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午,丹斯忒尼·但丁斯还躺在沙发上里睡觉,费尔汀·维吉尔斯则还坐在茶几上看报,没人知道他是不是坐在那就没动过了。
“还在用马车做交通工具吗?人类的科技水平可真差。”费尔汀喃喃自语道。
伯斯柯达王国,北枯市,金山街第四十二号。
褐色头发的默尔多坐在家中,思索着什么,看时间他们应该把人抓到了才对,可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那个叫丹斯忒尼·但丁斯的人无权无势,不应该吧?
默尔多走出家门,搭了一辆马车去往a号街看看。
默尔多下了马车,打算去往当时的那个丹斯忒尼吃饭的餐厅调查一下。
当他到的时候,却发现整个餐厅都被黄色的警戒线拉了起来,禁止入内,餐厅门口还有两个男警察看着。
默尔多有些诧异,因为光是望着餐厅露在外面的一部分就能联想到一场激烈的枪战,餐厅好几块玻璃被打碎。
什么鬼?默尔多更加诧异了,那个丹斯忒尼·但丁斯这么强?
于是默尔多走向那两位警察,礼貌的问道:“您们好,请问这里发生了什么?”
其中一个男警察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身体微微颤抖起来,另一个警察则拍了拍那个警察的背,让他缓解一下。
那个警察这么说道:“您好,先生,如您所见,这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餐厅里的人几乎死光,有三个戴黑色面具的人死的最惨,死状离开膛破肚只差一步,不过他们似乎才是凶手,子弹都是他们手上拿着的枪打出来的。”
“那会是谁呢?”
“据一些目击者说,有个金色短发,浑身是血的男人牵着一位小姐跑了出来。”
那又是谁啊?还牵着一位小姐?默尔多开始疑惑起来,但他没有打断警察的话,继续听着。
“后来据说那两个人跑出来没多久,有的人又听见一阵脚步声从餐厅里出来,可望过去却一个人都没看到,这恐怕又要成为什么鬼故事了,如果您有什么线索的话,欢迎您到警察局来。”
“谢谢您告诉我这些,我会注意的。”
默尔多走的远远的,来到丹斯忒尼·但丁斯所在公寓的楼下,抬头望了很久,默尔多扭了扭脖子,离开了,一个灰色头发,穿着白大褂,像医生一样的男人与其擦肩而过。
当默尔多刚回到自己家里时,门刚好被敲响,他打开门,没有人站在门外,只在地上留下一封信,默尔多就地打开信封,默默读了一遍后,闭上眼睛,微微一笑道:“哎,她还是这么急躁…”
费尔汀·维吉尔斯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用手拍了拍躺在沙发上的丹斯忒尼·但丁斯。
丹斯忒尼·但丁斯醒了过来,望向费尔汀,费尔汀说道:“来人了。”
听到费尔汀这句话,丹斯忒尼立马从沙发上下来,去洗手间用毛巾胡乱擦了擦脸,显得不是那么紧张。
“咚咚”,门被轻轻敲响了。
丹斯忒尼打开门,来接他的自然就是那位医生,李维斯。
李维斯微笑着说道:“走吧。”
“可…是…”
“你已经不是黑手党的一员了。”
“啊?”丹斯忒尼显然有些惊讶,他根本他睡着的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
“按照惯例,v教父要配合我们工作,所以你是我们的人了。”李维斯仍然微笑着。
“你们是干什么的?”丹斯忒尼还是有些警惕的问道。
“到时候你会知道的,不要担心,我以自己的信仰发誓,不会是什么黑心企业的,所以,走吧。”
李维斯指了下路,带着丹斯忒尼下了楼,丹斯忒尼回头望去,费尔汀就跟在自己身后,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么个脑袋有病的恶魔在,自己反而放心了一点。
他们一路上没什么话说,主要是丹斯忒尼不太敢说,就这样他们来到了北枯市,约翰街的北枯约翰警察局门口。
为什么会是警察局啊!虽然丹斯忒尼根本没有听说过这个警察局,也许是不常来,但丹斯忒尼在内心异常的震惊,这跟费尔汀说的完全不一样吧!于是他悄悄回头望了一眼费尔汀,费尔汀则摆摆手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怎么了?”李维斯似乎察觉到了丹斯忒尼心情的变化。
“为什么是警察局?”
“因为这样我们才能第一时间接到报案,不是吗?”
“为什么要接到报案?”
