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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章 艺术成分很高
    步行从废品站出来,林言回到停放车辆的地方。

    老规矩,开车至城外,找了辆小毛驴进城内。

    目标是市中心最大的购物超市——巨润发。

    之所以去那,林言是有过深思熟虑的。

    首先,这里头绝对有足够多的食物储备,又因其地理位置坐落于兴洲市最繁华处之故,周边的丧尸数量,绝对多到难以想象。

    幸存者们一定对这个地方畏之如虎,没人胆敢靠近,自寻死路。

    林言则没有这个顾虑,他可以愉快地在里头“购物”,不会有人打搅。

    尽量避免与幸存者们接触,猥琐发育,从而规避掉一切不必要的风险,这是林言目前最需要谨慎对待的地方,不容疏忽。

    他的目的,是去巨润发挑选足够多的食物,再想办法弄回北郊地下改装车工厂。

    老唐几人吃饭办事,没有懈怠的地方,他当然要谨守承诺,给他们带回一个月乃至更多的食物。

    交易嘛,可以耍小聪明,但也要讲诚信。

    骑小毛驴一路穿街过巷,来到巨润发附近。

    这里的交通状况,让林言大皱眉头。

    无数车辆堵在道路上,几乎可以用水泄不通来形容。

    他骑着小毛驴只能勉强艰难前行。

    原本想在巨润发搜寻到足够多的食物后,找俩车载回北郊。

    看这情形,是不可能的了!

    头疼啊!找食物简单,带回去真是个难题。

    总不能开着小毛驴一趟一趟往回带?

    一个多月的量,那得跑多少趟?

    此时,林言又想到另一个问题。

    如眼前这般复杂的交通路段,即便是苏铭改装好的特殊车辆,照样开不过去,除非它会飞。

    因为信号原因,车辆没有导航,他们开车上路归家途中难免会遇见这样的情况。

    到时前路被挡,车辆又吸引来巨量的丧尸,他虽然没问题,但苏铭可就惨了。

    “看来有必要找一份兴洲及周边县市的详细地图,提前规划好路线,走那些人烟稀少的开阔道路,从而规避掉这一风险。”

    林言思忖着,暗自在心里记下了。

    弃了小电驴,无视周围许多晃悠的丧尸身影,林言谨慎打量四周后,走入巨润发。

    “总之先填饱肚子,再想办法把食物弄回去。”

    此刻天色未暗,确定周围只有丧尸没有活人,林言推了辆购物车,沿着电梯,进入到超市里头。

    许多货架倒在地面,货物散落一地,地面残留有诸多血迹,有干涸成褐色的,也有新鲜的。

    盲猜最近肯定有勇士进入过这里寻找食物,看这地上的新鲜血迹,下场应该是极惨的。

    反正一切看起来乱糟糟的。

    在末世,鲜少有不乱的地方,林言已经习以为常。

    推着购物车在各个货架前穿梭,看见喜欢的,想吃的,直接剥开丢嘴里。

    以往嫌贵,舍不得买的,这回算是吃了个尽兴。

    十块以下的东西,林言都不带拿的。

    要说末世中还有什么事情值得开心,肆无忌惮在超市里拿东西,吃一个,丢一个,没人管,也不用付钱,绝对算是一件。

    也算是圆了小时候的一个梦!

    吃饱喝足,购物车也早已堆满食物,林言惬意地躺在家居区的一个靠背椅上,打了个饱嗝。

    满满的都是被填满的感觉,很润,很舒服。

    嗯,指的是肚子。

    每次进食完,能感觉到一丝丝热量从身体内散发到全身各处,尤其今天肚子被填满后,感觉尤为明显。

    “我的力气似乎在一点点增长,体能素质也在一天天增强……”

    这不是错觉,除了在工作赚小钱钱时,林言在生活中就是条彻头彻尾的咸鱼。

    懒得做饭,不爱锻炼,喜食垃圾食品,惯睡懒觉,熬夜看片如家常便饭,兴之所至,偶尔练练手艺。

    这导致他时常身体乏力,没有精神。

    一个字总结:虚!

    但是现在已完全没了这种感觉。

    体内精力爆表,身体不再虚浮,走起路来虎虎生风,说话也中气十足。

    打个比方吧,倘若面前现在站着十个精壮汉子要和他单挑,林言绝对……打不过他们……

    但如果只是单挑俩三个精壮汉子,绝对能打上一打。

    就算不能撂倒对方,但对方想要撂倒他,那也绝非易事!

    当然,仅限于正常交手,不用武器,不耍阴招的情况下。

    于靠背椅上躺了一会儿,林言琢磨怎么将食物弄回到北郊。

    超市里食物有的是,成堆的米,面,油,盐放在那,老唐几人吃上一年不成问题。

    关键是巨润发周遭的街道交通太过复杂,食物不好弄出去。

    琢磨来琢磨去,忽然想到巨润发有个地下停车场,停车场有几个出口与附近的一个高档小区衔接。

    印象中那个高档小区很大,同时也有很多出入口,似乎连接着另外的道路。

    念及此处,决定去探查一番。

    即将走出超市,林言忽的驻足,视线停留在一道人影身上。

    准确来说,是一只丧尸身上。

    这只丧尸与别的丧尸相比,别具一格,使得林言看见它的第一眼,视线就没再挪开。

    它有一头五颜六色的长发,古灵精怪的妆容,稀奇古怪的服饰,看上去是那般桀骜不驯。

    整体穿搭艺术成分太高,以至于性别雌雄莫辨……

    仔细看了看裆,哦……是公的。

    林言心生感叹,没想到236年了,还能见到传说中的杀马特?

    就冲它这身行头,妥妥的杀马特贵族成员,搞不好还是长老级别,身份尊贵。

    多看了几眼之后,林言也未多想,径直从杀马特身边走过。

    然后,又忍不住多回头看了几眼。

    脑子里突然就冒出一个想法:这位贵族成员生前会不会也在口袋里放满水泥灰,没事的时候,往天空一撒,然后在漫天飞舞的烟尘中,跳上一曲动感的……凤——舞——九——天?

    这个想法只是一闪而过。

    然后,

    林言就看见。

    杀马特贵族居然真的将手伸出裤兜里,从里头掏出一把面粉,在他面前一撒,原地跳了起来。

    “我………………艹?”

    林言目瞪口呆!

    这他妈什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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