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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
    三天后。

    福王府。

    天字二号楼,庭院中的桂花树开了,淡黄色花瓣飘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味道。

    秋风飒爽,余闲闲来无事,效仿古人情趣,红袖添香,在树下一方石桌上挥毫泼墨。

    待到停笔搁置,一旁伺候的玉兰一字一顿,有些艰难地念出了纸上的字。

    “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

    “这词写得如何?”

    余闲很自信地问道。

    这可是他想了半天,才剽窃而来的词句,虽然只有一句,但完美地契合了他如今的心境。

    无事无非,好似神仙。

    尤其是在收到孙家药行送来的一万两银票之后,加上之前收的见面礼,按照现在的花费用度,他现在的老本吃个一两年不成问题。

    那周柏不愧是重信义的汉子,在他出面说情后,加上一直抓不到孙家药行的证据,很快就对孙家药行的大船放行。

    就是这份情义被他折现后,人家也明确下次谁来说情都没用了。

    余闲是个识趣的人,既然已经收了钱,就很自觉地和周总捕划清了界限。

    这事很快被他抛到脑后,反而他对于丽秀阁彩蝶姑娘临别时许下的邀约,颇为期待。

    毕竟他这人啊,最喜欢白嫖了。

    想到那夜彩蝶姑娘的风采,还有其在名师指导下练就的高超技术,余闲竟觉有些意犹未尽,表示不愧是专业的,他学到很多。

    一旁的玉兰听到主子问话,低头认真思考了会,才面露羞赧道:

    “爷,词是好词,就是这个字,奴家实在才疏学浅,不知爷这字是哪位书法大家的风格,看起来龙飞凤舞,别具一格。”

    余闲脸上笑容忽的一僵,被戳心窝子了。

    他上辈子连钢笔字都写得不好,经常被老师说龙飞凤舞,狗爪子爬出来的。

    这辈子能识字读书还得感谢穿越继承了记忆,否则十足一个半文盲。

    至于毛笔字……

    能写得依稀辨认出来已经是他尽力控制的成果了。

    不过他余闲何许人也,茅坑拉屎脸朝外的汉子。

    只见他脸不红心不跳,负手而立,保持着淡淡的逼格。

    “这字体乃是我先师糊涂大师所创,讲究神似形不似,一般人未曾见过,连字都认不出来。

    你能一眼认出来,说明你很有慧根。”

    “真的吗?”

    玉兰听到主子夸她有慧根,不由咯咯地笑了起来,只是很快就懊恼起来。

    “一定是爷在哄我,不然怎么长春功我练了这么长时间,那什么灵气,一点都感觉不到呢。

    奴家每天腿都坐麻了。”

    玉兰撅起小嘴,娇声娇气。

    余闲不紧不慢道:“这是慢功夫,先学会入定,不受外物干扰。然后在三五年内入门有感觉,你就算资质好的了。”

    凡俗之地,灵气稀薄,想要练气本就困难万分,玉兰又不是什么天才资质,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入门的话几乎不可能。

    他打算让玉兰先磨炼两个月心境,先把功法感悟熟了。

    到时候他突破到练气后期,借助灵石之力,以灵识疏导,大概能让玉兰感悟到灵气。

    再修炼个几年,应该就能突破到练气一层了。

    他主要是想看看玉兰有了修为之后,对于双修的效果有没有加成。

    “那怎么小伊姐就感觉到了灵气?”

    玉兰如今胆子大了,不是余闲说什么她就听什么,有了自己的意见。

    陈伊与她同岁,虽然是后进门的,但她却称其为姐姐。

    主要是她觉得陈家虽然没了,但陈伊怎么说也算名门之后。

    不像她是个出身低贱,还被家里卖给了牙行,凭着一点好运气才进了王府。

    她身上有一种本能的自卑作祟。

    “她啊……”余闲面露思索之色,“和我们不同。”

    有一种人名为天才。

    他们生来就是能人所不能,旁人一生所能达到的顶点和极限,在他们眼中,不过是喝水吃饭一样随意。

    而陈伊就接近于这种天才。

    这个身不由己的女孩居然在接触长春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初步感应到了灵气的存在。

    如果他肯将自己手中的两颗灵石给她的话,说不定要不了两个月,就能突破练气境界。

    但他不会给。

    陈伊的确是个天才,但于他而言,这份天资,暂时没有任何价值。

    难道他还能指望将她送入修仙界,等她以后发达了以后再来照顾自己?

    那还不如多睡她几回来得实际一点。

    不提她中途夭折,让自己的投资打了水漂,就说人家真发达了,成了高高在上的仙子。

    或许人家会觉得自己不是恩人反而是她曾经的耻辱,对其冰清玉洁的仙子之名的侮辱呢。

    当然,她也可能对于这份恩情铭记于心,今后会对他千百倍的偿还。

    但他不会去赌人性。

    不过他也不会刻意打压陈伊。

    若是她能够在凡俗之地凭借自己突破,那他反而会施以援手,告诉她修仙界的真实存在,指引她去追寻未来。

    怎么说都一起睡过嘛。

    “哦。”

    玉兰点点头,似懂非懂,不明觉厉的样子,却没有再追问下去,她又不是笨蛋,明显感觉爷的情绪突然差了些。

    “哎,突然就没什么写字的情绪了。”

    余闲叹了口气,手掌在纸上一抹,就见透亮的火苗将宣纸燃起,眨眼间化作一团飞灰,被风一吹,就打着旋落入土里。

    “爷,奴婢是不是说错话了?”

    玉兰见此情形,不由有些惶恐,连称呼都换回了奴婢。

    对于她而言,余闲的情绪比天大。

    因为余闲给了她太多对于美好的想象,她早已爱惨了这个男人。

    “我说过,你现在是我的人,不再是谁的奴谁的仆,就算是对我,也不准以奴婢自称。再有下次,我就……”

    余闲手指一捏玉兰的下巴,轻轻抬起,戏谑笑道:

    “家法伺候。”

    “爷,你永远是奴家的主子。”

    玉兰大着胆子反驳,却是面色羞红,眼波似水,小手不安地揉着衣角,显然知道家法是个什么意思。

    “你这家伙,看来我今天还真得罚罚你。”

    余闲听到她还敢顶嘴,手掌不由顺着光洁的脖颈往下,动作逐渐粗鲁。

    就在空气变得躁动不安,只差一点火星就要点燃这一堆干柴烈火之时。

    院外忽的响起一个清朗的声音。

    “余供奉可在家?在下长乐剑派丁乐,不请自来,想要见一见余供奉。”

    余闲停下动作,有些不爽道:“玛德,还真会挑时候,丁乐,什么破名字,一听就是小瘪三。”

    “别管他,咱们继续。”

    玉兰却不敢继续,眼神不自觉往院外瞥去。

    虽然他们荒唐事做得不少,但那都是关在屋子里,有门窗遮挡,可从来没有在别人眼皮底子下。

    她调整着呼吸,忙劝道:“爷,要不然我去迎迎吧。”

    “不用。”

    余闲无趣地抽回了手,朝外喊道:

    “那谁谁,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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