“因为这样方便毁尸灭迹。”
丹斯忒尼沉默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看见李维斯一副奸计得逞的表情,笑着说道:“哈哈,开个玩笑,好了,进去吧。”
警察局不是那么大,似乎不像是个警察局,更像是个烂尾楼,上面爬满了植物的藤蔓,隐隐约约还能看到蜘蛛结的网。
进入警察局,丹斯忒尼不免有些紧张,毕竟在…不,之前在黑手党里还是比较怕警察的,不过看这个人的样子似乎不是警察。
他们进入警察局里,没有什么人,他们也没有径直走进警察局内部,而是来到位于接待窗口旁的什么也没放的书柜。
李维斯将书柜移开,露出了藏在后面的地下室,他们顺着台阶继续往下走,而书柜则自己移回了原位,遮住了入口。
地下室里的走廊并不阴暗,相反灯火通明,他们来到一扇精致的木门前,里面传来嬉笑打骂的声音,李维斯刚想敲门,门却自己开了。
一个身高大约一米八,黑色短发,有着黑色眼睛,带着黑色手套,左手带着手表,穿着绯红色西装的司普克推了一下黑色方框眼镜,歪过头对着里面的人说:“你看我算的准吧。”
“好,你算的准,让我眯一会儿。”一个慵懒的声音回答道。
司普克则微笑着向丹斯忒尼他们摆了个请进的手势,李维斯带着丹斯忒尼走了进去。
房间挺大,应该是个客厅,里面有五个小沙发,一个大的长条沙发,中间则是一张巨大的可以坐下十个人的办公桌,地板则是灰白色的瓷砖,六盏煤油灯正抢着发亮,跟地面的警察局相比,简直换了个地方,额,好吧,确实是换了个地方。
丹斯忒尼先是望了一眼他即将共事的同事们,房间里除了他们丹斯忒尼和李维斯两个,不,还有费尔汀三个外,一共有五个人。
李维斯走到丹斯忒尼面前,对丹斯忒尼说:“按照惯例,我来一个个给你介绍。”
最先介绍的便是开门的那位司普克·莱文德,李维斯对他的评价是,非常有冒险精神,司普克推了一下眼镜,跟丹斯忒尼握了一下手,并这么说道:“在这么个穷乡僻壤的鬼地方,还能增加一位新成员,实在是太稀罕了!”
其次是躺在长条沙发上的丹斯忒尼之前见过的那位穿个黑色西装,打着一条红领带,提着纯黑手提箱的查克曼·雅尔兰尔兰,他正躺在沙发上勉强睁开眼睛,而他的那个纯黑手提箱则平放在沙发的旁边面,查克曼丝毫不介意李维斯评价自己是个瞌睡虫,因为他早就习惯了,介绍完之后,便闭上眼睛睡觉了。
另一位坐在办公桌上的少女叫做莉希·爱德华,她有着一双如天空般湛蓝的眼睛,微紫色的长发,穿着一件黑色大衣,但仍无法掩盖姣好的身材,费尔汀就站在她的旁边,虽然丹斯忒尼看不清费尔汀那一片漆黑的脸,但很明显他能感觉到费尔汀在对莉希做着鬼脸,李维斯对她的评价是勤劳的员工,莉希笑着对丹斯忒尼挥了挥手,以示欢迎。
还有一个坐在一张小沙发上的青年没有让李维斯帮着介绍,而是自己从沙发站了起来,来到丹斯忒尼面前自我介绍道。
他叫做德·梅森,有着红发短卷发,右眼下方有一颗痣,墨绿色的眼睛,身穿一件像是被人泼了五颜六色油漆似的大衣,李维斯对他的评价是这个警察局里最能打的家伙,不过德·梅森似乎不太喜欢这个称呼,侧着脸蹬了一下李维斯,随后跟丹斯忒尼我了一下手,并表示欢迎加入他们。
最后一个人晃悠悠的从房间里面的另一扇门里走了出来,那是一位美丽的小姐,有着精致的五官,浅绿色的长发,丰厚的胸部,穿着一件白色长裙和黑色高跟鞋。不过就是醉醺醺的,导致走路需要扶着墙,最后非常吃力的坐在沙发上。
这位是诺伦娜·梅兰卡,李维斯对她的评价是没事就要喝一杯的文职。
最后李维斯向丹斯忒尼介绍了一下自己,对自己的评价是曾经是医生的医生。
诺伦娜拿出一张表,手微微发抖的递给丹斯忒尼,让他填写个人信息,随后便闭上眼睛,靠在沙发上。
除了睡觉的查克曼和醉倒了的诺伦娜,其他人都围了上来。
“哦,原来叫丹斯忒尼·但丁斯啊。”莉希这么说道。
“合着你还不知道他名字是吧?”司普克在一旁问道。
“居然曾经在a字黑手党干过?那种家伙我见一次打一次。”德·梅森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回忆,有些气愤的说道。
“喜欢的人是什么意思?”丹斯忒尼看着这一行,不解地问道。
“写个无,就行了,这个问题就是过来恶心你一下的。”李维斯回答道。
接下来是最后一行—信仰。
司普克走到一边,双掌合一,祈祷起来:“是个正常信仰,是个正常信仰…”
“他有病是吗?”费尔汀·维吉尔斯在司普克旁边说道。
“谁在说话?”司普克忽然愣了一下,环顾四周,一个人也没有。
丹斯忒尼在这一行填了一个“神”,因为这个信仰就是神,神是创造一切的存在,再多的修辞也无法囊括他的伟大,因此就叫神,没有任何前缀,丹斯忒尼忽然想到
李维斯拿过来仔仔细细看了一眼,后交给诺伦娜,诺伦娜无力地接过,又扫了一眼道:“好,欢…迎…你,丹斯…忒尼·但丁…斯,加…入我…们佑神者。”
随后她颤颤巍巍地扶着墙,拿着那张纸,走进一开始出来的房间。
“好,欢迎你,你现在有什么想问的吗?”李维斯笑着问道。
“佑神者是个什么组织啊?”
“那还用说?”躺在沙发上的查克曼突然坐起来说话,“就是神教会的爪牙,消息灵通的特务,各路信仰杂七杂八的佑神者嘛!”
“唉!你闭嘴!”司普克冲过去一把捂住查克曼的嘴。
“瞎说什么大实话?”李维斯望向丹斯忒尼,为了缓解尴尬,他朝丹斯忒尼挤了一下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