直接进入下一期周刊的刊登。”

    苏轩冕解释道:“但如果想在潮星报连载,就需要翻译成日语,我给个推荐,然后有我的推荐,基本上毫无问题。”

    赵悟恩这下子有点不知所措了,看向赵叔。

    “轩冕你老实跟叔说,悟恩的水平到底有没有达到报刊连载的地步,不能让轩冕你难做。”赵叔道。

    “就《不可能凶手的犯罪事件》这篇文来说,完全达到了。”苏轩冕道:“先说一句就是,在潮星报上连载刊登,肯定是比在国内连载刊登稿费要高些,悟恩你要想清楚。”

    听到苏轩冕都这样说了,赵叔也道:“你自己的作品,自己想。”

    “我在潮星报上连载。”赵悟恩立刻解释:“并非是轻视苏哥创办的周刊,而是如若在潮星报上连载,属于一种资历,对我毕业后找工作有一定帮助。”

    作为三大小说刊登圣地,在rb的认知度还是很高的。

    “没问题,那悟恩你把作品写成日语了发给我,我替你发给潮星报。”苏轩冕点头,小伙子有自己的想法是很好的。

    “麻烦苏哥了。”赵悟恩道谢。

    “不麻烦,举手之劳。”苏轩冕道:“而且如果不是作品优秀,我也没办法推荐。”

    其实这话,就是苏轩冕说笑了,即使是苏轩冕推荐一篇狗屎给玉置浩史,以苏轩冕对于潮星报的重要程度,玉置浩史也会接受,这就叫名望。

    接下来本来不喝酒的赵悟恩,倒了一小杯烧酒,敬苏轩冕,而后者喝饮料就成。

    因为看小说耽搁了时间,可乐鸡翅和一些菜都凉了,所以狄阿姨提议拿到微波炉里面打一打,苏轩冕直接拒绝了,觉得不用那么麻烦。

    “轩冕还在国内创办了家周刊社?”赵叔想起这茬,询问。

    “嗯,可以说是第一家推理小说的刊物,发行量还不错。”苏轩冕回答。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看看赵叔他自己在rb混了这么多年,也就混了一套房子和一辆车子,目前也就是一家公司的中层管理,听上去是很好了。

    可比起苏轩冕来,压根就没得比。

    苏轩冕这一顿饭吃得还好,吃完后因为赵叔喝了酒,没办法开车送苏轩冕,只有和赵悟恩一起送苏轩冕上出租车,而狄阿姨在家中收拾碗筷。”

    “路上慢点。”

    “真是麻烦苏哥了。”

    在赵叔和赵悟恩的招呼声下,车辆开始行驶,这个时间点不堵车,所以十多分钟后,看到计程表跳到了九公里左右,就下车了,到了最近的一个站台,坐地铁回的公寓。

    完美!

    ps:这个短篇,还是初中时期写的,当时只看了福尔摩斯,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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